最新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优质8篇)

时间:2023-10-13 21:32:45 作者:MJ笔神 活动 最新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优质8篇)

工作心得是对自己工作中的成功和失败的总结,可以推动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在下文中,我们将展示一些实习心得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实习心得的写作结构和技巧。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一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法制学习,增强了教师的法制意识,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使我受益匪浅。

从教多年,我认识到了依法从教的重要意义。身为教师,通过学习,更深刻地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是不违法。教育教学法规不违法的基础是学法、懂法到守法。针对教师就依法从教,在法律的权限内才体现什么是本职工作,即教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通过学习,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为教师,必须真正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每位教师都应该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教师若不学法、守法,依法从教,就妄为“人民教师”。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通过法制学习,我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工作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二

为积极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我校于20--年12月2日在全校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教育效果,全校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国家宪法日和晨读活动,11月28日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

二、营造氛围

为了配合本次“12.4”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学校悬挂相关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三、积极活动

1.国旗下讲话。11月28日,将升国旗下讲话内容为法制宣传内容,以此作为国家宪法日和晨读活动的正式启动。

2.开展宪法晨读活动。11月29日早晨各年级利用早读课时间进行了宪法书籍朗读。学生们利用各种各样朗读形式学习宪法知识,学生们加深了对宪法知识的进一步了解。

3.宪法知识讲座。我校各班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进行一堂宪法知识学习讲座,让学生们观看宣传海报和视频的形式了解法律知识。

“12.4”宪法日和晨读法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我校全体师生决心继续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上好法制课,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三

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化___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我院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及主题演讲活动,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大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思路与总体实施方案

我院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___〕4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法函[___]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将活动作为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明确了“高度重视、全面宣传、形式多样、总结推广”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活动总体实施方案:

第一,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发布通知,要求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要求___级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宪法活动”网页学习宪法知识。同时,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动其他年级学生参与活动中。

第三,各学院(中心)要选出至少1名学生,制作5-10分钟主题演讲视频上传至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海选”指定位置。

第四,学校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比赛分预赛和决赛。各学院(中心)选派一名选手参赛。预赛排名前十的选手晋级决赛。决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奖选手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品。

根据学院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学校要求,结合院系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全面宣传,营造学法遵法守法浓厚氛围

为提高活动的效率和实施效果,学院利用网络支持平台,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鼓励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网开设的“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学习宪法知识,大力营造学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学院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宪法知识的宣传力度,向学生推送宪法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宪法的历史意义,宪法的修改,宪法的地位,宪法和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等等。各二级学院在pu平台、官方qq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实时报道宣传,在官方微信平台全力推送宪法知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学生对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重要性认识,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了宪法权威。

学院启动校院两级联动机制,将上级文件精神、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召开学工办会议,针对不同年级特点部署活动具体方案。各辅导员在全院学生干部大会中对活动进行专题讲解。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各级学生组织相互配合,利用年级大会、学生干部会议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使学生深入了解宪法精神。

三、形式多样,开展系列活动激发学生热情

1、组织学生进行网络学习

学院组织___级学生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设的“网上学宪法”学习专栏进行注册和自主学习,同时,也积极发动其他年级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学宪法的氛围再度高涨。通过网络平台集中学习,学生拥有更为自主的学习方式,所学内容更为广泛,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宪法的历史发展、国外宪法等有了一定了解。

网络学习向同学们传递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同时告诉同学们,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于宪法,只有人人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凌驾于任何人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网络学习依然始终强调学习宪法和法律的重要性,要想最终实现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那么就必须全力推进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营造法治的氛围。当人们把宪法和法律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最终目标才算实现。

2、开展宪法主题班会

学院组织各班级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主题班会以小讲堂、视频播放、知识问答等方式,向学生普及宪法知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主题教育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利用不同形式的活动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保障,更是民主基石、法治核心以及执政依据。

3、开展宪法教育讲座

学院组织具有宪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给广大学生做宪法教育讲座。老师们围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这一中心,向学生讲解宪法和法治精神的主要内容,以及学习宪法的重要性。让学生认识到:行使个人权利要在履行义务及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水之源。

4、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比赛

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宪法演讲活动。学生们通过ppt等多种方式丰富演讲形式,以生动的方式,从故事入手,循序渐进导入宪法精神,从而展现他们自身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演讲比赛不仅增加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丰富了学生们的校园生活,也锻炼了他们的个人能力。

11月23日,南京工程学院“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在行政楼二楼多功能厅举行。经过前期精心准备,15名选手各展风采,各抒己见,与大家共同分享了自己学习宪法的体会,慷慨激昂的演讲赢得了现场评委和观众的阵阵掌声。经过激烈竞争和认真评比,10名选手最终进入决赛。

此外,还有“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宪法进宿舍”等多种形式活动在各二级学院陆续开展。

四、总结推广,利用网络平台扩大活动影响

学院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录制宪法主题演讲视频并及时上传至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指定位置。南京工程学院有8名学生的演讲视频在高校组作品展示栏中展出,视频展示人数位列江苏高校第一,充分展现了南京工程学院学子的风采,加强了师生对宪法的认识,营造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宪法教育,是教育系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介绍宪法晨读活动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宪法晨读活动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项中国传统文化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提高,法治教育被越来越多地重视起来。作为国家最高法律文件,宪法是法治的基石,保证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宪法晨读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真正理解宪法的内容和精神,引导人们遵守法律、维护法治,推动社会进步。我也参加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活动,并拍摄了一段心得体会视频。

第二段:对活动过程和感受的描述(300字)

在这次宪法晨读活动中,我和许多关心法治的市民一起聚集在一起,手拿宪法书、面向国旗,按照宪法晨读的要求,共同诵读宪法。这个活动充满了庄重和肃穆的氛围。诵读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宪法所规定的人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极其广泛和重要的。宪法是一部为了保护人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法律,它有力地守护着我们的法治国家。

通过宪法晨读活动,我还了解到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宪法重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法治、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宪法强调了和平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倡导和平解决争端、推动社会进步。这些原则和价值观使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我深信只有遵守宪法,才能真正享受到法治带来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

第三段:对晨读活动的启示和影响(300字)

参加宪法晨读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民共同的法律信仰和道德准则。我意识到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和维护宪法的责任,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普通百姓,都应当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并且将宪法的精神融入自己的日常生活之中。

宪法晨读活动使我更加明确了一个合法社会的基本要素: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法律意识。在现代社会中,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往往会发生冲突,而唯有坚持宪法、遵守法律,才能找到平衡和解决之道。我们每个人都要有法律意识,学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使用暴力或采取无视法律的行为。

第四段:展望宪法晨读活动的未来(200字)

宪法晨读活动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通过大规模地组织宪法晨读活动,可以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宪法晨读活动的创新和发展,使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我希望未来的宪法晨读活动能够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不仅仅停留在诵读宪法的表面,还能通过法治教育、法规宣传等形式,增加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尊重。只有广大公民都掌握了基本的宪法知识,才能在行为上更好地遵守和维护法律,共同建设一个公平、正义、法治的社会。

第五段:总结全文观点,强调宪法晨读活动的重要性(200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诵读宪法,使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宪法的内容和精神,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宪法晨读活动激发了我对法律的尊重和法治社会建设的热情,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个人有权利也有义务以法律为准绳行事。我相信,只有通过宪法晨读活动这样的法治教育形式,才能使全社会真正理解和把握法治的内涵和价值,共同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五

第二章宪法基本知识

学习要点

弄清宪法概念,了解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及宪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掌握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对宪法基本知识的学习,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正确理解并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根本性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宪法实施的保障等内容,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第二,在效力上,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一般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

第三,在规范性上,宪法是各政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根本的行为准则。第四,在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三、宪法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将中国的宪政发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三)法治原则

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既是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以案说法01

党委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678立方米,折合立木材积为48

1356立方米。2002年3月5日,镇坪县人民检察院以盗伐林木罪,对华坪乡党委及唐德明提起公诉,镇坪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案例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华坪乡党委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并未将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列为国家机关,然而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党委也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因此党委违反法律规定也要被推上被告席。

第二节我国的国体和政体

一、我国的国体

宪法所称的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国体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去理解:

(一)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是由工人阶级的特点、优点和担负的伟大历史使命所决定的。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来实现的。

(二)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而对敌人实行专政又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两者是统一的辩证关系。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三)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中国是一个多党派的国家。除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就已存在,它们在政治上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它们在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奋斗过程中作出的历史选择。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各民主党派在组织上都是独立的,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还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

二、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我国的政体,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1、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2.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3.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第三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

一、基本经济制度

(一)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概述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3、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4、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表明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二)公有制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作用。

(三)非公有制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制经济结构形式,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

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所有制形式。

外资经济,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吸引外资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境外资本部分,以及外商独资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二、基本分配制度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人们劳动差别的存在决定的,同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其他分配方式主要还包括按经营成果分配;按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

第四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权利是由一国的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即由国家最高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故有些国家又把公民权称为宪法权。

(一)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含义有以下几点: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2.国家机关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保护,对公民履行义务平等的约束、平等的要求。

3、所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4、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还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合称选举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一项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言论自由就是宪法规定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

(2)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3)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4)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连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5)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6)示威自由是指通过集会或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强烈意愿的自由。

我国宪法一方面保障公民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另一方面公民也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三)宗教信仰自由

现行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国家长期的基本政策。

(四)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为身体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五)监督权

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包括:1.批评权,即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2、建议权,即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4.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5.申诉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裁判,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有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六)社会经济权利

1、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2、休息权,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的权利。

3、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是指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保障的权利。

4、获得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七)文化教育权利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公民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八)对社会特定人的权利的保护1.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婚姻、家庭、老人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3、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同公民的基本权利一样,都是由宪法所规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如下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6.计划生育的义务。

以案说法02

公民的选举权是否平等

【案情介绍】1998年北京市西城区人大换届选举时,北京民族饭店员工王春立等16人,在民族饭店登记为合法选民,但民族饭店并未发给他们选民证,理由是他们是外地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北京户口不能参加北京地区的选举,从而他们没能参加投票。为此,王春立等16名员工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民族饭店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案例评析】按照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只要“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充分体现了我国选举的普遍性和广泛性。而城市中的外来打工者,年龄一般都超过了十八岁,只要其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他们已经在当地登记为合法选民。不能以其在城市中没有“户口”或者没有“暂住证”为由而剥夺其选举权利。

思考题

1、宪法的根本性体现在哪些方面?2.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是什么?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分别有哪些?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六

宪法晨读活动是在国家宪法日也就是12月4日举行的一个学习宪法的活动,通过宪法晨读活动的直播,我们能够学习到平时不常见的一些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巩固一些我们知道的宪法知识,认识到宪法对我们的重要性,通过观看这场直播,你有什么感受呢?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20xx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400字范文_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3篇,希望你喜欢。

通过观看宪法晨读活动的直播,我知道了: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我们作为学生,更应该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努力提高法制意识,努力学习,为祖国做贡献。

使我更好的了解到了制定宪法的不容易以及宪法的重要性。对于宪法,应当存留在心中。学会并懂得保护宪法,运用宪法等宪法以下的基本用法。维护我们的权益,并履行自己的义务。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我国有许多法律,然而这些法律都归属于一部法律——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她好似一位母亲,其他法律都是她的子孙。

在我心中,宪法是神圣的,它像是一块盾牌,可以用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伤害。它使重男轻女的父母们明白了人人平等的重要性;它让遭受虐待的儿童可以保护自己;它使年迈的老人不至于孤苦无依;它使失学的儿童可以重回学校……通过“宪法晨读活动”,我从各位演讲者的演讲中对宪法有了更加具象的认识,也更加明白了宪法存在的重要性、必要性与意义。

以前一说起宪法,我总觉得离自己很遥远,可是在各位小学组演讲者的演讲中,我却发现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她时刻用自己的身躯保护着我们,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让我们不至于走错路,走歪路。

最后,我想向同学们发出倡议: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尊重宪法,做到时刻以它来要求自己、保护自己!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也跟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七

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制”

二、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我校法治建设。

三、时间安排:从2018年11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学习,让宪法深入师生心中。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以及有关《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服务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

五、活动形式:

1、认真组织参加全国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学生登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同步跟读活动。

2、在12月4日举办全校师生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3、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在校园悬挂宣传标语,大厅播放法治专题片等,开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利用班级多媒体,集会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4、学校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仪式”活动,在“12·4”当天,开展晨读宪法、利用升旗仪式“向宪法宣誓”等活动。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十九大会议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从实际出发,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要积极动员全校师生的力量,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校园学法用法的氛围。

3、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帮助师生解决身边的涉法问题,引导师生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教育教学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满足师生的法律需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宣传标语要简洁明了,表达准确。可把“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阜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作为宣传标语。

5、在全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通过主题班团会、播放法制教育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以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校园宪法晨读活动心得体会篇八

关于宪法晨读的心得体会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