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租赁合同解除函一方有异议(汇总5篇)

时间:2023-09-22 07:30:23 作者:翰墨 合同 最新租赁合同解除函一方有异议(汇总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租赁合同解除函一方有异议篇一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_月____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_居住_____之用。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因自身原因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20xx年7月13日搬离。

三、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

止。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提出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解除函一方有异议篇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解除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4、甲方已向乙方收取水、电、气费用人民币(大写)、、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仍欠。

三、乙方的装修、改造及装修费用应与欠甲方的房租、水电费用相抵消(或抵消后甲方/乙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___元)。

四、本合同终止后,乙方的一切动产归乙方所有;租赁物业内的固定装置和装饰属于甲方,本条规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子、椅子、电脑、家具等物品。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搬出租赁房屋。乙方按合同规定搬出租赁房屋后天内,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乙方账号见合同。

不及物动词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合同解除函一方有异议篇三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绝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 的土地租凭给乙方作_茶楼_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现因租凭合同期限已满,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租赁期间,除甲方已有建筑和设施外,在该土地上新建、新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以满,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和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

二、未缴纳的费用

乙方在租凭期间的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在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全部缴纳,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未缴纳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三、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租赁合同解除函一方有异议篇四

审理中,许多人认为另一公司应当支付15万元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彼此所签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再续签书面合同,但未续签合同并不等于双方没有合同,双方仍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的事实表明,彼此仍在维系并希望实现与原合同相同的目的,故双方虽没有补充协议,但除期限改为不定期外,其余均应按原合同条款履行。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合同因到期而转化的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合同,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而定,但由于违约金是一种明确、特殊的严格责任,故原关于违约金条款不能适用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据此,判决驳回了某公司要求另一公司支付15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评析

安报律师团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一、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决定了双方依旧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形式已经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随之改变。租赁合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不同形式的租赁合同,法律调整的方式自然存在不同之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租赁合同到期后,某公司继续使用并按原标准交付租金,另一公司亦未提出异议,表明该租赁合同已经转为不定期,法律适用也应以调整不定期的条款为依据。

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不等于原约定的违约条款仍可适用。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一方面,违约金的承担是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要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约定不明、超出约定范围均不能适用;另一方面,尽管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双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同样具有租赁的目的,但这仅仅反映在租金、租赁房屋的使用上,已经通过默示履行达成一致,即在这一点上应当继续有效,但对违约金这一必须明示的特殊的严格责任问题,并没有明确确认,故不应沿用;再一方面,原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仅仅限制在合同期限所固定的两年以内,并没有谈及两年以外,在原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后,固定期限变为不固定,两年的时间已届满的情况下,原违约条款已经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三、另一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见,随时解除合同是另一公司的权利,不过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某公司,该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另一公司只有未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某公司的情况下,某公司才能要求另一公司赔偿损失,但这种损失并不是违约金。

租赁合同解除函一方有异议篇五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