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01 10:22:59 作者:韩ll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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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县乡(镇)街小区______号房,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______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______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______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___个______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______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___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查报告(全文)

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震惊中外,拿他的发生原因和问题是什么的,请看小编做得调查事故。

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xx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中荣公司)抛光二车间(即4号厂房,以下简称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尚有95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江苏省及苏州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等同志迅速带领省、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苏州军分区、昆山人武部和解放军一〇〇医院等先后出动120余人投入事故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做好医疗救治、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按照医疗救治、善后安抚两个“一对一”的要求,对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分步骤进行了心理疏导,全力开展善后工作,保持了社会稳定。

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事故现场医疗救助工作,面对伤员伤势严重、抢救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克服困难,集中力量,调动各方医疗专家、器械、药品等,投入救治工作。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原因分析:

由于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整个环境具备了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引发爆炸。粉尘爆炸的五要素包括: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

1.可燃粉尘。

事故车间抛光轮毂产生的抛光铝粉,主要成分为%的铝和%的硅,抛光铝粉的粒径中位值为19微米,经实验测试,该粉尘为爆炸性粉尘,粉尘云引燃温度为500℃。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沉积。

2.粉尘云。

除尘系统风机启动后,每套除尘系统负责的4条生产线共48个工位抛光粉尘通过一条管道进入除尘器内,由滤袋捕集落入到集尘桶内,在除尘器灰斗和集尘桶上部空间形成爆炸性粉尘云。

3.引火源。

集尘桶内超细的抛光铝粉,在抛光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初始温度,比表面积大,吸湿受潮,与水及铁锈发生放热反应。除尘风机开启后,在集尘桶上方形成一定的负压,加速了桶内铝粉的放热反应,温度升高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

(1)铝粉沉积:1号除尘器集尘桶未及时清理,估算沉积铝粉约20千克。

(2)吸湿受潮:事发前两天当地连续降雨;平均气温31℃,最高气温34℃,空气湿度最高达到97%;1号除尘器集尘桶底部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吸湿受潮。

(3)反应放热:根据现场条件,利用化学反应热力学理论,模拟计算集尘桶内抛光铝粉与水发生的放热反应,在抛光铝粉呈絮状堆积、散热条件差的条件下,可使集尘桶内的铝粉表层温度达到粉尘云引燃温度500℃。

桶底锈蚀产生的氧化铁和铝粉在前期放热反应触发下,可发生“铝热反应”,释放大量热量使体系的温度进一步增加。

放热反应方程式:

2al+6h2o=2al(oh)3+3h2

4al+3o2=2al2o3

2al+fe2o3=al2o3+2fe

4.助燃物。

在除尘器风机作用下,大量新鲜空气进入除尘器内,支持了爆炸发生。

5.空间受限。

除尘器本体为倒锥体钢壳结构,内部是有限空间,容积约8立方米。

(二)管理原因。

1.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

事故车间厂房原设计建设为戊类,而实际使用应为乙类,导致一层原设计泄爆面积不足,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贯通上下两层。事故车间生产工艺及布局未按规定规范设计,是由林伯昌根据自己经验非规范设计的。生产线布置过密,作业工位排列拥挤,在每层平方米车间内设置了16条生产线,在13米长的生产线上布置有12个工位,人员密集,有的生产线之间员工背靠背间距不到1米,且通道中放置了轮毂,造成疏散通道不畅通,加重了人员伤害。

(2)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改造委托无设计安装资质的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公司设计、制造、施工安装。除尘器本体及管道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未按《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xx)要求设置泄爆装置,集尘器未设置防水防潮设施,集尘桶底部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外部潮湿空气渗入集尘桶内,造成铝粉受潮,产生氧化放热反应。

(3)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

事故现场吸尘罩大小为500毫米200毫米,轮毂中心距离吸尘罩500毫米,每个吸尘罩的风量为600立方米/小时,每套除尘系统总风量为28800立方米/小时,支管内平均风速为米/秒。按照《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xx)规定的23米/秒支管平均风速计算,该总风量应达到31850 立方米/小时,原始设计差额为%。因此,现场除尘系统吸风量不足,不能满足工位粉尘捕集要求,不能有效抽出除尘管道内粉尘。同时,企业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粉尘,造成除尘管道内和作业现场残留铝粉尘多,加大了爆炸威力。

(4)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中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盲目组织生产,未建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有的规章制度未落实到车间、班组。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风险辨识不全面,对铝粉尘爆炸危险未进行辨识,缺乏预防措施。未开展粉尘爆炸专项教育培训和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员工对铝粉尘存在爆炸危险没有认知。

(5)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

事故车间电气设施设备不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规定,均不防爆,电缆、电线敷设方式违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作可靠接地。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岗位粉尘防护措施不完善,未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工装等劳动保护用品,进一步加重了人员伤害。

2.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昆山开发区不重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对中荣公司无视员工安全与健康、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治理严重不力,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人员不足、执法不落实等问题未予以重视和解决,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彻底;未能吸取辖区内曾发生的多起金属粉尘燃爆事故教训,未能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2)昆山市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区镇和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未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对所属区镇和部门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未能吸取辖区内发生的多起金属粉尘燃爆事故教训,未能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3)苏州市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认真、不扎实,对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开展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不明确、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安全监管部门未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失察。对昆山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督促检查不力,未按要求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安全监管部门。

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下设安全生产科)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安全培训把关不严,专项检查不落实。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辖区涉及铝镁粉尘企业数量、安全生产基本现状等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能认真吸取辖区内发生的多起金属粉尘燃爆事故教训并重点防范。对中荣公司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管理等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中荣公司粉尘长期超标问题,未督促该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对中荣公司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失察。

4.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在未认真了解各种金属粉尘危险性的情况下,仅凭中荣公司提供的“金属制品打磨车间”的厂房用途,违规将车间火灾危险性类别定义为戊类。

南京工业大学出具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剧毒品使用、储存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测表方面存在内容与实际不符问题,且未能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和一线生产工人无职业健康检测表等事实。

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xx)要求, 未在正常生产状态下对中荣公司生产车间抛光岗位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即出具监测报告。

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无设计和总承包资质,违规为中荣公司设计、制造、施工改造除尘系统,且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均未设置泄爆口,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吸尘罩小、罩口多,通风除尘效果差。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18人)。

1.吴基滔(台商),中荣公司董事长。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8月20日批准逮捕。

2.林伯昌(台商),中荣公司总经理。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8月20日批准逮捕。

3.吴升宪(台商),中荣公司经理。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8月20日批准逮捕。

4.陈艺,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安委会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5.黄惠林,中共党员,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8月23日刑事拘留,8月29日对其取保候审。

6.陆冠峰,中共党员,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7.陆小明,中共党员,昆山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科长(副科级)。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8.叶锡君,中共党员,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科科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9.李江,中共党员,昆山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10.王剑,中共党员,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原参谋、现任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副处级)。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19日批准逮捕。

11.尹有海,中共党员,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原参谋、现任昆山市检察院法警。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12日批准逮捕。

12.宋秀堂,中共党员,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副处级)。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13.张平,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民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14.丁玉东,中共党员,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科级)。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15.仇建军,中共党员,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16.姚亚明,中共党员,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管理科科长(副科级)。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17.钱军,中共党员,昆山市环境保护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9月5日批准逮捕。

18.罗明,中共党员,昆山市环境保护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于xx年8月24日刑事拘留,9月5日对其取保候审。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具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他人员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5人)。

1.史和平,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xx年4月至xx年2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xx年12月至xx年7月临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苏州市、昆山市及江苏省安全监管部门等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周乃翔,苏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苏州市、昆山市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3.盛蕾,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xx年7月至xx年6月分管安全生产。在分管安全生产期间,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不到位,对苏州市安委办开展粉尘爆炸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失察,组织、指导、督促全市开展工贸企业粉尘爆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4.徐美健,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工贸企业粉尘爆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彻底,对分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5.管爱国,昆山市委书记、昆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力,对昆山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24.房林,昆山市消防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副大队长兼防火监督科科长,分管消防审核、专项整治、消防监督工作。在xx年开展非法建筑专项治理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消防监督员没有排查出中荣公司4号厂房违规建设问题的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三)落实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各地区特别是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把好准入和监督关。安全监管部门要准确掌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底数和情况;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和检查,严格执法,监督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中依法依规核定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依法对易燃易爆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各项工作要求,严把除尘系统项目技术标准和竣工验收关,加强对粉尘排放情况的检查监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规范厂房建设项目审查程序,严格审批和备案。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中介机构合法合规地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安全评价、环境检测等业务,对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发挥好中介机构的支撑作用。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各地区特别是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宣贯到每个企业。要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借助专业力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企业检查,重点查厂房、防尘、防火、防水、管理制度和泄爆装置、防静电措施等内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违法违规和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三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年租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承租期内,未经协商,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在合同期内使用门面时,根据门面的水表,电表按月交水电费。

(2) 在合同期内使用门面时,门前“三包”的卫生费。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若因经营不善,乙方有权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半年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租。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1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0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1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1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四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所在单位为 (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号: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现本人自愿委托单位经办人 (证件号码: )代本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款项转账至本人 银行(账号: )中。

以上情况属实,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留存,一份单位经办人留存。

委托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委托人: 性别: 单位: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本人同意委托

积金提取相关事项。

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

本人(即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是 单位职工,现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原因 ),并携带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在本委托书授权范围内,被委托人的行为视同本人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提取金额请转至委托人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审核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本人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上述事 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五

承租方:

一、出租房地址:

二、乙方租此店面作为商店使用,不得做餐饮或娱乐场所。

三、租期三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

四、租金:每年为人民币:整。

五、甲方应在出租前提供完善的水、电设施。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所有的建筑物及水电设施应给予爱护使用,损坏则须修复或赔偿,乙方不得破坏、变更房屋结构,否则须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若逾期拒不交清房租或在租赁期满拒不交还所租赁的全部房屋,甲方则有权收回出租房,且无须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租赁屋内从事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业,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方可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收回。

八、乙方若需对所租赁的进行装修,事先应经过甲方同意,装修所需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若不续租,乙方有权拆走自己的动产品。租赁期满,按同等条件乙方拥有承租房屋的优先权,如果不续租要提前一个月说明。

九、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电信、电话费等以及由房屋、房屋租赁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且需提供一份完整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工商、税务正本税据等复印件给甲方。

十一、乙方在租期间要注意防火安全,如有发生火灾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十三、租赁期满,乙方对房屋内、外的一切装修物,包括墙、门、窗、天花板、地板等不得拆除且皆归甲方所有。

十四、如租赁期间政府规划拆适,甲乙双方应配合征地部门的搬迁。十五、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违约须负完全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六

兹有 先生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

计生情况:

其计生在我单位管理:于 20xx 年 4 月 30 日与 女士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男。现有一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该证明为办理 先生户口迁移之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七

1、克服恐惧心理,让学生有“人”“事”“物”可写,培养写作兴趣。

作文课不仅仅用来写,也让学生来说,来听,来想。学生最怕的就是不知道“写什么”,所以可以先确定一个话题,让学生整理回忆,梳理相关材料,当堂交流,让学生畅所欲言,敢于表达心中的想法。同学之间互相倾听,互相欣赏,互相提出问题,和老师一样都可以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并点明修改方案,让同学们交流的材料能与话题紧密联系,能突出话题思想。

2、采取多种写作方式,尤其改变写作的顺序,减轻学生写作压力。

就空间而言,最常用的写作方式是当堂作文和回家写作。我比较认同当堂写作,它可以锻炼学生的当堂应变能力与理解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考场作文的发挥。当然当堂写作时,可以事先有所准备,例如:先花一个课时与学生交流写作的思路,与学生一起审题,构思如何选取材料,确立什么主题,用哪种写作手法更好,记叙的顺序怎么安排等等;然后再给学生一些优秀的范文和病文阅读,一同探讨成功之处或失败之处,让学生有更多的参考与借鉴,最后再真正动笔在课堂中完成写作。

就内容而言,可以是片段写作、话题写作、应用文写作、读后感、随笔、日记等,可根据学习内容、生活事件等做出相应调整。写作方式多了,就会让学生感觉不到这是在写作,而是把心中的事和想法说出来,这是倾诉,更是一种传达。

3、加强写作技巧和理论的指导。

主题与题材的关系,构思与剪材,表达方式、表现手法、记叙顺序与主题的关系,扣题等等都是学生需要认真学习的写作技巧。可以让学生比较阅读成功文与失败文的区别,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教训。也可以全班一起把一篇失败文修改成一篇成功文等。

4、鼓励学生多角度课外阅读,随时随地进行摘记。

广泛阅读各种类型的读物,摘记名家名篇好段好句,并适当点评批注,理解并运用阅读信息,丰富语言,拓宽思路,积累文化底蕴。

5、加强多元评价的有效手段,鼓励学生并提高他们的写作兴趣。

开辟展示台,让学生上台朗读自己习作,全年级范围内印发学生优秀习作;班级学习园地即时刊登学生习作;挑选优秀作文在博客上发表,或者投稿到各类杂志报刊以此提高学生写作的兴趣。批改不只从老师的角度,也让学生积极参与,互相批改,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去评价学生的作文,更能起来激励的作用。而教师更要从鼓励原则出发,对他们进行口头评价、分数等级评价,以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为前提,让学生愿意写作,热爱写作。

五、作文题目

1、第一次作文以观察春天,感受春天为主题,学会景物描写,与记叙事情相结合,讲述一件或几件在春天里发生的事情。

2、第二次作文以少年心事为话题,把成长过程中的快乐或烦恼表达出来,学会心理描写,可以是记叙事情,也可以是以信的方式来诉说。

要求:记叙你最近成长过程中的快乐事或是烦恼事,传达心中最真切的心情,注意心理描写,写一篇600字左右的记叙文,所选的事情要有一定的新意。参考题目:《成长的滋味》、《成长的故事》、《致xx的一封信》。

3、第三次作文以生命的意义与人生价值为主题,探求人类的生存价值,如何能活出真我,活出有意义的人生。可以评价名人的为人处事和人生经历,也可以从生活中寻找疑惑与人生哲理。

参考题目:《我眼中的xx人》、《生活中的哲理》、《我的困惑》,也可以是《xx文读后感》。

4、第四次作文以唐诗欣赏为主题,理解唐诗的意思,分析诗的创作方法与技巧,体会诗的深邃蕴意,让学生领略唐诗的魅力,并对唐代诗人有更深地了解与认识。

要求:写出自己对一些诗歌的理解,能发挥想象再现诗境,或对某位唐代诗人有所认识。写一篇400左右的文章,文体不限。

参考题目:《我最喜欢的一句诗》、《我眼中的xx诗人》、《再现xx诗》(扩写)。

5、第五次作文以生活中的科学为主题,善于观察,积极思考并主动探究问题,学习说明文的相关知识点,领悟到生活中处处有科学。

参考题目:《生活中的科学》、《我的发现》、《奇怪的xx现象》

6、第六次作文以域外风情为主题,引领我们走出国门,去观赏领略异域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风民情,拓宽视野,眼望全世界。

参考题目:《介绍xx国的自然风光/历史古迹/人类建筑》、《难忘之旅》。

7、第七次作文以先哲智慧为主题,理解并运用这些精炼、深入浅出的成语与寓言故事,从简单的语言中理解引人思考、发人深省的寓意。

要求:能理解成语与寓言的深义,适当地扩写或改写成语故事与寓言故事。写一篇400字左右的文章,文体不限。参考题目:《xx故事新编》。

8、第八次作文以读一篇名著为主题,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从名著中汲取养分,学习行文的技巧,体会行文的思想感情,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等,受益终生。

要求:能介绍自己看过的一篇名著的内容提要,并谈谈自己读这本书的原因,写一篇400字左右的文章,文体不限。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八

根据《xxx合同法》及《xxx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 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

2. 甲方在使用乙方运输服务时,需正确、认真、如实填写乙方提供的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 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或货物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货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如采用到付时,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甲方应承担此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 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资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送达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二次以上重复派送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6.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货物流向以及签收状况。

7.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寄件联》,并作为对账依据;乙方不再另行提供其他联作为对账依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的权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发运货物包装及货物合法性的权利。

3.甲方计量、填写货物重量有误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并据实加以更正。

4.乙方有提醒并协助甲方办理货物保险的义务。对于甲方委托乙方托运的易碎易损类物品,乙方有权不提供保险服务,货物在运输途中如出现破损,乙方不予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方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数量及质量后,在乙方的运单或送货单签字盖章、确认收货。

6.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三、保险理赔

1.为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______%,最低收费5元/票。

2.甲方已委托乙方购买保险,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资料,甲方损失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损失金额为准,乙方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可先行赔付,甲方在乙方赔偿后,根据最终的赔偿结果来决定货物残值的归属权。

3.甲方未投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乙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赔付,最高赔付额为货物市场价值。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自然损耗及本身缺陷;

(3)包装有无法从外部目测发现的内在缺陷,造成货物损失;

(4)包装完好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灭失;

(5)甲方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

(6)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如海关)正常查验造成的。

四、费用与结算

1.运输价格按乙方提供报价表执行(详见软通供应链报价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保留根据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法规和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油价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到甲方。

2.甲方若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此结算方式须甲方月发货费用大于_______元,若按周与乙方结算,发货费用必须大于_______元, 若甲方月发货费用连续两个月/周低于双方确认的月发货费用时,从第三个月/周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3.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月结对账单作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寄件联作为核对账单的依据。

4.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2) 在服务费用经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含节假日、 休息日)完成所有费用的支付。

(3)结算方式为甲方以银行转帐或其他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4)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5)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的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

五、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昆山姚磊 昆山房屋租赁合同篇九

一、甲方将属于自有的 幢室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季度(月)租金 元。乙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二、电表数 度,水表数 吨,煤气 吨。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煤气费按表交付;有线电视费及物业管理费按规定缴纳,不得拖欠。

四、乙方须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交付期为每季度(月)的5号之前,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补齐房租。

五、乙方须交付元协议押金给甲方,协议到期后,乙方未违反协议的各项内容,甲方返还乙方。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破坏甲方房屋及水电设施。(包括甲方留给乙方使用的热水器、油烟机、厨柜等)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甲方房屋转租或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内,一切物品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保证甲方房屋安全和房屋内的设备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提前退租,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补偿元损失费。 十一、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期内收回房屋,否则甲方补偿乙方元损失费。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