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版(专业13篇)

时间:2023-12-18 23:28:58 作者:笔砚 方案

一个成功的实施方案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如时间、资源和人员配备等。欢迎大家共享以下实施方案范文,让我们一起学习和进步。

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领导分工及局各股室的工作职能,经局党支部同意,现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股室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股室结合业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融入统计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共同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服务保障统计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届五中、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认真执行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全面贯彻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保证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全体干部职工。

(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局机关各股室。

(三)围绕全县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国民经济核算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统计系统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委政府、区统计局决定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有效整合资源,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全体干部职工。

二、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深入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努力做到廉政教育经常化、教育手段多样化、活动方式形象化,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真正将《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局机关各股室。

(二)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大力弘扬求实之风,促进党员干部扎实工作、真实统计;大力弘扬创新之风,促进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弘扬严谨之风,促进党员干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大力弘扬奉献之风,促进党员干部迎难而上、奋发有为。

责任人:李月芳:局机关各股室。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办公室。

(四)继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为重点,把“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作为统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弘扬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形成和保持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政风行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的队伍风貌。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卢星明、办公室。

(五)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纪律法规两道防线。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全体干部职工。

三、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切实抓好源头治理。

(一)严格落实“两项制度”。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卢星明。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注重抓好领导廉政行为的自查和践诺。形成廉政建设与政风行风结合,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与发展提升活动结合的互动助推机制。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局机关各股室。

(三)巩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物品采购,切实管好用好统计专项经费。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财务室。

(四)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遵守公车配备、管理规定;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步入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响应庆典活动、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治理活动,保持统计系统的大项活动,规范有序。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财务室。

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一)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大力推动统计系统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数;进一步强化监督,切实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

责任人:卢星明。配合:办公室。

(二)改进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和评估工作,增强规范性、科学性,提高统计数据一致性、协调性。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三)完善统计巡查工作。把统计巡查与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专项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统计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统计巡查对行风建设的促进作用。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法制室。

(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和反对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打造“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新风,营造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法制室。

(一)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创新机制体制建设、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形成齐抓共管,独具特色的惩防制度机制。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加大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重点抓好“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环节,形成“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层追责”的防范模式,彰显具有统计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进而促使每位党员干部知风险、防风险、不冒险。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六、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落实。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廉洁自律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促进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协助局党组制订和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部门,做到目标、分工、职责明确,人员、措施到位,计划、方案落实。

责任人:李月芳、卢星明。配合:办公室。

(三)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及重大统计调查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加强财政资金、统计专项资金的监管。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卢星明。

(四)加强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做到办事高效、服务优质、作风优良。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七、坚持惩防并举,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一)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重点查处统计人员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真实举报,反对无中生有,弘扬清风正气。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办公室。

(三)加强信访监督工作。对反映统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函询等形式进行信访监督,达到教育警示、纠错整改、预防腐败的目的。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理论学习成果同研究解决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为“三个提高”服务的理念,在工作上突出对“三个提高”的保障和服务职能,在素质上提高反腐倡廉建设为“三个提高”服务的能力。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二)增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党风政风建设的表率、做推进统计行风建设的表率、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做提高统计执行力的表率。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纪检监察工作的职业操守,按照“四个对”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四)按照提升工作落实能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要求,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统计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组织协调防治腐败能力,着力提高有效监督能力,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创新能力,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责任人:李月芳。配合:各股室。

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度法律事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有序推进部门日常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要求的特殊性,本着“风险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思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常规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今年集团公司提出了“创新管理年”的工作精神,法务部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拓展思路,努力打造出适合本企业经营情况的法务管理模式,提高法务工作的管控能力和法律风险防范。现对2021年度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如下:

针对公司及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我部门通过了以下几项工作对经营风险加以管控,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

1、加强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

(1)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我部门积极听取各部门(含项目部)发表的意见,找出风险点,提出修改意见。对风险较大的合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从而降低和避免履行过程中各类风险和问题。

(2)我部门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把关,对法律风险大、存在问题多的合同予以揭示和警告,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在源头上把关,降低、减少法律风险。

(3)督促项目部对合同交底和揭示风险进行细致排查和落实,并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严重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和指定具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

(4)在项目部推广填报“债务风险排查表和履约信息监控表”制度,便于项目部对合同的总体掌控和与机关法务部能的信息互通,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联系、早解决避免发生被诉案件。

2、加强对一级、二级合同管理。

(1)编制了本部门的《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明确了本部门对一级合同审查的范围及审查重点,并且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本部门对该合同的意见,揭示法律风险,从源头控制风险点,使公司及项目部领导能够在合同订立前了解在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权衡利弊,做到总体把握。

(2)严格执行对各类二级合同审查,从法律角度对合同文本中进行审查,对存在隐患的合同提出对相应的修改建议,对于风险较大的合同实行拒签制度,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我方利益,且能够在履约过程中起到对双方的约束作用。

3、监督项目部完善原始资料管理。

法律事务部将项目部日常工作中的原始资料的留存及有效性也作为对项目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在发生纠纷后能够体工队我方有利的有效证据,具体措施有。

(1)监督项目部在施工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及时与甲方办理洽商、变更、索赔、价差、量差等事宜,要得到甲方的认可,日常工作产生的中会议纪要、函件等类文件要建立收发制度。

(2)要求项目部在履约完毕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工作,对于洽商、价差、量差等及时得到开发商确认,掌握和整理好相关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原始资料。

(3)结合项目部季度考核检查工作,对合同的履约、风险排查、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是否齐全等项内容进行检查和落实,并且对项目部的法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1、法律事务部加强了对《建设施工合同》的风险排查力度,针对合同中不可避免的不利约定,进行了重点排查和监控,配合项目部做好风险的防范与落实工作。同时,法律事务部积极对项目部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进行咨询和指导,问题较复杂的发挥外聘律师的优势,组织外聘律师参与问题的分析与讨论并提供专业意见。全年外聘律师共计参与解决法律疑难问题20余次,提供了大量法律意见及建议,对我公司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起到了重要作用。

2、法律事务部加强了对二级合同的法律风险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部取得联系,及时做好防范与落实,从而降低了合同履约的风险。通过一系列风险排查工作的实施,有效控制了诉讼案件的发案率,今年全年新发案件7件,低于去年新发案件数,且本年度新发案件均为2021年以前工程产生的纠纷所导致,说明近两年的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成效,很好的控制了法律纠纷的发生。

1、实现新开、在施工程诉讼案件发案率为“0”,新发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

2、力争将目前在xx法院的被申请执行案件在2021年度分批次进行支付,实现在xx法院被申请执行案件全部销案。

3、针对xxx检查的内容及公司2021年施工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对京内外工程的合同管理、法律监督和风险防范等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

4、完善和巩固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避法律风险。对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组织定期学习,邀请集团法务部人员或外聘律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对合同签订前后需要注意事项和要点进行分析,由此来减少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发生的数量。

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风险预警防控的总体要求和全县教育系统****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安排,我校于8月下旬开始启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并于9月初在全校各年级、处室所有工作岗位上全面推开,分宣传动员、定岗定责、清理权力、排查风险、健全防控制度、建立****风险档案、评估验收几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风险排查,纵横结合。

横向上,全校上下联动、深入查找,校班子、13个处室及群团组织、3个年级的全体党员、教师、职工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了《建始一中****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绘制了《建始一中查找风险点及制定防控措施流程图》《建始一中****风险预警信息网络图》。纵向上,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风险点查找有针对性,绘制了《建始一中****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图》《建始一中****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责任流程图》,同时注意查与防的关系,尤其是师德师风建设、学校的收费管理,做到风险点的查找与教师自律、制度防控等工作相关联。

2、全员覆盖,重点突出。

(1)各年级、处室利用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从学校管理岗位、教育教学岗位、后勤服务岗位“三个层次”,深入查找风险点。人人参与排查,人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廉政风险查找工作层层推进、全员覆盖。

(2)重点查找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权力运行过程中重点环节的风险点。

重点查找三类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思想道德风险预警防控措施方面,强化廉政教育,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廉洁从政风尚。制度机制风险的预警防控措施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公开工作,促使权力阳光运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岗位职责风险的预警防控措施方面,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公开承诺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对照检查履职情况;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坚持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中、年底分别组织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加强群众监督,广泛开展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民主测评。

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实现用制度和机制预防风险的发生,有效处置风险的出现。

3、制度健全,动态管理。

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程序,规范办事公开行为。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健全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听取学校干部、师生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学校举报电话,对干部、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予以查处;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办事公开规定的人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同时,对风险点的界定、防范、监督、考核、修正实施动态管理,促使****风险预警防控有序运作,不断完善。

1、认识得到高度统一。

全校上下统一思想,明确查找风险点的过程,是一个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自控过程。对权力的认识产生根本性转变,充分认识权力与职权的双重性,理顺工作职责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增强责任意识,淡化“权力”观念,实现权力行使的自我约束。

2、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风险查找、预防、控制环环相扣,动态管理,突出长效性和指导性,形成立体化和交互式网络体系。校务、党务、财务“三公开”,接受师生、社会监督;优秀评选、文明表彰、教师评聘,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学校收费,逐层落实责任,目标分解到人。

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全面有效实施,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建设服务型机关,根据《纳雍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纳雍县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纳财字〔20xx〕27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部门预算管理为主线,以经费管控为核心,以科学的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流程梳理与机制建设为重点,依托信息化手段,将制衡机制融入到单位内部管理之中,实现对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

通过采取宣传学习、制衡机制、流程再造、督查评议等措施,强化内控意识,从单位(部门)层面,业务层面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保证单位(部门)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成立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内部控制工作协调机构,拟定工作方案,营造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崇尚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控文化,为贯彻实施内控规范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梳理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查找业务风险,修改程序,完善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制定完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手册》,各室(部、中心)应梳理、完善本科室有关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领导小组将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推进单位开展内控规范建设工作,探讨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开展好总结工作,收集相关资料集中归档(包括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的文件、相关会议纪要或记录、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查表等),充分做好迎接县财政局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内控规范实施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组织领导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到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单位内部的各有关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要落实职责分工,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工作顺利推进。

将学习宣传活动与抵制“四风”、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内控规范学习宣传活动,增强贯彻内控规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背景、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等,形成注重风险防控、强化责任意识的风气。

通过学习,使相关人员增强对内控规范的理解,掌握实施的方法步骤,保证内控规范的顺利实施。

要认真对照内控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工作标准,完善细化岗位责任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分析存在问题,认真扎实整改,健全“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经费管控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把内控的要求贯穿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全过程,推进单位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财政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各室(部、中心)要齐心协力、密切合作,逐步建立起财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日常财务管理和重要事项监控相结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规范顺利实施。

共青团纳雍县委员会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市第十一届纪委第**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着力防腐措施,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打造炎帝陵建设发展升级版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精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办党组权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干部作用、管理监督。强化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狠抓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1、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若干规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为抓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公款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活动及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治理以各种名义敛财的问题。加强对改进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2、牢牢抓住“思想教育、简政放权、创新制度、严肃纪律”四个关键环节,强力推进“效能革命”。通过深入推进“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活动,着力整治机关“庸、懒、散、慢、浮”等不良习气,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

(三)强化监督机制,推进体系建设。

1、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廉政文化九进”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说明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着力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廉政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着力提高法规的执行力。按照《健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推进政务、党务公开,增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体制和机制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党组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的格局,纪检组织既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办党组制定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督促落实。又要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督促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检查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

1、实行项目化管理。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的意见》,明确项目化管理的责任领导和项目化负责人,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项目化工作组,认真筛选和论证项目,建立建全台账,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2、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主业,突出主责,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好执纪监督和严防腐败等工作上来。一是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制度和方法;二是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挥表率作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三是要加强作风转变,树立执纪者首先守纪、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四是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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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同志为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廉能风险防控管理办公室(简称廉能办),由两名骨干同志专职负责廉能办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廉能风险,带头抓好本单位的预警防控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订了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排查防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做好了思想动员。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对廉能风险排查和整改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党性教育,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干职工传达学习了《廉能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方案》,对廉能风险防控建设工作作了相关的明确部署。二是认真组织了学习。制定了每周学习计划,规定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采取党组书记上党课、分管领导以及各股室(站、所)负责人轮流上讲台讲课的方式,集中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大力营造氛围。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qq群、机关院内文化长廊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效果。四是做到制度上墙,对全局各岗位梳理出来的工作流程进行公示,有关工作制度上墙公示,各股室(站、所)的廉能风险岗位监督牌上墙,对干部职工的在岗在位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在排查过程中,我局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采取自已查、同事提、领导点的形式,逐一对单位、个人进行排查,找出风险点,限期进行整改。对照县里下发的“三定方案”,认真清理本局岗位职责与权限,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绘制各项职权的《运行流程图》,明确了各岗位的职权及流程,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我局梳理的结果是:在编在岗人员共85人,13个股室、19个乡镇规划所,共21项职权,其中:属于单位内部管理的有6项,涉及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的有11项,行使行政监督职能的业务有4项,共查找出193个风险点。针对已经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对照标准进行了整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将风险的发生降到最低。

制定了《廉能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采用百分制的办法,对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自查自纠、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作为单位及个人年度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年度综合考评挂钩,作为加减分依据。对考核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股室限期整改到位,不断优化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10月中旬,在县廉政办及纪工委三位领导的带领下,我局组织了为期一周的廉能风险考核工作,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以及19个乡镇规划所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并召开了专题考核结果通报会议,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尚可规范的工作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要求各股室(单位)、各乡镇规划所切实按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针对平时发现的一些财务管理问题,局里于9月下旬进行了一次系统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系统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一些不足,并切实抓好了整改。

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廉能风险防控管理标准化作业规程》,通过几个月的试运行,我局紧抓思想道德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岗位职责规范等方面,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廉能风险防控管理标准化作业规程》,涵盖了全局各个股室的各项工作职责,作业规程具体明确了每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责任人、办理流程,通过规范办事人员的行为达到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的机率。二是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坚持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方面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做到了“四不分管”,即不直接分管办公室、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廉能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坚持每月一考核,通过日常检查、专项工作督察、办事流程检查、电话访问服务对象等方法,对全局各股室(站、所)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整改提高,使廉能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总之,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了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系统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干部队伍稳定,行业风气端正,树立了良好的城建队伍形象,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积极探索做好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好做法,为做好系统的廉能风险防控试点工作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范和管控内部运营风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他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合法合规、风险可控、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目标,医院内部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条医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第六条医院内部控制应当以规范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突出规范关键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和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

第七条医院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要把内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单位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形成内部控制监管合力。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医院党委要发挥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九条医院应当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审议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审议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组织内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第十条医院应当明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职能部门或确定牵头部门,组织落实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编订内部控制手册;组织编制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实施;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写内部控制报告等。

第十一条医院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其他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实施,编写评价报告等。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关键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第十三条医院医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临床科室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相关内涵经济活动的医疗业务(即实施该医疗业务可以获取收入或消耗人财物等资源)风险,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医院内部各部门(含科室)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负责,应对相关业务和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主要风险、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风险评估管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评估,是指医院全面、系统和客观地识别、分析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及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业务活动、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七条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应当自行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设定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评估对象。风险评估对象可以是整个单位或某个部门(科室),也可以是某项业务、某个项目或具体事项。

第十九条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领导小组,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部门间的内部控制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等。

(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体现内部控制要求,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

(四)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关工作人员评价、轮岗等机制;是否组织内部控制相关培训等。

(五)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是否将科学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嵌入相关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方法的应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

第二十条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本单位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价格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批,是否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等。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等。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行建设项目归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资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是否明确应当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

(七)医疗业务管理情况。包括医院是否执行临床诊疗规范;是否建立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管控机制;是否建立按规定引进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的规则;是否落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是否定期检查与强制性医疗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相符性;是否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等。

(八)科研项目和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科研或临床试验项目归口管理;是否建立项目立项管理程序,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合同约定使用科研或临床试验资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技术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档案管理规定等。

(九)教学管理情况。是否实现教学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十)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包括实现互联网诊疗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取得互联网诊疗业务准入资格;开展的互联网诊疗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准;是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电子病历及处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十一)医联体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医联体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是否建立内部协调协作机制等。

(十二)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是否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将内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信息系统,是否实现各主要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等。

第二十一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主要包括:单位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决策和执行的制衡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关键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十二条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围绕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制订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医务、教学、科研、预防、资产(药品、设备、耗材等)、医保、财务、人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采购、基建、后勤、信息等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当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方面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管理制度、组织决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将权力制衡机制嵌入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轮岗机制。

医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医保结算管理、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绩效奖金核算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医教研防业务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明确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具备资格条件的会计工作人员,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医院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系统的控制职能。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将内部控制流程和关键点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实现主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收支、库存、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科研管理等模块;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信息化建设,减少或消除人为因素,增强经济业务事项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第二十八条预算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二)明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牵头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的职责,分级设立预算业务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需要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预算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预算论证、编制、审批、下达、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五)强化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基本建设等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医院业务活动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九条收支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价格确定、价格执行、票据管理、款项收缴、收入核算等内容;支出管理制度应当涵盖预算与计划、支出范围与标准确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内容。

(二)医院收入、支出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各类收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医院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支出业务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设立收入、支出业务的分类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经济活动及大额资金支付须经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收入、支出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确认和执行、收入款项的收取与会计核算、支出事项申请与审批、支出事项审批与付款、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规范收入管理、票据管理、支出管理、公务卡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收费、退费、结算、票据、支出业务审核、款项支付等关键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依法组织各类收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价格政策和医保政策,定期核查医疗行为规范及物价收费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台账,专人管理。

(六)医院应当严格支出管理。明确经济活动各项支出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核和支付控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院应当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论证和集体决策,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医院应当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风险。

(八)医院应当加强成本管理,推进成本核算,开展成本分析,真实反映医院成本状况;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绩效管理基础,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阳光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涵盖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等方面内容。

(二)采购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建立采购、资产、医务、医保、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合理设置采购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预算编制与审定、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保管、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优化采购业务申请、采购文件内部审核、采购组织形式确定、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采购验收、采购资料记录管理、采购信息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流程及规范,并加强上述业务工作关键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资产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涵盖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核算和处置等内容。资产业务的种类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属企业的监管制度。

(二)医院资产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确保增减资产执行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各类资产核查盘点、债权和对外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等重点环节控制。

(五)医院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货币资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合理确定存货的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定期盘点。

(六)医院应当加强房屋、设备、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管理。严禁举债建设;按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开展使用评价,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法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清查。

(七)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主管及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加强项目和投资管理,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八)医院所办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第三十二条基本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议事决策机制、项目工作机制、项目审核机制和项目考核监督机制。

(二)明确建设项目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概预算、招标、建设和竣工决算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资金支付控制、竣工决算办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业务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纠纷协调机制。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合同承办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采购部门、院长办公室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确保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合同前期准备、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合同后续管理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诊疗规范和诊疗活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诊疗项目的收费应当符合物价部门、医保部门政策;明确诊疗项目和收费的审查机制、审批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二)医疗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内部医务管理部门、医保部门、物价部门在医疗活动和诊疗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方面的职责。

(三)医院应当合理设置诊疗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确诊疗项目的内部申请、审核和审批权限,确保诊疗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审核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科室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行为;诊疗活动的收费应当与物价项目内涵和医保政策相符合;建立与医保部门、物价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执行医保、物价政策风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医院应当设置行风管理岗位,定期检查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各临床科室是否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申请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医院应当建立与医疗业务相关的委员会制度,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和运行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专业评估和审查,各临床科室应当建立本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内部申请和决策机制。

第三十五条科研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科研项目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科研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审批与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核、项目验收与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和资金支付、调整、结余管理,鼓励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横向课题和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和审查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教学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业务管理制度,建立教学业务工作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教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教学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教学业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教学业务预算编制与审核、教学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教学业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建立部门间沟通配合机制;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互联网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开展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服务与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诊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二)医院应当明确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临床科室、医务部门、信息部门、医保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权限。

(三)建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沟通配合机制,对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实行管控。

第三十八条医联体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建立医联体议事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医联体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涵盖医联体诊疗服务与收费,资源与信息共享,绩效与利益分配等内容。

(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医联体相关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医联体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医联体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三十九条信息化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涵盖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运行维护、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信息化建设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建立相互合作与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合理设置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岗位,明确其职责权限。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相容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规划论证与审批、系统设计开发与系统验收、运行维护与系统监控等。

(四)医院应当根据事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需要,编制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从全局角度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

(五)医院应当建立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信息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共享与交互的规则和标准;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能够完整反映业务制度规定的活动控制流程。

(六)医院应当将内部控制关键管控点嵌入信息系统,设立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责权限,明确操作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遵守相关业务流程及数据标准;应当建立药品、可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对应关系;设计校对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校对。

(七)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户管理制度、系统数据定期备份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十一条医院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医院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十三条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

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图、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培训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七章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内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医院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已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四十八条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等,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第四十九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

(一)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要求;是否覆盖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是否涵盖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是否对重要经济活动及其重大风险给予足够关注,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关注关键部门和岗位、重大政策落实、专项执行和高风险领域;是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在评价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错和重大风险的发生。

第五十条医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真实性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风险及其认定、风险整改及对重大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价结论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医院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批结果组织整改,完善内部控制,落实相关责任。

第五十二条医院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整改落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全面落实《常德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作风建设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按照常德市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宣传动员、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的方式,夯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防范和预防腐化,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一)工作目标。

以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要内容,汇编形成我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落实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二)工作任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努力从单位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

一是建立并组织实施适合我局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二是梳理我局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在以上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任务分工。

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和机制的建设、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财务信息的编报等工作,对具体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风险,提出完善意见,制定具体制度,经局党支部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具体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宣传培训学习阶段(1至5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会计刘华斌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专门培训。

同时,局办公室开展本局宣传、培训和集中学习活动,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在全局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局面。

(二)梳理评估设计阶段(6至7月)。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对单位和业务层面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经济流程目录。

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查找风险点。

同时,在内部控制分析、诊断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风险控制措施。

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原则,根据设计的控制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包括内控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单位层面建设,加强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考评制度建设、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经济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在内的业务层面建设。

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按照不同层面的内部控制要求,将管控措施、权责、流程融入内部控制制度,使各项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信息化,做到各项制度完整、可操作,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的编制。

(四)强化组织实施阶段(9至10月)。

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认真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并加大对各项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提高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肖继国任组长,曾辉、谢启宏、曾志任副组长,李爱顺、熊和平、侯志刚、李恩堂为成员的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制定我局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内部控制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爱顺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华斌、代君慧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

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涉及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多方面工作,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

要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落实,做到边学习、边梳理、边完善、边规范、边执行,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三)落实责任。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控规范实施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推动规范实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

任务目标到20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建设重点(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

(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

公益性服务窗口:

1、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窗口。承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咨询、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咨询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

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承担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合同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承担合作社推荐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荐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分配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承担“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按照申报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吸引工商资本,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7、金融保险窗口。承担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8、生产服务中介窗口。承担全区各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发布职能,对信息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强为农服务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生活过程中各类供求信息服务。同时,设置乡级分支机构,严格筛选指定农资企业,通过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对接,提供“安全农资、放心农资、质优价廉农资”下摆服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一批跨区域、专业化的农业特色商务网站和交易平台,形成以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覆盖全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三)选强配齐专业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涉农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等,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标准、高素质的专业化团队。

(四)加强资金综合管理。遵循科学论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和追踪问效等原则,合理利用政府投资成本,明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涉及资金的实施目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用途等,加强成本和利润预算管理,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转化,保障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两项功能”,即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

“四方满意”,即实现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合作社满意,农民满意。“五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运行机制”。先行启动区级服务中心和7个街道(乡镇)分中心建设,以点扩面,逐步完成服务中心全区覆盖。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图、宣传手册。明确规范服务目的、意义、目标、内容、功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等,进一步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调动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质量。

(七)稳步推进业务开展。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用农业产业化协会和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对外宣传,对内形成内业档案。组织召开农业服务组织对接会,确定服务体系承接主体。沟通协调农经、银行和保险等部门,逐步整合畜牧、林业等部门,扩大服务范畴,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规范社会性服务财务管理。成立现代农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社会性服务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订单、金融保险代理、生产农资、技术服务中介对接提供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建设,实现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九)树立窗口单位服务新形象。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学习引导,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强化人文关怀,延伸服务触角,坚持纠建并举,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

(十)提高网络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软硬件网络基础建设,农业物联网系统接入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数据库,快速、精准、全面整合涉农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数据共享,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开展,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化服务体系”新模式。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里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农业开发区。建立区政府组织协调、部门指导参与、街道(乡镇)管理督导、村服务站运行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确保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转正常。各试点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计划,全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生态农业开发区要切实承担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级部门领导干部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方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并认真。

总结。

工作推进阶段性成果、经验,建立长效的跟踪问效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惠农、支农、补农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公益性服务功能。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康运行。加大对区、乡、村三级基层综合服务站扶持力度,加大财政的投入,积极寻求社会服务组织参与,最终实现社会化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

(四)创新工作措施。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形成工作指导意见方案,对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各街道(乡镇)加强调研,根据当地发展现状和农村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站)发展规划。可采取召开培训会、观摩会等形式,尽快启动,加速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好试点示范。

(五)落实服务体系主体构架。加快落实服务组织主体,明确参建合作社、企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名单,强化服务组织服务意识,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服务行为,形成规范、有序的服务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服务组织与经营主体、广大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乡镇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县综治委: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解峪乡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起至底,在全乡集中开展建设“平安解峪”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乡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平安乡镇”建设,关键要抓好“一二三四五”,即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项建设、强化四条措施、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一、围绕一个目标。

创建平安乡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把我乡建设成最稳定、最安全、最和谐的乡镇,让群众满意。力争实现“六个明显提高”、“六个逐步下降”、“六个有效遏制”、“六个有力防止”,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到“四个到位”:

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抓领导在这里就是指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能够把创建“平安乡镇”这项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步推进。要进一步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其他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县综治办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下,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会议的现象。

二要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各村要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和人口比较集中的时间、地点,开展有关创建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和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并通过层层动员会、报告会、座谈会、讲座、致村民居民公开信等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原则、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把握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真正把上级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村民居民知道怎样守法,不参与和自觉制止赌博、斗殴、打群架等违法活动。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居”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加快建设“平安乡镇”的步伐,在全社会形成建设“平安乡镇”、“平安村居”的浓厚氛围。

三要抓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创建工作建章立制,进行责任分解。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平安乡镇”目标的实现。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学校”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把建设“平安乡镇”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各个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及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平安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四要抓示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认真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村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推动“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两个重点。

理和化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要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部门协同参与的调解机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月治理、月上报工作制度,乡镇每月向县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要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的目标要求,对重点矛盾和纠纷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乡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日常工作中,乡村干部在遇到纠纷时,第一个接到报案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即乡综治办对乡村调处结案的矛盾纠纷,在每月例会上汇总登记,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乡综治办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综治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乡综治办、司法所及挂点包村干部在各村开展综治信访接待日活动,了解群众思想,预防排查矛盾纠纷。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满意率。创建平安工作一定要在提高“三率”上下功夫、见成效。宣传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平安乡镇”、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工作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先行者,只有以浓厚氛围,加大力度,才能保证平安创建形成声势,健康发展;宣传工作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法宝,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平安建设的主体,也是平安建设的最终检验者,要把上级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动员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之一句话,平安创建工作需要宣传群众为前提,让群众理解何为平安,如何创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宣传。群众理解了,才会认同;群众认同了,才能参与;群众参与了,才能实现创建平安目标。要达到共知、共识、共振,切实提高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与此同时,对宣传工作应该注意的是要把握系统性、节奏性、鲜活性、经常性、创造性,努力扩大宣传效果。

三、加强三项建设。

确保创建活动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其真正成为领导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的坚强核心。要大力加强村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配齐人员落实待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在办公区域、交通要道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和防范,挖掘和整合各方面的治安力量,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在学校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在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建设,切实预防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3、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乡综治办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指导,以村治保调解组织及治安巡逻队员为骨干,开展治安巡逻。充分发挥治安巡逻队员的职能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治保主任要认真抓好责任区和所在村的平安创建活动,维护农村稳定。以派出所和专兼职治安巡逻队为联防主体,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建立各种形式的防范队伍,开展治安巡逻,消除治安死角。

四、强化四条措施。

强打击整治实效。紧紧扭住针对乡镇、农村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假售假犯罪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农民增收的各种违法犯罪,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命案必破”等措施,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努力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对盗窃、赌博等突出问题,继续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健全完善“严打”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治安形势评估、工作决策部署和分工配合协作机制,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和检查督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动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奖惩措施,公平才能平安,公平才能和谐。要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对达到“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校园”标准的和在创建平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及时表彰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对已获得创建荣誉称号的单位,因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程度下降幅度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基层的民主来保障基层的稳定。

五、建立完善五个机制。

1、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

2、建立完善预警工作机制。

3、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4、建立完善督促检查考评机制。

5、建立完善综治领导责任机制。

乡镇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转变部门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根据县两办《关于印发。

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根据本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机关和广大干部中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积极推进“两规范一效能”工作。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构和谐”为主要内容,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为手段,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进一步优化配置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范围和对象。

参加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包括镇政府机关、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站、计划生育服务所、国土资源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采取全镇统一部署,各分管领导牵头,分部门、分单位逐级负责的方式进行。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人。

(一)以提高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强化教育培训。(责任人:...)。

一是更新思想观念。全面树立以“管理为主”转变为“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服务为主”的理念,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具体责任人:...)。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党委中心学习组、文成镇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为阵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全年集中培训学习30学时以上,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具体责任人:...)。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扎实开展普通话、电脑操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技能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责任人:...)。

四是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1、围绕全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调研征文评比活动,要求每名机关工作人员至少写一篇调研文章,并将优秀文章上报;2、开展第二届迎国庆文体活动;3、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具体责任人:...)。

(二)以搭建服务平台为载体,着力优化服务环境。(责任人:...)。

一是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具体责任人:...)。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强收费资金监督管理。(具体责任人:...)。

三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设新型办事平台。要充分利用党政网上报党务政务信息,大力宣传和推介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展示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影响力和地方特色。进一步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注重信息宣传、政策解答、招商服务、来信回复。(具体责任人:...)。

(三)以完善机制建设为重点,着力规范行政行为。(责任人:...)。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依法依规,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具体责任人:...)。

二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接待制度、文印室管理制度等,打造规范型、节约型机关。(具体责任人:...)。

(四)以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为目的,着力提高工作效能。(责任人:...)。

1、推行落实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重点突出以工作业绩为主、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程序,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操作性强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更好的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导向。(具体责任人:...)。

2、严肃机关和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影响机关效能的有令不行、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大力倡导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基层和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雷厉风行“马上办”;对一些老大难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不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问题,要创新思维“积极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较强的问题,要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阳光透明“公开办”。(具体责任人:...)。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2月20日至3月31日,召开全镇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精神,对本镇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学习《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公开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

第二阶段:开展活动,自查自纠。3月17日至9月20日,通过上一阶段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撰写调研文章、开展文体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及自我剖析等活动,解决1—2个全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个人自身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方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9月21日至31日,针对各种问题和漏洞,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三是建立重要事项限期办结制,过错、失职问责制。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问责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0月1日至11月31日,进行自查总结,绩效评估,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与干部年终考核相结合,与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通过考核总结,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李仁庆同志任组长,饶水森、李希华同志任副组长,谢慧英、张明水、刘文青、刘斌、胡信贵、李积、周文龙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慧英、张明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谢慧英同志负责纪检方面的接待接访;张明水同志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接访;刘文青同志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接待接访;胡信贵同志负责各项惠农政策接待接访;李积同志负责农林方面接待接访;周文龙同志负责水利方面接待接访;刘斌同志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接待接访。各相关单位和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推进我镇的机关效能建设。

(二)注重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政府机关、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要求各相关单位于2月28日前报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通过明查暗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和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乡镇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55号),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个人诚信教育。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民诚信纳入公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行业规范等。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大力宣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选树和推介各类诚信典型,使全社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资助诚信活动宣传月、征信宣传周(月)、诚信活动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人群,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相关课程中增加诚信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归集学生在校期间的公共信用信息。2018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落实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2017年底前,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准则。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组织签署入职信用承诺书和开展信用知识培训活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组织编写信用知识读本和故事画册,向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学校和社会大众发放,普及信用知识。(市教育局、铜陵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选树和推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组织各类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题,经常性地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建立诚信典型的选树和推介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诚信典型,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息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

(一)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规范身份证件使用,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依照法律法规确定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危险物品流通、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和联合奖惩奠定基础。2018年6月底前,实现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经营、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保险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于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要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文旅委、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

(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单位、征信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力度,确保个人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2018年6月底前,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隐私保护。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2018年底前,制定完善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使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信用修复机制。2017年底前,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投诉、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部署,明确个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利用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手段,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

(一)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2017年底前,制定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有关部门按目录要求将掌握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各县区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本地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将归集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2018年底前,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2017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载入“易铜陵”平台。推动建立市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共享关系,并向个人征信机构提供服务。(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2017年11月底前,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办理行政许可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2017年底前,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017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领域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制度,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评价。2017年底前,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形成惩戒措施清单,作为有关方面实施联动惩戒的依据。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将采集的个人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2017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铜陵”网站集中公开展示。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2017年10月底前,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依据国家信用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有力维护个人信息的主体权利与合法权益,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处理、查询和应用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发改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市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对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积极予以经费支持。加大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应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等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