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金调整通知(优秀12篇)

时间:2024-01-15 09:56:21 作者:HT书生 其他范文

通知是一种将信息传达给他人的重要方式,可以有效地传达组织的政策、措施和安排等。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有关通知的模板,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7号)规定,现将20xx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xx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平均工资。

(一)20xx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80元,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772元,月平均工资为6731元。20xx年1至3月份已办理退休的,不再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二)20xx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265元计算,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见《20xx年度相关待遇简表》(附件1)。

二、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尚未在我市参保的,经用人单位和外务工人员协商一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369元。

10月及以前在本市中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截至20xx年9月持续未恢复缴费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369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731元天津社保信息查询系统网站天津社保信息查询系统网站。确有困难的,可在6731元与3159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3159元。1至3月已缴纳20xx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再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4至12月的缴费差额。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159元。其中:1至3月已缴纳20xx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159元天津社保信息查询系统网站文章天津社保信息查询系统网站。1至3月,按照调整前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4月至12月按照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159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5265元。

(七)补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个人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944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0xx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保值费;补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保值费。

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经本人申请,记入个人账户部分可不缴纳保值费。

自20xx年4月1日起,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金额,详见《20xx年度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一览表》(附件2)。

天津社保信息查询系统网站社保。

三、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一)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8571元(含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

(二)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15196元,其中10396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800元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三)中央及外地驻津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分别为3756元和8628元。

四、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

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用人单位,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为22176元。

本通知自20xx年4月1日执行。

天津养老金调整通知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明年起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有调整,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居民看好参保缴费时限。

据了解,具有本市正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1月1日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居民,允许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齐的养老保险费。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自批准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直至亡故为止。

本市年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月31日止,对相关参保缴费政策实行“三年”过渡期,一是过渡期内年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申领老年人生活补助;二是过渡期内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仍可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以上两项政策将于1月1日停止执行,即20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天津养老金调整通知

养老金的上调,顺应了社会的发展。宁夏养老金已经上调,具体如下: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我区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按宁党发〔1984〕22号文件规定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的`人员、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领取待遇的人员、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待遇人员)。

2016年1月1日起。

三、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按人均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采取分段累加方式调整。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每1年每月调整4元,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满1年按1年计算),前15年每年每月调整4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调整5元。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因企业破产办理退休的5-6级工伤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养老金水平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20元调整,1500元至2500元(含2500元)的按30元调整,25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础上,养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满100元的按100元计算),再调整1.5元。

(三)适当倾斜。一是调整后,养老金低于2873元的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到2873元。二是对艰苦边远三类地区(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海原县)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5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调整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将调整情况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二)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企业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今年4月份将调增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请各地于4月底前将发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天津养老金调整通知

连日来,不少参保市民到二级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前日,家住南开区的市民陈先生就在家门口的王顶堤医院办理完了二级医院刷卡就医登记手续。陈先生家所在的小区离王顶堤医院很近,但因为他的户籍在西青区,以往要到西青区的定点医院才能刷卡就医,现在在家门口就能看病刷卡报销了,陈先生觉得方便多了。

多阶段试点扩大范围。

“二级医院”

天津已取消药品加成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立二级医院和民营二级医院。

今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标准。

参保人员成年居民、学生儿童。

起付标准500元。

最高上限3000元。

报销比例50%。

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据悉,四川省今年调整对象共涉及742万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预计四川省总体调整水平将略高于全国6.5%的平均调整水平,企业退休人员的调待增幅将高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待增幅。

三种调整办法相结合。

定额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参加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养老金到底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调整?据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最大亮点在挂钩调整方面,今年四川首次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人员同步进行调整。全省91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此次调整范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挂钩调整包括三类人群,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将以本人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同时缴费年限超过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年。第二类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10月l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此类人群将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第三类是机关事业单位20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

除了执行以上两种调整方法外,部分特殊情形的人员还可以进行适度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对20新增的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仍按往年适度倾斜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9月底前补发到位。

此次四川省总体调整水平将略高于全国6.5%的平均调整水平,这将让四川742万退休人员受惠。

由于今年是首次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发放时间较往年有所延后,不少退休人员关心,调整标准是从1月日起执行,今年1月-8月上调的养老金会不会补发?为此,省人社厅明确表示,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补发到位,1月-8月的增加部分也会同步补齐。

按照国家规定,预计四川省总体调整水平将略高于全国6.5%的平均调整水平,这将让四川742万退休人员受惠,而其中企业退休人员的调待增幅将高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待增幅。

天津养老金调整通知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天津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天津退休职工涨工资,天津退休金4月上调。

20天津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将在今年4月份进行。年天津全市企业退休人涨养老金从四月底已全面实施,全市范围内将有两万多名退休员工受益。据了解,本次天津市共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574.15万元,而全市的退休人员平均工资也由原来的1685.92元增加到调整后的1885.63元。

1.缴费年限不满,增加12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增加123.5元。

3.缴费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缴费年满127,缴费年满的130.5,以此类推。

1.截至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40元。

2.截至月31日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60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以上的,增加80元。

1.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前两部分累计计算增加后,养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养老金。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在前两部分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缴费年满16年的再增加5元,以此类推。

3.第三部分再增加后最终养老金超过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业退休女职工,年龄54岁,缴费年限共计30年,当前退休金2090为例。

a.第一部分增加养老金172.5元;。

c.第三部分本应增加37.5元,但合计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内蒙古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通知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国家部署,内蒙古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这就意味着,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11连涨”的情况下,今年将迎来第12次上调。

据了解,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要精心组织,加强测算,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以确保各类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自治区将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国家层面改革措施衔接落实的工作基础上,还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5年,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增长,人均提高20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380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调整标准。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具体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增加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补齐到2702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资金来源。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9月起发放,今年1至8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016年9月7日。

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

人社部、财政部15日印发《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这是我国首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人社保通知表示,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人社部指出,此次上调幅度定为6.5%,主要有两方面考虑。其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期进入了中高速增长期。gdp增速由11.3%逐步下降至年的6.9%,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由20的14.6%降到的10%以下,2015年进一步降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来一直保持在3%以内,2015年下降到1.5%。综合来看,近几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已远远超过了物价涨幅,也超过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少地方,养老金和在岗职工工资倒挂现象突出。许多企业临近退休的员工发现,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职时高,养老金调整的频率也高于工资调整频率,出现了千方百计提前退休的状况。

其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十二五”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22亿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目已有8500多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万人,年均增长8%左右。而同期参保职工年均增长率由“十一五”期间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养老保险抚养比由的3.16:1下降到2015年的2.88:1。随着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此外,这次调整是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一起按照统一的调整办法调整待遇。

人社保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有利于平衡地区差。此前,经济发达、财政状况好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幅度相对较高、调整频率较快,而一些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可能多年不调一次。今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改变。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日发文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各地区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今年按6.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放缓。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保险赡养负担不断加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此次调整是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各地区将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仅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攸关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建立兼顾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

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3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月养老金在3355元及以上,低于4855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4855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

六、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七、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573元/月的,补足到35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714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559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418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十三、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按绝对额普调标准表。

单位:元/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

内蒙古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通知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国家部署,内蒙古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这就意味着,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11连涨”的情况下,今年将迎来第12次上调。

据了解,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要精心组织,加强测算,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以确保各类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同时,自治区将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国家层面改革措施衔接落实的工作基础上,还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增长,人均提高20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5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380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6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调整标准。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具体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增加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更多热门。

内蒙古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现将我区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4元。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9号)精神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3.企业退休人员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月调整金额低于本人2015年月调整金额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调整金额的65%调整。

三、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2.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调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二)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暂由原渠道支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后再进行结算。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