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精选18篇)

时间:2023-12-28 11:28:26 作者:紫衣梦 方案

在制定活动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活动的目的、参与者、时间、地点等各种因素。无论是组织一场盛大的演讲比赛,还是策划一次精彩的团队建设活动,这些范文都能给予你一些启示和指导。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坚决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巩义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现实斗争,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热潮,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1月1日至30日。

街道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副主任李明恩任组长,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的负责安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冯宇航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参加“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初,市防委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办20xx年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随后,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举办街道“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参与消防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按要求在辖区内征集消防主题的文学、图片、海报、漫画、影视、文创、新媒体等各类文创宣传作品,参加线上展播评选、颁奖、展览等活动。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和“三合一”场所等领域整治,发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

1·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宣传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党建办等部门要组织一次分管行业消防安全宣讲活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专项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重点群体消防安全大宣传。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广泛播发“小火亡人”类警示教育片。各村(社区)月内通过分类开展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以及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和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教育培训至少1场,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和疏散逃生方法。

3·网格消防安全大宣传。组织各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网格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常识宣讲提示活动,针对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活动

1·网络消防安全大提示。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推送的关于“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体宣传信息,开展声势浩大的网上消防安全大提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在线消防常识大学习。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3·消防场馆互动大体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评定命名一批,通过“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与预约体验活动。

(四)开展“志愿者消防大行动”活动

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辖区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工作,街道成立1支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队。

2·开展消防志愿者宣传培训。充分发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对辖区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宣传月期间,消防志愿者培训覆盖率不低于50%。

(六)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

1·社会面亮彩宣传。督促沿街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橱窗、标语、海报、条幅等,全方位宣传提示消防安全。辖区地标性建筑、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5日和30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其他时间滚动播发。

(七)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派出所、村(社区)、物业管理人,全面摸清群租房、出租屋底数,检查、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隐患,定期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防止发生火灾。

2·加大重点单位员工宿舍监督抽查。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抽查宾馆、饭店、洗浴、足疗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相关单位在员工宿舍设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烟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明确负责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强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部门、村(社区)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压实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底层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沿街门店留宿人员超过3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突出问题。

4·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补充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目标人群,精准推送提示信息。采取发布通知、楼长入户宣传、张贴警示标语等,提示火灾危险性、疏散逃生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迅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展形式内容。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将工作资料、典型做法及时报送街道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事能力,决定在元月16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增强公司全体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处理能力,培养员工掌握消防灭火技能,更好地了解防火区域及所在部位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损失。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负责消防工作的领导、主管、义务消防员。

区公安消防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前来观摩指导。

x年元月16日下午14:30——15:30分

员工宿舍9号楼前空地(元月16日上午8:00清理场地,所有车辆必须在早上10:00前离开,宿舍早班保安负责具体清理工作)。

1.备齐所需器材:(烟感探头、喷林探头、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4kg手提式干粉abc灭火器15支、消防斧、消防扳手、消防警铃、消防水带、水枪、防毒面具、灭火战斗服、手电、相机、消防专用水鞋).

2.所需物品:大铁桶、汽油15升、柴油20升、旧布料一堆、干柴少许、打火机、喊话器、煤气瓶、煤气阀门接口、灭火毯6张(演习结束后配置2个食堂)

(x总任总指挥、x总监任副总指挥、任指挥员、任指挥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1.警戒组:由负责。任务是负责清除路障,指导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及无关人员离开现场,严防有人趁火打劫;负责引导消防车的到来,维护好演习秩序,人员具体安排(员工超市与饭堂之间2人、6号与7号楼之间2人、9号与10号楼之间2人、9号楼一楼宿管办门楼2人)

2.灭火战斗组:由负责。组织现场义务消防员利用消火栓、灭火器立即赶往着火地点扑救(着火地点设置9号楼),并负责将火场受伤人员抬离至安全疏散地点(2名伤员、2名抢救人员),争取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将火势控制在最小状态。人员编排8人。

3.安全疏散组:由负责。负责组织疏散着火地点(9号楼)周围人员,各楼层安全出口处安排2人(其中)指引群众有序疏散,并大声喊让大家手拉手,一个接一个有秩序撤离,不要慌乱,保持队形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负责。负责对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情况严重的并负责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位置定于员工超市门口即安全疏散地(放置1张办公桌、担架、医用器材)。人员编排4人(医生2名、保安2名协助并做出人工呼吸的详细动作)。(医生须相关部门安排)

5.后勤保障组:由负责。负责消防泵、水电的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1.介绍消防器材、器材的名称、性能、用途,约15分钟。

2.讲述利用灭火器、灭火毯灭油火的方法(负责示范),动员各分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示范灭火,时间约15分钟。

3.利用消防斧作出砸锁揣门的动作(负责)煤气灭火示范(负责示范),时间约15分钟。

4.救火疏散,按第八项要求严密组织,接到巡查队员(负责)向指挥中心报告:员工宿舍9号楼房间发生火情,临时指挥中心立即按预定方案执行,命各行动小组分头行动抢救火灾(灭火战斗组带领8人赶往三楼救火,带领5人抛开消防水带接好室内消火栓放水实验),同时指挥中心及时报119请求支援。过程约时间约15分钟。

宿舍员工超市门前空地(安全疏散完毕后,各部门清点人数)。

讲评本次演习的效果,并对所有参与演习的全体保安员表示衷心感谢!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章设置宿舍等隐患;

7、是否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

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班会、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市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重点区域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消防演练制度等。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紧抓消防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认真开展包括消防知识在内的课堂安全教育,中小学做到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考核”五落实。充分利用官网、官微、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防灾自救基本技能。通过开展“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上报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挂账督办,争取当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五)积极推进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针对本单位建筑物是否取得消防许可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xxxx年xx月底前,市教育局拟组织遴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推荐到省教育厅并在全市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楚。

(二)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学生宿舍、公寓、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装置,或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等不能正常联动;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灭火器过期失效或不能正常使用;砖木结构的老建筑缺乏消防设施等。

(四)电器线路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五)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疏散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阻塞、占用;疏散逃生指示标志缺失或损坏;在门窗、逃生出口设置影响逃生或救援的`障碍物;校内消防救援通道被挤占。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安全无小事,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xx月xx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成军。

副组长:董明生。

成员:杨永波张春国芮汉纯范润年。

各班主任以及各村小校长。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

教学。

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章设置宿舍等隐患;

7、是否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

五、工作方法。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班会、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环城中心小学。

2012年5月。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此次专项活动,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司法所要把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二)强化工作重点。推进此次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要以当前“治本安全观”的要求,并结合《淮南市社区矫正规范提升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围绕重点抓工作,不断拓展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渠道和方法。

(三)强化请示报告。“双节”期间要有专人值班。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坚决防止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问题发生。

(四)强化责任落实。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清单,研究解决措施,并明确责任人负责限期整改。

(五)强化工作宣传。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社区矫正节安全整治专项活动”的成效,树立社区矫正机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社区矫正安全整治专项活动方案

(一)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督查。建立全县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督查巡查制度。县社区矫正中心在“双节”之前通过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现场点验、查阅档案台账、调查问话等方式对全县25个乡镇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进行的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抓问题、抓落实,补短板、补漏洞,促规范、促稳定,大力夯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基础。

(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

1、对重点人员,包括寻衅滋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犯;“四涉人员”(涉恶、涉黑、涉枪、涉暴);“三无”人员;不认罪、不服判、对抗管教人员;涉访涉诉、重新犯罪风险、脱管脱逃危险、心理疾病(精神病、艾滋病、酒精依赖、药物依赖)、受到警告以上处罚人员以及存在定位越界、关机停机、人机分离等情况人员进行排查。

2、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要重点摸排家庭邻里、债权债务矛盾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工作生活情况。在摸排中,要注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行为反常、情绪异常、生活困难、极端言行、社会交往异常等情况。

对上述人员要加强教育,做好调解化解工作,防止引发极端事件和再犯罪案件,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列出清单及时上报中心。坚持源头治理、源头管控,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三)狠抓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双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申请请假外出的,司法所从严审批。外出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与社区服刑人员保持联系,通过手机定位、微信、qq方式进行位置核查。返回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要规范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

(四)对矫正中心社区矫正衔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

1、收发文登记情况;。

2、对文书不全的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的先行登记及通知相关单位情况;。

3、对超期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处罚情况;。

4、对不符合矫正条件的,法律文书退回的社区矫正执行落实情况。

(五)对监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排查。

重点检查报告、禁止令、走访、手机定位、研判分析等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3年11月16日,我局某公司上海世纪汇项目发生火灾事故;2013年11月29日,我局某公司北京苏宁广场项目发生火灾事故。两个工程的火灾事故均造成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对此,2013年12月3日局召开消防安全紧急视频会议、2013年12月5日召开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从局到公司,再到经理部,都在强调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要求各项目务必重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做好冬季施工防火消防专项检查。为贯彻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本项目部依据局、公司、经理部会议精神,制定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组长:王德银副组长:王宇陈梓梁。

成员:马广军、房益胜、李艳强、韩永成、马福靓、程永贵、周召峰、李明涛、贾艳鹏、梁加顺、段叔臣、张兴东、位石圈、高鲲鹏、李贺、连睿、张之言、王岳生、张大伟、罗述新、伦忠胜、李孟阳等。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部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项目部根据局及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做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3、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项目部及时如实上报,将事故情况报本公司,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措施。

1、排查整治的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加工区、食堂等。

2、整治重点。

1、设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冬季保温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全覆盖。

2、场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通道是否通畅。

3、住宿方面:用电设备布局是否合理、规范,电线、管线是否老化,人员用电是否规范。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暖气、电磁炉、小煤炉、大功率加热器等。

4、食堂方面:用电是否规范,煤气罐、输气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现场方面: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点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临电使用是否规范,外电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临电电路是否安全,漏电保护器是否匹配、灵敏,闸具、熔断器是否匹配,安装材质是否合格等。

6、仓库:仓库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置专用仓库,并分类存放,仓库内用电是否规范,有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及取暖设备;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资料方面:进场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记录。临电巡检记录、消防日检记录、消防验收记录、临电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属实。

五、工作措施。

1、编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2、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及标准。

3、进行全面的消防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所查出问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编制销项清单逐条逐项的进行严密排查整改,务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指派专人进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纪录。

4、开展消防专项培训活动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安全宣传贴图、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力求加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分区域对项目各分包工人组织消防演练,讲解应对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具体工作安排2013年12月4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

1、工作准备阶段(2013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张贴宣传标语或图画,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物资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13年12月7日至2013年12月11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开展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紧急救护措施的宣传教育。

3、总结上报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认真总结火灾防控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工程安全生产。

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做好xx年冬季至xx年春季学校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冬季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俊峰。

副组长:田帆周光前向敏江永智。

组员:肖毅光周俊才刘火炬杨日玉及公私办各班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

我校将通过广播、宣传栏、板报、主题班会、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防火、防爆、防伤害、防集体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意识。

xx年元月6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围绕县消安委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大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不断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在龙泉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在城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让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并在12月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收集好材料,上报县消安委验收。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雪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旭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员:刘旭三坝社区第一书记

万小松龙潭湖社区第一书记

陈波和平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王纯辉体育场社区总支部书记

孔涛龙井社区总支部书记

陈鹏程文峰社区第一书记

李文凤翔社区总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龙泉镇消安办,由朱明强负责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建立完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2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确保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社区要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动员居民配备必的灭火设备。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定责。社区、物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季节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多维度、全覆盖发出创建活动倡议,形成强有力的活动舆论声势,适时公布创建工作成效,以媒体力量带动居民社区,以舆论氛围推动全民消防、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交通方案】承德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6.26。

”和“。

7.1。

2016。

152。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至。

2016。

10。

31。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

7

6

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充分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密切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所有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以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

汽车客运站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范。(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2.

客运车辆是否落实严禁客货混装,客货混装车辆不得出站的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

3.

客运企业是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并按要求配备和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包车客运管理各项措施,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4.

运管机构是否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和客运站安检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按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黄牌警示、一票否决等制度;是否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制度,真正做到“谁排查、谁登记、谁签字、谁负责”;是否做到逐一排查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

(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

1.

客货运车辆是否存在无证、违规、串线经营,超员、超载、超速及倒客、甩客、乱收费、乱涨价等现象。(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各相关部门是否针对“黑车”、套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治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3.

各相关部门是否加强旅游客车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客车租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严厉打击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旅行社。(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文体广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4.

各相关部门是否经常性深入重点景区,检查租用的旅游客车和驾驶人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安全驾驶资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文体广电部门配合)。

1.

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2.

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3.

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交通运输部门配合)。

1.

是否通过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公交枢纽站、加油(气)站、车辆行驶过程和场站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制止纠正超速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是否在公交车上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员,严格执行“半趟一检查,一趟一清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增加安保人员,提高安检级别,杜绝违禁品上车,维护好公交枢纽站和人流密集换乘站的乘车秩序,防止恶性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应急设施装备,保证车门应急开关正常使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部门配合)。

1.

是否按照全省危货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工作,进行治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2.

是否按照新修订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机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4.

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悬挂或喷涂、车辆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5.

危货车辆是否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罐式车辆是否有罐体检验合格报告,并对液体罐车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6.

客货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行为以及以包代管、以挂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并对挂靠经营车辆进行清理,确保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部门配合)。

加强对。

“两客一危”车辆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

1.

车辆年检是否合格。(公安部门负责)。

2.

车辆、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章行为未及时处理。(公安部门负责)。

3.

车辆运行中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和客货混装行为。(公安部门负责)。

各部门及各道路运输企业是否紧紧抓住驾驶人这一关键环节,突出强化营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1.

严格落实驾驶人员继续教育,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2.

开展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与应急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复杂路况以及紧急避险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驾驶人安全操作的主动性。(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3.

对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驾驶人,运输企业是否已将其辞退,相关运管机构是否对其从业资格不予年审直至取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1.

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2.

全面清理整顿接送学生的营运校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师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配合)。

3.

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公安部门牵头,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

1.

严格监督执行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2.

加大地质不良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力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公安、安监、住建部门配合)。

3.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公安部门牵头)。

4.

要坚持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牵头)。

5.

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即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部门配合)。

1.

要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针对重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客运场站消防事故、危险品运输事故、灾害性天气道路抢险等急难险重等突发性事件,根据各自职责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2.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3.

准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4.

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救援抢险人员。

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防疫部门配合)。

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企业进行彻底的、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要加强督导检查频次,采取听取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各相关单位针对自查及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该整改的整改,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县政府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黑名单”信息数据库,实现“黑名单”数据共享。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

“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运输企业、运输专用车辆、罐车罐体生产改装企业、培训机构、检测机构、维修企业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调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构,彻底堵塞各种监督管理漏洞。县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

10。

28。

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衡水市关于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消除粮食安全隐患,大力整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证我市粮食市场无霉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无重大因粮食安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整治重点。

粮食收购、贮存活动中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安全管理和粮食市场管理,加强粮食质量检测检验,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粮食确认被污染粮食依法处理,确保不发生因粮食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搞好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刘金福任组长、副局长李诗臣为副组长,业务科、监督检查科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业务科,业务科长刘景荣任办公室主任。

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粮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局长刘金福带队,业务科、监督检查科等相关人员参加。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要求对全区所有从事粮食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情况记录归档,对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的责令整顿,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社区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规范出租行为、强化过程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组织架构、旅馆总台、管理系统、专业队伍、管理模式的建设标准,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工作流程,对分散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集中管理。

(一)搭建组织架构。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整合相关资源,通过村居直管或企业式、委托式、公司式、公寓式等形式,搭建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工作制度,承担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设置旅馆总台。依托村居、企业,设置实体化运行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总台”,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承担居住出租房屋的房源展示、合同签订、信息通报、日常检查等工作。

(三)完善管理系统。全面推广x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居住出租房屋的房源管理、信息推送、日常检查、绩效管理等功能应用。积极探索“二维码”“微信公众号”等管理手段,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组建管理队伍。整合流管、计生、安监、消防、巡防等专职力量,发动村居干部、社会组织、民间协会等辅助力量,共同做好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工作。

(五)签订出租协议。在服务总台的协调指导下,签订租房合同、承诺书、安全责任状等,确保租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促使出租双方自觉遵守约定。

(六)规范操作流程。按照“资格审查、受理登记、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的流程开展出租房屋管理。“旅馆总台”对拟出租的房屋进行资格初审,督促居住出租房屋达到“建筑质量合格、消防隐患清除、房内设施标配、环境卫生达标”的要求,并报消安委办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对通过审核的居住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备案。房屋出租后,“旅馆总台”及时核查、采集相关信息,并督促双方签订租房协议,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村居、企业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的日常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组织准备阶段(xxxx年xx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推进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xxxx年x月至x月)。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xxxx年x月底前,完成流动人口xxx人以上和居住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的村居、企业xx人以上员工宿舍、流动人口xx人以上的集中居住点建设任务。x月底前,完成全部居住出租房村居、企业员工宿舍、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建设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xxxx年x月初)。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是我街道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是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共安全,创建平安社会的有力抓手。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街道主要领导领导为组长,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狠抓落实。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专门机构,整合流动人口协管员、网格管理员等力量,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准入制度,负责租前审批、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及联合整治等工作。

(三)整合资源、统筹协作。结合治危拆违、“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消防整治等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整体推进。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集中抓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发生在居住出租房内的涉火、涉爆等案例的剖析和宣讲,提高群众自我认知;加强消防和流动人口等法律法规培训,明确房东、物业、企业法人等主体责任,强化群众履责认识。

社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xx办事处关于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xx办事处要求,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事故风险持续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的目标,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区、生态宜居美丽xx”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推动我社区企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组织开展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学习观看传播工作,通过新媒体广泛推送、宣传、解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三)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住建局和消防救援机构分别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化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xx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四)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二是加强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

三、进度安排。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整治任务落实;坚持追责问责贯穿始终,坚持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从xx年x月至xx年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x月至x月)。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xx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提升阶段(xx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社区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见》(深发〔20xx〕16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出租屋社会秩序,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龙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平安龙岗、和谐龙岗、效益龙岗的总体目标,把出租屋管理作为源头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抓好抓实抓活,以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消除出租屋各类隐患,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促进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为龙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总体目标。

实现出租屋和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严、控得住、服务好。

(二)近期目标。

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至2006年底,实现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暂住人口资料准确率达85%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税费征管率达90%以上,出租屋内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0%以上,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非法经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出租屋整体社会环境实现明显好转。

(三)远期目标。

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专群结合、齐抓共管,树立法律权威,依法管理出租屋,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人口规模,提高租住人员综合素质,压缩出租屋内发案,挤压违法犯罪人员在出租屋内的生存空间,建立行之有效的出租屋管理长效机制,为龙岗人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成立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委政法委负责人担任,成员分别由区宣传、纪检监察、维稳及综治、发展改革、司法、财政、建设(住宅)、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城管行政执法、安监、水务、公安、规划、国土房产、工商、地税、质监、电信、出租屋综合管理、消防、供电、燃气等部门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维稳及综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区落实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出租屋管理是一项事关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和健全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深入开展“净畅宁”工程,拆除违法建筑,组织清理整顿无照无证经营场所,治理“三低”(低档次产业、低水平出租屋、低水平基层管理),从根本上优化暂住人口的就业和居住环境,提高暂住人员的素质。

(一)维稳及综治部门负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出租屋综合治理;建立出租屋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指导、督促、检查出租屋综合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各街道是出租屋管理服务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对辖区内出租屋管理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主要职责:宣传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出租屋综合管理的各项任务;协调出租屋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出租屋内的隐患信息;负责出租屋管理员机构和队伍建设的保障工作;定期召开出租屋综合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出租屋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搞好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全区人口发展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口增长年度计划。

(四)公安部门负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治安责任人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对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治安有关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积极履行防范责任,依法打击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做好出租屋外暂住人口的信息采集工作,指导和协助出租屋管理员登记辖区出租屋、采集暂住人口信息,查核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基本情况,办理、核发有关暂住手续、暂住证件,会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与业主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负责出租屋的消防巡查;会同出租屋综合(房屋租赁)管理、城管、工商、税务、计生、卫生等职能部门,做好出租屋综合治理工作。

(五)出租屋综合(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组织房屋租赁管理费收缴,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调解处理辖区房屋租赁纠纷,调查处理房屋租赁违法案件,查处违规中介行为;做好房屋租赁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和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工作;定期调查、核定、上报本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做好出租屋及出租屋内暂住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外暂住人口的信息采集;会同公安部门与出租屋业主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全面掌握出租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

(六)规划部门负责掌握全区城中村基本情况,向市规划部门提出改造总体规划和改造计划建议,依法对进入租赁市场的临时建筑和改变用途的房屋进行审批。

(七)安监部门负责出租屋内的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八)消防部门负责对改作生产、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进行消防监管,督促出租屋业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九)建设(住宅)部门负责全区出租房屋安全使用鉴定和出租屋内燃气经营业务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设立场所的审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牌无证燃气供应站(点);负责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协助查处违规物业公司及其违规行为。

(十)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出租屋内无证无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传销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对以出租屋为经营场所的企业资质、经营范围进行严格的审核,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严格把关。

(十一)质监部门负责依法对出租屋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地下加工窝点进行查处。

(十二)地税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税收的征管工作,委托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的出租屋业主。

(十三)财政部门负责将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或以其他经费供给形式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对房屋租赁管理费收支分街道进行明细核算,总收入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和使用。

(十四)司法部门负责制订出租屋管理服务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及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

(十五)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各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落实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出租屋业主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组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十六)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进入租赁市场的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出租屋内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十七)卫生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租屋内的“黑诊所”进行查处。

(十八)文化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出租屋内的“黑网吧”等文化领域非法经营行为。

(十九)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出租屋管理工作进行效能监督,查处党员、干部、职工私人违规出租屋行为,依照党纪政纪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十)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出租屋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进行宣传,指导各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平台的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综合治理行动和辖区先进典型的报道,通过开设专栏,提高市民对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重要性的认识,配合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监督,对存在问题进行曝光,推动和改进工作。

(二十一)水务、供电、燃气、电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情况,负责对违法租赁和有非法经营行为的出租屋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相应措施。

(二十二)房屋出租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人口规模。

以科学的发展观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实施鼓励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引导企业减少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以达到控制人口规模、调整人口结构的目的。同时,深化“净畅宁”工程,拆除违法建筑,规范各类市场和调整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大对“城中村”、旧屋村以及“烂尾楼”的综合治理力度;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实行规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中,加强对暂住人口的法制宣传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优化暂住人口的就业和居住环境,提高暂住人口的素质,提升出租屋管理档次,有效净化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社会氛围。

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宣传职责。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管理好出租屋是解决社会治安秩序难点和城市管理乱点切实可行的路子,必须把这一源头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落到实处。我区出租屋量大,外来人口多,情况复杂,任务重,需要各部门在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将出租屋管理宣传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制定并贯彻宣传计划,始终保持宣传热度。二要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络、政府网络、板报、内部信息刊物等多种媒体,集中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三要抓住宣传重点,提高宣传效能。要积极组织制作公益广告片,开辟专题节目,及时、准确地宣传有关出租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同时,发现和表彰守法群众,处理并跟踪报道违法违规事件,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出租屋管理工作,营造依法管理的环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全力推行五种出租屋管理模式。

按照市维稳及综治办《关于印发五种出租屋管理模式操作规范的通知》(深维综办通字〔20xx〕5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推行出租屋“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干式”、“院区围合式”等五种管理模式。按照“村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认真做好出租屋和暂住人口信息采集和变更登记工作,准确掌握暂住人口的动态,做到“人来登记、人住管理、人走注销”,防止出现漏登、漏管现象。在不断完善出租屋五种管理模式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出租屋管理的整体水平。各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对应管理模式的工作方案,务必把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社区,每一间出租屋,争取用一年时间推广到全区所有出租屋。(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各街道;协办单位:龙岗公安分局、区建设局〈住宅局〉、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底)。

(四)建立和完善“三区联动、四位一体、五员捆绑”的出租屋管理协作机制。

建立“三区(社区、警区、安全文明小区)联动、四位(社区居委会、社区综治办、出租屋综管站、物业管理公司)一体、五员(警员、出租屋管理员、治安巡防员、安全员、计生员)捆绑”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派出所分管领导和社区警务室警长是出租屋管理所、站当然兼职指导员,派出所和警务室要保证兼职人员到位和上岗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各项协作活动,及时整治出租屋存在的问题;主动上门做好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的“钉子户”工作。(责任单位:龙岗公安分局、区维稳及综治办;协办单位:各街道、区安监局、人口计生局、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底)。

(五)建立和完善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和完善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制度。出租屋业主必须依法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业主以及受委托人必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对出租屋实施治安管理和综合管理,主动向承租人及同住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督促其自觉遵守。结合龙岗实际,制定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制度实施办法。(责任单位:龙岗公安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8月)。

二是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制度。贯彻落实市维稳及综治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暂住人口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维综委〔20xx〕25号)文件规定,由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结合龙岗实际,制定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龙岗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8月)。

三是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区、街道、社区维稳及综治办要牵头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落实出租屋管理工作,形成合力。(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8月)。

四是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反馈制度。按照市维稳及综治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通报反馈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维综委〔20xx〕21号)文件规定,对《龙岗区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通报制度》进行完善,开发和推广全区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通报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通报、处理及反馈网络化管理,完善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通报、反馈信息,认真解决好出租屋管理中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工商、计生等问题并及时反馈,对处理和反馈率达不到80%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发展改革局、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8月)。

五是完善案件倒查通报制度。按照市维稳及综治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屋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深维综委〔20xx〕23号)文件规定,凡辖区出租屋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事故,必须及时进行案件倒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通报出租屋发生的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做到日清、周清、月结,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倒查、处理结果。(责任单位:龙岗公安分局、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协办单位:各街道;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8月)。

六是建立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举行一次情况通报会,由区维稳及综治部门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通过电话、发文、会议等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推广经验,传递检查信息,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对成绩突出的及时帮助总结经验,对任务进度慢、工作成效不突出的,督促抓好整改工作,以推动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每个季度的检查监督情况作为年终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底)。

七是完善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制度。制定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办法,对出租屋管理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考核、奖励等工作进行严格把关,管好用好队伍,发挥其在综合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协办单位:各街道;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8月)。

八是建立出租屋业主(楼管员)管理制度。制定出租屋业主(楼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出租屋业主(楼管员)在暂住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全区楼管员登记造册、组织培训、持证上岗。(责任单位:龙岗公安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底)。

(六)完善出租屋和暂住人口分类分层次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公安部门要从治安管理角度进一步完善分类分层次管理制度,深化、细化出租屋甲乙丙分类、人口abc分层次实施方案,尤其要强化社区民警和社区巡防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工作的落实力度,加强对c类人员和丙类出租屋的检查和管理,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责任单位:龙岗公安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底)。

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文明守法租赁单位(户)”创建达标活动,并制定相应的创建达标评比办法,对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出租屋业主,授予“文明守法租赁单位(户)”荣誉称号,落实房屋租赁税费减免的奖励机制,提高租赁单位(户)参与出租屋管理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协办单位:各街道;工作完成时限:2006年底)。

(七)建立社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完善管理服务平台。

由社区工作站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站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在出租屋集中的社区成立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区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的网络系统,主动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信息服务;现场受理暂住证办理、暂住人员信息登记、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租赁纠纷调解和税费征收等业务。积极为暂住人口提供就业和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对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为暂住人口提供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服务;努力为暂住人口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做好对暂住人口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暂住人口在龙岗创业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各街道;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清理整治出租屋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职能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对各类出租屋特别是住宅出租屋进行检查,定期排查出租屋各类隐患。凡属“房中房”或被鉴定为危房的,坚决予以拆除;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租。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及时掌握和发现出租屋各类隐患和居住的可疑人员,认真搞好清理整治和治安防范工作。要深入持久地做好查处违法建筑、清理“六小”场所、“黑诊所”、“黑网吧”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积极推进“城中村”、旧屋村改造,进一步净化出租屋环境。(责任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出租房屋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房屋,整治藏污纳垢场所,严厉打击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获犯罪嫌疑人和各类逃犯。要强化侦查手段,在出租房主中建立信息员,拓宽情报信息来源,及时获取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要认真梳理、研究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提高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责任单位:龙岗公安分局;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租赁行为。

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租赁中介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大房屋租赁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租赁行为和违规中介机构。指导各房屋租赁管理所依法做好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工作,力争把房屋租赁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责任单位:龙岗国土房产分局、龙岗工商分局、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强化房屋租赁税费征管工作,提高出租屋纳管率。

要按照税法和租赁管理法规的要求,继续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出租屋业主的守法纳管意识,依法履行好纳税人的义务;积极推广先进的征管手段和办法,切实加大对偷逃税费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不断提高税费征收管理的水平;借助实施综合管理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对私人自建房出租屋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出租屋纳管率,努力扩大税费征收的覆盖面,确保税费征收逐年增长。(责任单位:龙岗区地税局、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协办单位: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一)人员保障。

1、充实执法力量。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由区编制部门研究解决。

2、成立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督查机构。由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督查大队,检查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定期到各街道、社区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及队伍管理情况,及时将检查和督促情况向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各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督促出租屋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经费保障。

1、各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经费开支;各街道要为房屋租赁管理所行政执法活动配备车辆、摄像机等必需的装备,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区财政将留存的全区出租屋管理费的5%用作出租屋综合管理专项奖励资金,资金运作严格按有关办法执行。

出租屋管理服务要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街道与各相关部门要把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今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市维稳及综治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深维综委〔20xx〕24号)要求,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检查本方案落实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出租屋管理问题严重的,将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租屋管理中失职渎职,导致出租屋发生重大治安和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据党纪政纪追究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出租屋业主、用工单位和经营者也要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对不履行责任和义务,造成重大事故或刑事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租屋管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群组发〔2014〕10号)的要求,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的七方面专项整治任务,以及2013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确定开展的18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014年确定的8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贺州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十项专项整治:

(一)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乱象问题。

重点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混乱问题,坚决取缔非法中介,规范车辆检测办理程序,严肃查处通过内外勾结侵害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工费,对超出国家和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超标准收费的一律下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符合条件办理的,要推行免费导办服务,实施预约便民措施,切实简化办理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齐的手续资料。限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顿,不断强化检测站队伍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纠正检测站的管理乱象,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二)整治农民报批建房难问题。

专项整治农民在报批建房过程中耗时长、办事难问题。重点做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批建房困难的各个办事环节、流程的梳理工作,提高为农民群众办理报建手续的效率,有效缩短办理时长;在严格控制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落实群众建房用地和报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建房用地难、报批难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民群众报建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损害、侵占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和提升农民群众对相关报批建房政策法规的知晓面和理解度的同时,积极推行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简化流程等便民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美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整治行政执法部门不正之风。

重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含交警)、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抓手,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狠刹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纠风办(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四)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重点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作物良种(含畜牧水产)补贴、土地整治、农村低保、林业、水利、农机等扶农强农惠农资金问题。通过宣传政策、规范管理、自查自纠、督促抽查、严肃处理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近三年来各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及发放情况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管理与使用,确保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负责领导:唐毓流。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电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整治招投标违规问题。

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并分包转包等违规问题,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堵塞招投标管理漏洞。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六)整治城镇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科学规划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区及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或旧城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增加教育投入,配足教职工,大力支持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建立“阳光招生”制度,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班额情况,主动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中小学“超大班额”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七)整治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

(八)整治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重点整治干部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车私用问题。加强思想教育,严明上班纪律、住夜纪律、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塑造基层机关良好形象。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绩效办。

(九)整治水污染及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认真总结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和处置的经验教训,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重点围绕重金属、大气、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严肃整治和查处各种企业乱排乱放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水,着力解决城区用水保障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电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十)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违反《食品安全法》生产销售的行为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完善和强化监督制度与问责制度,以对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有机衔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抓好以上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纵酒、参与赌博、乱搭乱建、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也要进行有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看哪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问题整改得还不到位。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三)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各督导组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督导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把关,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实行专项整治半月通报制度,各级督导组每半个月向本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3〕30号)、《中共毕节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4〕2号)、《中共大方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2014〕4号)及《中共达溪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达镇党发【2014】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达溪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堂馆所。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凡是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镇财政分局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压缩各村、镇直各单位机关行政经费。镇财政分局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比较上年度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通过党务、政务、校务、警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范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压缩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经费;坚决取消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和考察性的因公出国(境)。【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4年以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未报计划的不予批准组团。各有关单位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向镇纪委办报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审批。镇纪委办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国(境)的,需在本单位审批的计划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计划。二是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单位须在申报因公出访任务前通过大方报、县政府网站或大方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有关组团和人员信息;出访任务完成回国(境)后,须于一个月内将出访成果形成。

总结。

报告材料报镇纪委办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或县台办备案,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各单位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个3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国(境)或赴台交流团组中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能2人同时参团,赴台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在台时间为10天内。四是严格执行限量管理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项目。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办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村重大决策后开展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财政收入及企业联网质保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考核评价信息的整合运用和综合分析,把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信息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提高考核工作效益。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在村领导班子换届(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中,把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正确评价干部。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提升各村、镇直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舍不得放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单位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打破津贴补贴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大锅饭”。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听取意见、了解实情、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镇纪委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开展新闻媒体曝光专项行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机关作风整顿专栏,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作风整顿工作情况,重点曝光在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各部门在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被曝光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抓好集中治理和整改。

4、开展“百家企业万名群众评股室”专项行动。确定工作涉及面较广、执法或管理权限较大、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对外联络较多的镇直及垂直管理部门科(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与的评议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召开评议大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及科(股)室在履职履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结果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评议综合排序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在评议中,第一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推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在新闻媒体曝光。

2、狠刹奢侈之风。压缩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全镇各单位对现有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压缩三分之一,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活动现象,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活动。坚决纠正招商活动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一是强化对展会和节庆活动的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对现有镇级层面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进行清理,提出删减意见。二是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加强对《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听证等规章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监督力度,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截留、挪用和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集中开展涉农领域专项资金治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4、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滥用行政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使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学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师生沟通渠道不畅、师生参与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治。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围绕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有偿补课和乱收费、师德师风滑坡、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除责令“返工”、“补课”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一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凡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二是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三是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2、大力精简会议。一是严格会议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对召开全镇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会议的一般不得临时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需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四是缩短会期。

五是严控会议经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3、规范对村和部门的检查活动。一是继续做好自查清理。在2013年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牵头继续对各相关单位检查考核活动进行逐项清理登记,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县乡同步,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二是规范程序,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及镇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安排工作涉及的部门按程序进行统筹协调实施,或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由所安排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协调进行。综合类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实绩考核办统一行文下发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检查考核,须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再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督促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查处。

4、从严控制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集中整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跨部门、跨行业开展的,予以取消、合并或调整;同一主办单位两个以上表彰内容相近的,取消其一或合并调整;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七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要重拳出击,拿出硬措施下猛药,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突破。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戚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扎实抓好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推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四风”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履职,率先垂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违规收取项目评审费,套取、私分科研和项目经费;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社区居民的防火减灾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现就在社区开展居民防火避险宣传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广泛宣传和普及居民防火避险知识,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坚持求实效、广覆盖原则,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从20xx年2月起,集中开展专项宣传,积极在全镇已建成居民小区和即将还迁入住居民小区居民中基本普及防火避险知识,全面提高我镇居民防火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难逃生能力,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保障居民防火避险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辛庄镇防火避险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刘作信同志任组长,朱庆兰、付永国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办、政办、民政办、市容执法队、安监站、教委、物业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谷振锁兼任。

(一)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宣传防火避险的浓厚氛围

一是由党办牵头在宣传活动开展期间,通过社区宣传橱窗展示公益广告,公益广告主要内容为家庭防火、逃生技巧的知识等。二是由市容执法队向龙汇小区每户居民发放防火宣传册,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三是由物业办为即将还迁村民集中讲解防火知识。四是由镇新闻办在《辛庄在线》开设居民防火避险宣传专栏、专版,及时报道消防热点问题,宣传消防常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

(二)积极推进防火避险知识进社区

在社区扎实推进防火避险“五个一”活动。张贴一批主题挂图,由民政办利用社区宣传栏张贴防火避险知识主题挂图;进行一次防火知识讲座,结合机关干部学习,由物业办组织集中宣传防火知识和逃生技巧;开展一次隐患排查,2月底之前由镇综合执法队组织在社区内开展一次火灾隐患的安全检查,指导居民积极开展家庭隐患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发放一套宣传画册,由民政办为每户社区居民发放一套预防火灾和应急避险自救基本常识的画册;举行一次避险演练和火情发生时群众紧急转移演练,物业办和执法队共同配合在龙汇小区进行,使群众熟知本社区的转移地点、路线,同时检验政府、民政部门对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一)实施阶段(20xx年2月15日至3月25日)

完成主题宣传挂图社区全覆盖,宣传画册送达入户,辛庄之声网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的开展等任务。

(二)总结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做好居民防火避险宣传活动总结,各成员单位把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民政办,民政办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津南区防火避险宣传活动工作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