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书农村信用社贷款合同书范文(18篇)

时间:2024-01-10 16:10:23 作者:书香墨 合同

合同协议具有可操作性,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控制和管理风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

农村信用社贷款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____________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信用社本年度分配的红利,由____________方享受。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甲方收回股金证书,向乙方发放股金证书。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金转让款后,协助乙方在信用社办妥股金证书。同时自股金证书办妥之日起,乙方享有__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的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见证方和__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协议书

根据湖南省xxx有限责任公司“xx酒店”项目流动资金贷款xxx万元的申请,为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整体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骨干企业和规模经济发展,分散和防范贷款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由xxx联社牵头,邀请xxx联社组成贷款社团,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秉着“自愿协商、权责明晰、讲求效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各成员社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定义和解释

本协议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条文另有约定,协议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贷款社团”是由借款人或借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联社提出,凭借款人的书面申请向同业发出组团邀请,报请上级筹组审查机构审批后,由两家及以上(本协议暂定两家)法人社自愿参与,并通过签订本合作协议而组建的贷款团体。

2、“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照商定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4、“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

5、“成员社”指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6、“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7、“贷款承担比例”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8、“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二、贷款社团的组建

本合作协议贷款社团由xxx联社牵头,邀请xxx联社组成贷款社团,拟对湖南省xxx有限责任公司的“xxx酒店”给予信贷支持。

贷款金额:xxx万元

贷款期限:x年

贷款利率:xxx‰

抵押担保条件:项目所在地“xx大厦”的x、x、x、xx、xx、xx、xx楼的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

三、牵头社的权利和义务:

1、受理贷款申请,认定社团贷款总额及贷款种类;

2、负责社团筹组工作,发送组团邀请及有关社团贷款材料等;

3、负责组织成员社对社团贷款项目的评价审查工作;

4、负责向社团贷款的筹组审查机构报批咨询社团贷款项目; 2

5、负责组织召开社团会议,商议确定社团贷款有关事宜;

6、负责社团贷款协议签订后的组织和实施;

7、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8、设立社团贷款专户,对贷款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12、发生贷款协议纠纷时,作为社团贷款方的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

13、办理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牵头社应严格执行社团贷款协议,并按照协议保证社团贷款各成员社之间的利益,不得利用牵头社的'地位损害其他成员社的合法利益。

四、成员社的权利与义务:

1、参与社团贷款项目评审,对借款人提供的借款必要信息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分析;

2、在贷款限额内自愿认定社团贷款额度并自主决定与其他成员 3

社共同签订同一社团贷款协议;

3、严格按照贷款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及时提供贷款资金,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5、在履行社团贷款协议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6、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五、承贷金额和资金划拨

1、本协议采取“总额认定、成员分担”的方式,按照“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由各成员社自行确定分担金额,承贷金额一经认定,不得随意变更。贷款人承诺金额如下:

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xx万元

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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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协议书

借款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牵头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承诺金额。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

4.2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农村信用社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受权委托人: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夫妻承诺书

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各大金融机构逐渐改变了以对公贷款为主的信贷模式,对个人类贷款业务越来越重视。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夫妻。

承诺书。

以供参考。

信用社:

兹有乡(镇)村组居民(系本人配偶,身份证号码)因家庭共同生产、生活需要在贵社借款人民币(大写)。此借款系我夫妻共同债务。其贷款明细为:借款金额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率‰,(抵押、信用)方式。若贷款到期后,居民(本人配偶)不能按。

借款合同。

约定期限清还借款,由本人以家庭共有财产及个人私有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附:借款人夫妻结婚证复印件。

注:本承诺书作为编号为的《借款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鉴于(借款人)与贵单位于年月日签订的创业前小额贷款,金额为万元,期限为月。

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二、本人将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承担无限偿还责任;。

三、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xxxxxx:

兹有我(丈夫妻子)向贵公司申请个人经营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借款期限为。我愿为她/他用家庭的共有收入及财产共同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该笔借款到期不能按约清偿,贵公司有权处分我们夫妻共同财产。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农村信用社贷款合同

(七)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农村信用社贷款合同

(二)贷款人违反第三条(三)项,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违反第三条(二)项的,借款人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

贷款人按本合同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签约地点。

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协议书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一、借款金额。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可以贷多少

鉴于(借款人)与贵单位于年月日签订的创业前小额贷款,金额为万元,期限为月。

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二、本人将以个人和家庭财产对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承担无限偿还责任;。

三、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向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申请书

基本情况:兹有xxx组村民,男,身份证号:xxxxx,现年28岁,共同申请人(配偶)xxx,现年30岁,身体健康,身份证号:xxxx。家庭主要从事种养殖以及经商,经家庭会议决定,同意向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路分社申请借款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用于新家园建设,并共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借款事由及现实经济状况:借款人:全家人口3人,劳动力2人,家庭主要从事种植业以及经商,自有资金10万元,现因发展新家园建设,发展资金不足,提出向云县新建路信用分社申请借款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借款期限二年。

借款人家庭主人财产及年收入情况:房屋状况:借款人在本村有住房一院,砖混结构,面积300平方米,价值12万元以上;水田2亩,价值4万元;承包山林18亩,价值5万元。资产合计21万元。家庭经营情况:养殖生猪5头,养殖牛1头,年创收情况:养殖收入1.5万元;种植年收入1万元,经商收入4万元;年收入合计6.5万元。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目标在其他行社无负债。

担保人情况:兹有xxx号村民xxx,男,身份证号:xxxx,现年45岁,共同担保人(配偶),xxx,身份证号:xxxxx,现年41岁,家庭主要从事种养殖以及经商,经全体家庭成员同意自愿为沈晓艳向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路分社申请借款5万元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还款承诺:本人坚决按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办事,按季结息,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按合同所写事实用款,借款到期保证足额偿还本息,请新建路信用分社给予支持借款5万元,发展种植养殖以及经商。支付方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借款人联系电话:

担保人联系电话:

爱华镇田心村民委会员意见:

经办人:

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

农村信用社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见证方(营业网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受让方)在符合农村信用社入股社员(股东)条件的前题下,甲方(转让方)自愿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认购的资格股______元、投资股______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信用社本年度分配的红利,由______方享受。

三、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必须在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股金转让登记,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甲方收回股金证书,向乙方发放股金证书。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金转让款后,协助乙方在信用社办妥股金证书。同时自股金证书办妥之日起,乙方享有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的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见证方和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门、各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贷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各村干部自贷或他人承贷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市政府、各镇政府部门自贷、自办实体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各村级集体自贷或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五)其他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不良贷款。

(六)关停倒闭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

(一)谁借款、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实际借款人、用款人是还款主要责任人。

(二)一次还款与分次还款相结合。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还清;额度较大、短时间内全额偿还有困难的,要签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三)现金还款与以物抵贷相结合。以现金还款为主,不能全额现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贷。

(四)落实债务与明确债权相结合。对手续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续,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

此次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从20*年9月20日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各镇政府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清收工作进行部署。

(二)催收阶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主动与农村信用社联系,能一次偿还的,要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额度较大、生产生活暂时困难、规定时间内不能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分期还款计划,或以物抵贷。借款手续不健全的,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晰债权债务关系。

(三)清收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对催收阶段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阶段结束后,对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通过电视等媒体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单位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对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本息的部门、单位和村集体,由清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其偿还贷款本息,或落实还款计划。对不偿还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村干部,由单位负责同志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督促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3、依法清收。对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或不落实还款计划的,农村信用社集中统一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的贷款本息。

4、总结阶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人进行认真总结,于20*年12月31日前,上报吉林省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织领导。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在下设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照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贷款清单,清收工作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市政府负责各镇政府及部门;各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鼓励清收。对于清收措施落实到位,清收效果明显的镇,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放上给予倾斜;对于清收效果明显的村(屯),农村信用社优先进行信用村(屯)评选,并在信贷额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协调配合。市农村信用社要把清收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要考核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贷款不还情况;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诉讼案件,在诉讼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法院积极给予支持,抓紧立案和审理;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涉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查办;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清收工作的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对农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贷款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并侦办;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相关税费,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工作汇报材料

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中推广小额贷款的主力军,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只有各级农村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农户的信贷投入并保证贷款效用的有效发挥,才能真正意义上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约束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性质,与资金运营的基本原则有所冲突,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缺乏后劲。

1.贷款的安全性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相冲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还将继续存在下去,这一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生产和生活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投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由于当前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入,导致农村信用社往往会高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惧贷”现象,而农户由于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缺少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往往会低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盲贷”现象,二者的矛盾将使有限的小额信贷资金难以发挥效用。、2.信用担保方式在中国农村现有的信用体系中要保障资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给农户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信用社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甚至出现有些农村信用社对借款逾期多年的农户也发给“贷款证”的情况。

3.农民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道德风险更为突出。目前在农村,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是“支农”的,又是“扶贫”的,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发展生产,还不还都无所谓。有的贷到钱后,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挪作他用。有偿还能力的也不主动还款。

4.小而分散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经营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念,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行为主体,也一样需要规模经营。分散放贷,固然是分散了一定的风险。但与此同时,贷理管理的成本也会随之大幅提升,管理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二)操作方式局限,信贷队伍力量薄弱,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变味”,优势难以显现,社会效益削弱。

1.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缺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抵押、担保的贷款。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定发放的对象是有信誉的农户,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与农户的信誉有关。另一方面,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和经营意识,农民较为保守,担心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借款,信用社又规定原欠贷款的农户要借新贷款必须还清旧贷款本息,这样,借款的人一般都是那部分有社会活动能力的人,而那些忠厚的低收人群体缺少信贷支持,这就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空间,使小额信用贷款失去了开办的初衷。

2.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相对较长的周期不一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这对于种植瓜菜等传统农业是可行的,但对于海南热带高效农业的种植,如胡椒、橡胶等长期经济作物显然不匹配,影响了小额贷款的实施效果。

3.农村信用社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量薄弱。从当前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情况来看,各信用社一般配备l一2名专职信贷人员,而每个乡镇农户一般都在一千户以上,多的达到4—5千户,如果按10%的农户得到小额贷款的支持,农户最多的要达到400--500户,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200多户,从贷款的调查到发放,都显得力不从心,选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

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从自身出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加以解决规范,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走上快速、正规的发展轨道。

(一)以塑造农民信用为根本,致力于建立农户信用体系,以信用保障贷款的安全,以安全保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间信用规范化、制度化,由不太正规的制度变为正规的制度,村贷款中心相当于一种过滤假信息、提高识辩率的组织安排。在这种制度框架下,通过长期交易对象的相互监督,农户和信用社之间的信息结构得以优化,信用社间接地有限介入农户生产过程,减少了信用社的成本。同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通过这些民间性制度安排也得以有效防范。

2.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传统的支农贷款的发放一般都是信用社“孤军作战”,在贷款发放的“量”和“面”上都存在极大的局限性,这也是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之一,同时也造成了农村信用社自主发放贷款与发挥地方党政组织作用的矛盾,不同程度存在着农村信用社“独撑门面”和行政干预贷款等现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作用,是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环节,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熟悉农户情况的优势,在贷款目标群体的选择上,以支持农民奔小康为目标,对那些忠厚的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支持,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村贷款中心,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定,并以此作为核定贷款限额的依据,这样做,客观上要求基层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要贴近农民,熟悉农民,了解农民的疾苦,与农民打成一片。同时,也要求农民群众充分依靠党支部、村委会,与他们保持联系,有困难及时向他们反映,使信用社、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农民紧密联系,极大地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加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必将产生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的效果,促进信用村(镇)的建设,也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建设。(二)以农业生产的基本规律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为立足点,不断丰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方式。

1.贷款期限要与贷款用途相结合。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深入农村及时了解农户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2.建立农业信息预测体系和贷款保障机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由于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农业是一个低收益的弱势产业。自然灾害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市场风险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要由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和信用社建立农民信息中心,通过增加对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对市场的分析、预测功能,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咨询和市场价格的调节,加强农民对市场的认识和了解,种什么、不种什么,由农民自己来决定,不能采取行政化的手段强制农民,更不能采取垄断经营的手段侵害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增产义增收,贷款的偿还也得到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从农业发展的高度和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与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险基金,以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补偿问题,确保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发展。

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量大,需要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减少内勤、增加外勤人员,并通过实行客户经理制,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并发展培养农户联络员,吸收农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员帮助信用社发展业务,逐步形成县、乡、村、组各层次都有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人员的服务网络体系。

4.理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外部政策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职能定位,使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在法律保障下正常开展。二是理顺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环境,对农村信用社办理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免征营业税,通过这种机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增加对农户贷款的投放;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少资金占压,增加支农资金供应。

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参考文献: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即一级户、二级户、三级户)。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1.加强信贷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信贷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增长业务水平,使每一个信贷员有能力发现工作中的失误,能控制和化解操作风险,防患于未然,把担保贷款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中。2.健章建制,用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的信贷制度管理人、约束人;规范担保贷款审批的操作程序,实行贷审分离制度,贷后检查制度,抵押物的专门保管制度;明确担保贷款在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管理、收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控制风险。3.加强贷款保证人的资格审查,杜绝无效担保现象发生;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应视同贷款人一样审查,确保保证人有能力代为清偿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通过对联保贷款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农信社联保贷款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三、规范运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的对策1.严把信贷管理,确保贷款担保的有效性。

2.1因地制宜,避免出现对联保贷款额度上搞“一刀切”

农联社对信用社在联保贷款实施办法上,要结合各乡镇经济特点提出指导性要求,不能盲目地定任务下指标,要根据各地农户经营特点和守信情况,合理确定联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保持联保贷款市场活力,发挥支农效益。

2.2积极探索农户联保贷款营销方式。

一、规范,贷款合同、借据必须填写正确,手续合规、完善。3.3要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对联保贷款的还款能力在组建联保小组时要严格把关,对贷款管理风险防范重在严格贷款操作程序和“三查”制度的要求。

1.1小额信贷解决了农户贷款难实际问题。

小额信贷手续简单,减少了不必要的一些中间环节,以往农户农业投入,急需资金时往往借助存单质押贷款,而在农村要让一些农户借存单是一件特别棘手的事情。借不着,就错过了贷款的机会,耽误了大好农时。即使投亲靠友,东奔西走,好不容易借着了,还得信贷员去亲自验资,存单人还得亲自到场签字,手续较复杂。而小额信用贷款省去借存单的劳苦,同时贷款程序较简单。

2.1充分利用利率杠杆的指导作用,培养优质客户群。

坚持实行“集储蓄、信贷、粮补、合作医疗”功能一卡通,信贷分部在登记好农户开卡账号,坚持边核定、边发放的基础上,贷款办完资金自动上折,农民依托综合网络平台,随时、随处根据需要,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这样农民就可以把信贷资金像对待自己存款一样,自由享受自己支配的便利,从而达到稳定老客户、挖掘新客户、抢占新市场的目的。

2.4贷款期限适当延长,充分满足客户信贷需求。

立足农业实际,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性的自身特色,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农业具有季节性特点,现有的短期贷款很难适应农业自身的要求,而形成的倒约换据也人为加大了信贷人员的工作量,浪费农户的劳动时间,导致农户多有抱怨,在小额信贷管理中,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也就成为一种内在的趋势。参考文献:[1]潘虹竹.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m].硕士学位论文,2014,(5).[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3]张鸣轩.完善农村小额信贷工作的若干思考[j].现代金融,2014,(1).第四篇: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之间的区别快易贷指出小额贷款组织与农村信用社的差异:

1、业务范围不同,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结构业务单一,只能提供贷款服务,农信社业务范围较广,可以提供存款、贷款、票据、结算、代理等服务。

2、机构性质不同,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是商业性的机构,拿自己的钱投资,只发放贷款,不吸收存款;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机构,发挥着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及吸收存款业贷款出去,还可以使用由人民银行提供的支农再贷款。

3、贷款对象解读不同,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是农户、小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为农村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而农信社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

4、贷款的利率不同,小额贷款组织实行市场化利率,灵活确定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区间管理。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下浮幅度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5、贷款的发放要求不同,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提供的是信用贷款,不强调担保或是抵押品,有时甚至可以无抵押品,农村信用社为部分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对企业和超出信用额度的农户都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抵押品。

第:关于xx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的调查关于xx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的调查一、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逐步探索而成的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贷款方式,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它的普遍推广,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进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民的需求,更加有效的实施惠农政策,我社在上级领导下,开展了我市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调查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从中得到第一手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调查情况以下:

我在去年12月在xx镇黄家村走访了五个农户,从调查情况表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比较宽广,额度适合,程序简便,贷款证发放率达到80%以上,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户生产发展需要。但是也有些农户反映到信用社贷款难度大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四、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欠债较多积重难返,无法给辖内农户以正确的信用引导,起到表率作用。近年来,信用社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简化了手续,凭农户贷款证发放贷款,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拥护。但是,个别农户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产生了一种错误认识,认为这些贷款是国家拨下来的,不要白不要,有的借去之后,就不再偿还,把小额农户贷款作为国家民政资金对待。据统计,近几年该社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按期收回现金不到60%,结息、延期、换据的人多,还本的人少,特别是3000元以上的大额贷款中能到期按时还本的人更少,给贷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近年来,帮助他人贷款的现象比较多,有的贷款户借用他人贷款证套取贷款,特别严重的是私借公用的贷款多,造成债务不落实。有的乡村干部为缴纳税费,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本人或家人的名义贷款,归公家使用。据统计,全县私借公用的贷款385户1416笔,贷款金额4146万元,由于集体经济不足,根本没有偿还贷款的来源,这些贷款不但本金无法偿还,就是利息也是长期拖欠。至今全县共拖欠利息达315万元。严重影响到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也挫伤了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除个别农户外,绝大部分户维持普通的农业生产的需的资金越来越少,凡没有老欠贷款,信用社都完全能够满足农户普通生产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从事规模种养大户,他们无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同时规模项目贷款的高风险也制约放款的积极性,如绿丰果业公司2014年至2014年先后在信用社贷款200余万元,该项目已出现了很大的风险,至今贷款本息未还。根据贷款政策要求,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所有贷款都必须办理有效的担保抵押手续,否则要追究经办人责任,而农户一般均难以提供可抵押的有效物品,资金需求与信贷政策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

在贷款到期后尽量做工作收本收息,除特殊情况办理延期、换据外,原则上不予办理,以维护贷款期限的严肃性,防止换据手续缺失,造成贷款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必须坚持原则,利息不能随意少收,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可以有多少钱还多少本金和利息,通过连本带利的方式逐渐收回,对无故扯皮的,必须通过法律等手段强制清收,让其得不偿失。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一是贷前调查要重点放在对贷户品行、道德、经营能力等方面,对平时喜好打牌赌博、用钱大手大脚、家中资产不足的农户必须从严控制。二是对亲戚成员突然群体性贷款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到农户家中调查,征求家庭成员意见,阐明政策,了解清楚后再发放,防止贷款垒大户。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是宣传上要加大“有借有还,按期归还,谁借谁还,不得拖欠”的宣传,同时还要注重对顶名、帮忙贷款危害性的宣传,积极消除一些社会负面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干预信用社的贷款发放,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立足当地实际,不能一轰而起,要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市场前景,科学地规划项目和确定投资渠道。同时政府要在群众中树立信用形象,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防止信贷风险,以诚信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可按照建设部等六家联合文件的要求,只要借贷双方协商认可的价格,房地局不再进行评估,只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减少评估环节和评估费用。

(六)推行新的贷款方式,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双赢”效果。

1.树立了农村信用社新形象。各信用社在推行小额农贷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进一步了解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贷款程序。同时,进一步赢得了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

2.强化了贷款行为约束。各信用社向农户发放“联系卡”、“监督卡”,不仅公布了信用社的举报电话,还公布了人民银行和地方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举报电话,鼓励农户举报违反利率政策和行业不正之风,形成了一个较为广泛的监督网,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时时处处受到监督和约束,过去屡禁不止的“吃、拿、卡、要”刁难借款人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减少了,整个信贷队伍的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农户贷款十分顺利。

3.缓解了业务面广与信贷人员不足的矛盾。由于针对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进行了信用评估,按照信用等级核定了贷款限额,简化了贷款手续,减少了贷款的风险,信贷人员从繁琐的手续和环节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信贷员不足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信贷员也有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送信息、送科技工作,提高了综合服务水平。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

1、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农村信用社提供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入学通知书或高校出具的同意贷款证明;。

(二)高校缴费通知;。

(三)就读高校帐户名称及帐号;。

(四)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农村信用社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农村信用社签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4、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以学费贷款为主。贷款由农村信用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帐户(经农村信用社同意,生活费贷款可直接领取现金)。

5、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等贷款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及时与农村信用社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6、贷款终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农村信用社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一)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中途退学、被开除、失踪、死亡者;。

(三)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四)出现其它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

相关阅读:助学贷款查询贫困生贷款不难。

钱很多、贷款的贫困生很少,助学贷款额度多得“不受限”,但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的,少得“不合理”。

从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获悉,12年,厦门市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和专项补助经费8369.28万元,受惠学生1472人,其中,下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1830万元,但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有261人,发放贷款金额也只有151.57万元。

而且,去年申请贷款的新生仅有一百多人。“"261人",这个数字明显很不合理,不应该是这么少的!”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发放的金额都是全省最少的,尽管厦门的生活水平相对较高,但未免也“太少了”。

办个6000元的助学贷款,要跟贷6000万元走一样的程序,提交无数证明,还得来来回回跑好几趟银行,如此繁琐的流程,让许多贫困生对助学贷款望而却步。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即日起,借款学生只要登录助学贷款申请网站,填写表格,并向区资助中心提交资料,就能“一站式”办理助学贷款了!

据介绍,借款学生只需分三步走: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向户籍所在地各区资助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待资助中心初审资料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待经办银行及保险公司审批完成后,与经办银行面签借款合同。

完成这三个步骤后,借款学生就可到高校报到,待高校与银行确认后,就等着银行放款了。在这整个贷款过程中,每个流程在网上都能查询到,还能看到其他借款学生的办理过程。

而在此前,因为对学生贷款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的程序都必须由学生亲自和银行对接,借款学生往往要来回跑好几趟银行。

农村信用社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见证方(营业网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受让方)在符合农村信用社入股社员(股东)条件的前题下,甲方(转让方)自愿将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认购的资格股____________元、投资股____________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信用社本年度分配的红利,由____________方享受。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甲方收回股金证书,向乙方发放股金证书。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金转让款后,协助乙方在信用社办妥股金证书。

同时自股金证书办妥之日起,乙方享有____________。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的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见证方和___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农村信用社贫困贷款申请书

我是x大学x学院x级的贫困学生,来自x市农村贫困家庭。

现家庭有人口x人,爷爷年老多病,爸爸妈妈在家务农,哥哥在x学校就读。家庭收入主要靠农作物的收成。加上今年遭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x元,难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学的学杂费。为完成学业,我向贵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费,住宿费x元,申请总金额为x元(4年的费用)计划毕业后x年内还清。我父母也同意并承担保证责任。

我保证诚实守信,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并感谢贵社的支持,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信用社贷款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经双方协商,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在贷款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在市信用社贷款(大写:)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乙方为担保范围包括:全部债务本金、延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四、乙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五、如在借款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担保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

七、甲方承诺为在信用社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按《职工个人收入证明》约定,按月从其单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个月内仍不能还清所欠贷款本息,甲方将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双方载明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社贷款合同书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向甲方提供与该贷款使用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发生重大变动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承担因违约而导致甲方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乙方如逾期不还贷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

3、乙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

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期内,乙方或丙方变更住所、名称或电话的,应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本合同所留的住址发送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2、乙方承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丙方承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4、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合同上述条款的前提下,就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保证条款:

保证人详阅了借款合同的全部内容,保证人自愿对上列借款金额万元以及滞纳金的债务做连带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

担保期:自债务人还款时间届满,即年月日的次日至债务人清偿所欠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采用保证担保,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电话号码: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汇款账户为:账户名:账号:开户行:

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电话号码:签约时间:年月日于青岛市。

甲方:

乙方:________省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省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受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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