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概念(优质9篇)

时间:2023-10-10 20:42:54 作者:念青松 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合同审查概念篇一

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告诉大家怎样审查合同

几类常见合同的审查

(一)买卖合同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注意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13、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对于买卖合同,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适用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定,尤其是对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规定,这与违约责任有密切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类合同)

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三)租赁合同

1、注意《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214、215条),这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

2、对于出租方对租赁标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鉴于审查合同时缺乏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对于其享有对租赁标的的完整权利作出承诺,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若出租方违反该承诺保证的.,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往往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查时应当特别注意。

3、租赁标的的维护问题,《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原则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是否由关于标的物维修的特别约定,如没有,在维修义务属于出租方。

4、租赁合同中如有转租条款的,应审查是否明确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此外,应根据情况提示转租的法律后果,及承租人度于租赁标的的毁损灭失仍应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一部分合同采用的名称是《租赁合同》,但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后会发现,改合同实质上是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有专门的规定,因此熟悉这些规定才能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宜采用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分别进行约定,因此应注意两份合同的呼应一致。

6、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标的,交付的租赁标的有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擅自转租、擅自改善租赁标的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四)业务合作类合同

合同审查概念篇二

第一段:引入法务合同审查的背景和重要性(诱人读者兴趣)

法务合同审查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审慎分析和评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商业伙伴间的诚信关系。作为一名法务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多个法务合同审查的工作,这使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审查对企业的重要性,并带给我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合同审查的流程与方法(介绍审查方法)

在进行合同审查时,首先要明确审查的目的和范围,以确保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其次,需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并对其进行逐一评估,包括确定责任和义务的界定、法律规定的适用性以及风险的评估等。此外,与合同相关的背景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也是合同审查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采用不同的审查方法,例如比较法、解释法和实务法等,以充分保护企业的权益。

第三段:法务合同审查的挑战与对策(述及挑战及应对方法)

在实际工作中,法务合同审查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复杂的合同条款、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等。对于这些挑战,我们应该注重细节,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律师咨询以避免漏洞和风险。此外,积极与商业伙伴沟通合作也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权益保护的重要策略。通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和争议,可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第四段:法务合同审查的价值与意义(强调审查的重要性)

法务合同审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规避风险和保护利益,更重要的是为企业创造长期的商业价值和竞争优势。通过对合同条款的精确分析和评估,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保持与商业伙伴之间的互信和合作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和可靠的合作基础。法务合同审查可以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商业效益和竞争力。

第五段:结尾总结与展望(强调合同审查的价值与潜力)

综上所述,法务合同审查是法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通过审慎的分析和评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商业伙伴间的诚信关系。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灵活运用审查方法,应对挑战,并理解合同审查的价值与意义。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务合同审查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综合能力,在合同审查工作中不断创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更多价值。

合同审查概念篇三

作为一名合同审查实习律师,我有幸参与了许多具有挑战性的案件。通过这段实习经历,我深刻体会到合同审查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以下将从对合同审查意义的认识、合同审查流程、技巧和挑战、以及合同审查带给我的成长方面进行论述。

第二段:合同审查的意义

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全球化和互联网的时代,各种商业活动繁荣发展,合同的数量和类型也日益增多。因此,审查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减少法律风险。作为实习律师,我对合同审查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明白了合同审查在商业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第三段:合同审查的流程与技巧

合同审查的流程一般包括阅读合同、分析合同、评估合同的风险,并给出建议。在实习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技巧。首先,学会主动沟通和与团队合作,从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意见。其次,仔细阅读合同,并注意其中的条款、义务和责任的详细规定。然后,认真分析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隐患,避免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最后,给出明确的建议和附加条款,以保证合同更加完善和可靠。

第四段:合同审查的挑战

合同审查虽然重要,但也存在着一些挑战。首先,合同的语言通常极其繁琐和复杂,需要对法律术语非常熟悉,才能准确理解和解释。其次,合同中的条款常常和法律法规相冲突,需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巧进行权衡和解决。最后,时间压力和工作量的增加也是实习律师要面对的挑战之一。在实习过程中,我通过不断学习和与导师的交流,逐渐克服了这些挑战,并获得了很大的成长。

第五段:合同审查对我的成长

合同审查实习为我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使我能够将书本知识与实际运用相结合。通过实践,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对于商业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合同审查实习不仅让我了解了律师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还培养了我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接下来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这些宝贵的成长将成为我继续前进的动力。

总结:

通过合同审查的实习,我对合同审查的意义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掌握了合同审查的流程和技巧。我也深刻体会到合同审查中的挑战和压力,但通过与团队合作和不断努力,我成功地克服了这些困境。这段实习经历不仅让我成长为一名更专业的实习律师,也为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期待将来能在合同审查领域中不断成长和发展,为商业法律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

合同审查概念篇四

公司领导:

我们对公司拟定的20xx年劳动合同初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一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为其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1、合同期内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开除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以员工未满合同期限辞职或被开除,而要求员工返还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法律依据。因此,建议此条款予以删除。

二、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七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相应赔偿: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款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但当员工出现解除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不是员工出现上述解除合同情形导致合同解除都得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对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仅限定在保密、培训、竞业限制这些方面,除此之外不得对员工设定违约责任。其次,20xx公司劳动合同设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在合同中应该增加和明确员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这一条款,这样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平等及合同的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六条所述:

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约定员工原则上请假不超过3天,但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由于种种因素员工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以3天假期为限,超过3天假期扣双倍工资,有违常理。因此建议内容调整为:、、员工因事请假,假期工资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每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四、关于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三条所述:乙方参加甲方统一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承诺函,参加培训一年内不得离开公司,若违反此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调整为: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协议,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离开公司,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五、关于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第九条所述甲方发放薪酬时间为每月8日,其中绩效考核工资等变量工资在每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第七条规定,建议修正为: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多处出现“处罚”表述,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而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的资格是平等的,所以不能表述为处罚。建议表述为处理。

七、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中多处出现“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故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告知书应作为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不履行上述告知程序,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无法律约束力。故此建议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告知书须有劳动者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法律事务部:xxx

审查人:企业法律顾问:xxx

法务专员:xxx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审查概念篇五

合同法律审查是我们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重要的一道屏障,因此在法律事务部在总结工作前,首先对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汇总。在汇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对问题进行简单的总结,同时也提出了我们的一些专业的意见。

一、整体状况:

1、合同的质量总体不高,尚处于业务层面。这是合同业务的最低境界,也就是说,合同只是锁定了交易的标的、交易的时间、地点等正常所需的基本要素。虽然这样类型的合同对业务部门来说很满意,但是这不过是符合了他们的习惯及认知水平。我们要清楚的是,合同的质量与业务部门的满意程度并非完全的对应关系。合适的质量才是好的质量。对于我们已经建立法务工作体系的企业来说,合同的质量应该控制在商务层面甚至是专业层面之上,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通过合同的法律审查来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要求。

2、己方利益与对方利益的不平衡。在审查的合同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对方所提供的。虽然说合同的双方的利益要均衡,权利和义务一致,但是对方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他们没有义务必须给我们一方设定更多的权利或利益,相反他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合同中设定对他们履行合同更有利的条款,限制我方的权利甚至设z合同陷阱。例如在采购合同中,对方往往要求“百份之五十的定金”,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我方就明显处于不利的位z。

3、合同的滞后性依然存在。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其实就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过程,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业务部门和某些管理人员不愿意签订合同,不愿意法律审查;即使草草拟定了一份合同,也是为了付款的需要,绝非是要通过法律风险评估。

二、具体问题:

(一)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主体方面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往往是合同审查中首先接触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有时通过合同名称及当事人的名称即可确定,而有时有不得不通过对各类证照的审查才能知道。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对合同相对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不明确。b、合同的当事人的名称和最后的公章或签名不一致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连我们公司的名称都出现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未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合同的一方既未盖公章、签名者也不是其法定代表人,合同可能存在效力问题。c、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无当年度工商管理部门的年审记录,即合同主体资格有效性的问题。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按规定年检或超过批准期限经营的企业,其本身的合法性存在问题。

的约定。所谓“买的不如卖的精”就是由于产品的供方比需方更了解质量与成本的关系,既可以提供高价格高质的产品,也可以提供低质低价的产品,甚至克扣备品或附件。目前投资公司和度假村公司不断出现部分用品需要提前更换,也正好说明了产品的质量约定不明的问题。

如何约定,还关系到诉讼中举证成本的问题。但是在我们审查的合同中所发现的是,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是不明确的或以非常笼统的字“高度概括”了。当然,至于约定何种行为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则主要取决于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更大,以及每种违约对于自己是否有利。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对方愿意提供违约责任不明的合同版本了,因为我们在合同的质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方面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

另外,争议解决的方式约定往往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等约定不明的套话或者干脆没有任何约定。对于这样的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就有可能使己方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会出现对方为了争取对其有利的管辖法院,“恶人先告状”。

(二)合同的体系、结构等方面的问题:

1、以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目前大多数的合同均以权利义务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的内容,合同条款不区分功能、不区分次序地依次排列,条款之间的权利义务盘根错节。这样的行文方式,相当于一栋有100个客房的饭店,其房间的编号方式是简单地从1号编到100号,根本无法判断每号房间是在哪个楼层。

款的不均衡。

3、表述的精度不够。合同的表述不是越精越好。但是有时候,表述的精度比合同的合法性往往更为重要,表述上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导致相互扯皮甚至反复的诉讼,也会使当事人在其他方面的努力付诸东流。表述精度不够的另一个原因对语言歧义现象重视不够,以致在关键的权利义务条款上出现了无法确定其含义的内容,争议也因此在所难免。

4、合同与交易需求不符。法律事务部在合同审查工作之中接触到部分与交易需求不符的合同,或接触到粗制滥造的合同文本。部分原因是经办的法律知识及工作的经验不足,部分原因是具体经办人的敬业精神,以完成任务为导向而不是达到合同目的为导向。估我们初步的估算,各部门或子公司提交的合同文本中,真正涉及法律问题的并不多,不到20%,而表述问题、逻辑问题、操作性问题等在80%以上。

总之,在我们法律事务部这一年来接触到的合同中,从我们法律事务部的角度分析,确实存在诸多的问题,除上述罗列的问题外,尚有合同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我们法律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需要改进和日益完善的。

以上阐述由于我们学识及其他条件的限制,有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正。

法律事务部

[合同法律审查问题集锦]

合同审查概念篇六

合同审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工作,为实习律师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机会。本文将分享我的合同审查实习经历,同时总结了我在这个过程中学到的宝贵教训和体会。

第二段:背景介绍

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我有幸在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担任合同审查的实习岗位。在我进入这个岗位之前,我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基础,但是我发现实际操作远比书本知识更加具有挑战性和复杂性。

第三段:技能提升

在合同审查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合同法和商业法的知识。例如,我了解了合同的构成要素、合同解释和管辖权等重要概念。此外,我还学会了如何仔细分析合同中的条款,并给出合理、准确的建议。这种技能提升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段:工作挑战

尽管合同审查的实习过程充满了挑战,但我认为这些挑战是我成长和进步的机会。例如,我曾遇到过合同中含糊不清的条款,需要通过调取相关法律规定和先例来解释。此外,我的合同检查工作也要求我对不同行业背景和法规的了解,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要求。面对这些挑战,我学会了保持冷静、专注并灵活应对。

第五段:个人成长

通过合同审查实习,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发展了自己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在合同审查团队中,我与其他律师和同事们分享了我的观点和分析,并从中获得了宝贵的反馈和建议。此外,我还了解到了合同审查这一法律领域的重要性和挑战,并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有了更清晰的目标和规划。

总结段:结语

合同审查实习为我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和经验。通过这个实习,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塑造了自己的人格和职业素养。我相信这段实习经历将成为我未来法律事业的坚实基础,为我在法律界取得成功铺平了道路。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并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合同审查概念篇七

第一段:介绍合同审查实习律师的背景和工作内容,概括心得体会的主题意义。

作为合同审查实习律师,我有幸参与了许多真实案例的审查和分析。合同审查是律师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各种文书的评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和潜在风险。通过审查合同,我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还体会到了合同的编写技巧和法律逻辑。因此,我希望通过本文分享我的心得体会,以帮助更多的实习律师或法律学生更好地理解合同审查的实践。

第二段:详细解释合同审查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合同审查主要分为四个步骤:首先,阅读并理解合同的主体内容和背景信息;其次,分析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和利益分配;再次,就合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最后,撰写审查报告和总结。

在审查合同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几个方面的事项。首先是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一致性,确保每一条条款都是清晰明确的,并且没有相互矛盾。其次是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避免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另外,我们还应该留意经济利益分配的合理性,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总之,合同审查需要全面考虑各个方面的风险和利益,并提出具体的修订意见,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谈论合同审查实习的挑战和对自己的成长意义。

合同审查实习不仅是一次对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也是一次对自己能力的挑战。在实习过程中,我面对了许多复杂的合同和涉及不同行业的案例。这些经历不仅考验了我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还锻炼了我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而且,通过参与真实案例的审查,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各行各业的运作模式和具体问题。这让我在将来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时更加全面和专业。

第四段:总结合同审查实习的收获和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通过合同审查实习,我对合同的重要性和法律风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合同在商业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涵盖了各种各样的条款和权益保护。作为未来的律师,我明白只有在合同审查过程中保持谨慎和专业,才能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因此,我将继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第五段:展望未来,在专业发展上不断取得进步。

合同审查实习是我律师职业生涯早期的重要经历和启蒙。通过这次实习,我更加了解了合同的重要性和潜在风险,培养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并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以后的实践中,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扩大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并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总结:合同审查实习为我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使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合同的重要性和法律风险,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通过参与真实案例的审查,我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还培养了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合同审查实习是我律师生涯的重要起点,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合同审查概念篇八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任务,并支付审查费用。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m2 高度: m 层数:

4、结构类型 工程造价: 万元

5、工程内容:

6、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7、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第二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xx]134号。

(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xx]81号。

(4)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xx]203号。

(5)辽宁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发[20xx]66号。

(7)《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建委发[20xx]1号。

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4、甲方提供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本工程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节能、结构计算书)

第三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 建筑;结构;电气;设备(暖通) 专业设计。

第四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令[20xx]134号文及省市有关文件,施工图文件审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4、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规划批准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批文件的要求;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五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周期

合同生效后,当甲方送审资料经乙方确认符合送审要求之日,作为审查周期开始日,项目即列为受审项目。根据工程规模、等级及技术审查程度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双方商定审查周期为 个工作日(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整改延期发生的工作日),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

第六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成果

1、如经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法人代表签发加盖公章的审查合格书,(一式一份),并在审查合格的每项施工图上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乙方负责在提交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市建委告知性备案。

2、如第一次审查未通过,乙方应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录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网络系统”数据库,并报省、市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甲方应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派人与乙方专业审查人员沟通。并将修改意见及修改后的施工图尽快交乙方审查。复审合格后,乙方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3、如第一次审查不合格,乙方可提出中止审查。甲方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重新报审。涉及审查周期及审查费的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1、计委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公建)

2、建筑、消防、卫生、人防专项审查意见书;

3、市规划局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看原件留复印件)

4、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电算的要提供软件名称)

5、经专项审查后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设计合同;

7、盖有出图专用章及注册师章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及环境设计施工图一套;

8、审图中心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收费及支付方式

根据辽价发[20xx]119号文,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施工图文件审查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施工图文件审查费总额的50%,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甲方应付清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的全部余额,计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在审查开始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2、委托设计单位或指派一名有权作出决定和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全面负责与乙方的联系,及时处理本工程在施工图文件审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当乙方未开始施工图文件审查工作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付款;当乙方已开始施工图文件审查工作时,甲方按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的一半(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或全部(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向乙方支付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用。

4、甲方应按合同第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施工图文件审查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进行本项目施工图文件审查人员应是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审查工程师。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的审查依据、范围、主要内容、时间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等文件。

3、乙方对审查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工程经乙方施工图文件审查后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审查失察的责任。

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首付款。

5、除必要的报送市建委的备案资料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十条 补充约定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报市建委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时,申请省建设厅仲裁。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审查费结清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建设单位:(签章) 审查机构: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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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概念篇九

合同审查的技巧和方法

合同审查的着重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

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

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

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合同的履行和中止

1、《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的履行方法,因此对这部分条款需仔细审查,包括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条款。

2、《合同法》规定了双务合同中的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注意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两个并不完全等同的法律概念,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审查时应掌握合同法第六章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

1、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法律后果只发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

《合同法》第91条规定了合同终止的若干情况: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体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91条最后一款的授权,许多合同文本都有专门条款约定合同终止的情况,但有些约定往往是对违约责任的重复,而违约的情形是可依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往往是不同的,因此,应结合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分析对合同终止的约定是否属于可以且必要的情形。

2、合同的解除

《合同法》的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的设置往往与一方违约相联系,这是在合同审查时需注意的问题。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当注意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对该条的适用仍需当事人的约定。

同时,这种解除需要提出解除的一方通知对方,且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

这也是在合同审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

特别是在一方迟延履行时,只有这种迟延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令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解除合同。

审查时还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约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必须行使,否则会导致该权利的丧失。

合同法分则许多条款都有关于法定解除的特别规定,如赠与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这要求审查时掌握合同法分则对各类合同的具体规定。

合同解除的效力较合同终止更为复杂。

首先它产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对将来发生的效力——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对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合同法》并没有做一刀切的规定,而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装(相互返还);最后,野火四最为重要的一点,多数合同在违约责任条款中会约定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种约定实际上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是:解除权人有损失的,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可以约定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

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主要涉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目前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已被认定为有效的仲裁条款。

应当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事项。

对于诉讼的条款,应注意选择的法院是否有利。

几类常见合同的审查

(一)买卖合同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

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

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注意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13、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对于买卖合同,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适用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定,尤其是对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规定,这与违约责任有密切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类合同)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