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我们需要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执行。如果你正在制定实施方案,以下范文可能对你有所启发,欢迎参考借鉴。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xx〕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经镇班子会研究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镇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根据《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真抓实干作风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对群众呼声做到有求必应,切实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坚持源头治理,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总结专项行动积累的成功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联防长、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组、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制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畅通举报渠道,镇专项办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建立举报线索登记、研判、报告、反馈等机制。各村、各成员单位对接收到的线索要逐条研究,及时核实、及时上报。严格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群众不敢举报顾虑,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四是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各成员单位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为我镇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分为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摸排线索。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宣传发动(4月底至5月中旬)。开展集中宣传,成浓厚的打击氛围。随后根据行动进展,及时开展以案说法、线索征集、战果展现等常态化宣传。
(二)线索摸排(5月中旬至10月上旬)。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地毯式摸排并上报相关部门打击处理。
(三)总结提升(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确保常治长效。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镇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资规所、市场监管所、民政办、城建办、卫生院、文化站等9个部门组成。镇专项办下设宣传发动组、线索摸排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履行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镇平安建设重点工作。
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汇报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成功破获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788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510余名,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040余个,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4亿余元,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4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以打开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向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
上海公安机关对一销售养老类理财产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涉案价值60亿余元。
广西公安机关侦破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积案46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福建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涉养老诈骗案件,抓获诈骗嫌疑人14名,现场查扣大量虚假鉴定证书和低劣字画,累计交易金额达2.8亿余元。
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注重加强宣传防范,灵活运用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诈骗分子“行骗空间”。
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深入辖区走访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不断提高线索发现能力。
针对侦办工作中发现的监管漏洞,推动加强源头治理和行业监管,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案件发生。
贵州公安机关对涉及养老产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
重庆公安机关结合反诈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力量,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取得良好效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源头治理,不断把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镇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在xx镇xx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专项办办公室下设在镇xx办,由政法委员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xx负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xx年4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xx年5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xx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畅通举报渠道。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用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规范线索处置。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镇专项办协调处理。
3.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xx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五人治理小组”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菜市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合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4.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强化精准打击。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2.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全力追赃挽损。xx办和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镇民政办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镇文化站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镇自然资源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市场监管局xx分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整治违规在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2.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
3.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4.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5.抓好建章立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执法办案指引等,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全面建设和谐xx、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镇专项办要尽快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压实各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分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强化xx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因地因情制宜推进养老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和打击整治工作,做到有所侧重、精准施策,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实效,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组织开展督导督办,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办理,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考评最终得分将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进行结果运用,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根据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xx中国组〔20xx〕x号)、省委xx江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市委xx连云港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和县委xx灌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围绕“宣传有效果、整治有成果、打击有战果”的目标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20xx年4月22日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环节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省、市、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4月22日至5月中旬)。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市、县专项办交办线索办理工作。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公安部门牵头,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及时与县公安局做好对接。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三)深化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10月中旬至11月)。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大监管力度。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动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上报镇专项办公室,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3.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在x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xx等8个单位组成,成员由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x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xx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居)要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部门之间、村(居)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加强研判分析,联动化解处置。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村(居)与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坚持“一案一整治”,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上报专项办并与县对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辖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让老年人知法、懂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甄别养老诈骗,自今年5月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落实关心关爱老年人的重要工作,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镇党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了仙台坝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专项宣传,确保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研究全镇防范养老诈骗工作态势,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升干部群众防范养老诈骗意识。
1.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一是每月在镇村干部例会进行安排部署,列举案例宣讲预防养老诈骗知识,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以当好“宣传员”;二是全镇4个村结合“进、知、解”活动和乡村振兴工作,召开“院坝会”24场次、走访1000余户,面对面向群众宣传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提醒群众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个人资料、存款、银行账号等信息,不轻信保健品等养老产品销售骗局,教育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2.开展网络宣传。通过微信群不定期推送预防养老诈骗案例及预警信息共40余条,镇村干部与26名网格员分别进行了转发;镇微信公众号(康旅仙境仙台坝)发布宣传信息3条,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及电话。
3.开展集中宣传。一是5月份,组织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在仙台坝镇政府驻地街头开展了预防养老诈骗等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横幅5幅,发放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宣传资料共200余份,同时运用移动音箱循环播放预防养老诈骗快板,营造出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3幅,利用镇村3个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标语15条,在辖区内营造出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足,适合老年人的、喜闻乐见的宣传不多,提升老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各站办所间协调配合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预警。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方面的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对任何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之事坚决给予打击整治,确保仙台坝镇的老年朋友们守好最美“夕阳红”、护好养老“钱袋子”,安享幸福快乐晚年生活。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江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案例频发,由于此类犯罪投入小、回报高、隐蔽性强、难以取证、学生防范意识差的原因,致使每年案件发生率居高不下且破案存在一定难度,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学校管理安全。
为了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有效提高师生对电信诈骗犯罪的识别和应对能力,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财产安全,在学院学生处、保卫处以及海口派出所多部门的联动支持下,我系于20xx年3月4日-7日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师生,分批次在明滙楼观看了“昆明市‘预防电信诈骗’宣传片”,以案情再现和警方专业分析的视角,为我系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课,并要求各班利用此次契机,深度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及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做到进一步的宣传与警示,巩固防范意识。结合我系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学生【20xx】3号”文件要求,我系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组建了由党总支副书记袁琳智老师为组长,各班辅导员为组员的人文系“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做到工作有安排、工作有落实,旨在将此次宣传教育百分百覆盖到我系师生,全面强化防诈骗意识。
由组长牵头,在工作小组的安排布置下,我系师生积极参与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由系学生会负责,自3月4日晚自习起到3月7日晚自习,每天晚自习分为两个时段轮流播放,共播放8场次,覆盖20xx、20xx级25个班级,师生1800余人,并要求每一位同学观看完视频后撰写观看心得体会,及时总结。
二是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朋友圈的方式,用大家熟知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反复进行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并通过学生的自媒体群、朋友圈,将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拓展防范教育的覆盖面。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了解了各种电信诈骗的方式以及危害,提高了对电信诈骗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增强了同学们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让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有了辨别电信诈骗的能力,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也切实加强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警民协调配合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简报
近日,新北街道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老年居民的警惕意识和分析应变能力,用心守护老人的`“钱袋子”。
活动中,网格员一边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一边针对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介绍电信类诈骗、保健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不同类型的诈骗,从“如何骗”“怎么防”的角度为老年人进行讲解,耐心提醒老人如出现电话、短信要求提供身份、银行信息时,必须要联系家人,核实电话来源,不要盲目转账,遇到问题及时报警,保持清醒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远离诈骗。网格员们还手把手教会老人们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帮助老人们学会运用反诈中心app中各种预警功能。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总结
为向辖区老年人普及防诈骗知识与技巧,进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9月21日,高新区卫健局组织相贤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广西职业师范学院传媒学院在同人学府大道小区广场开展“重阳敬老深情反诈宣传暖人心”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现场老人们发放防诈骗宣传单,并现场讲解新型诈骗有哪些类型及典型案例。同时,告诫居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对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危言恐吓,一定要记住“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遇到问题要及时和社区联系,同时也可报警或与家人、朋友证实,千万不能听犯罪分子的谎言,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贪图小利,提高警惕,远离诈骗。
通过此次防诈骗宣传活动,提高了老年人的防诈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共计约150名老年人参加本次宣传活动。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简报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金融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各类养老诈骗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平安银行乐山分行于20xx年8月26日在乐山“世豪广场”举办了相关活动。
本次活动以颐年客户“广场舞大赛”为主题,同时生动嵌入“守住养老钱,幸福享晚年”防养老诈骗专题宣传。经过精心组织,有21支广场舞队伍踊跃参加了本次活动,参赛队员和现场观众约1000人。借助比赛现场的热烈氛围,我行在比赛开始前即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反诈宣传的海报、视频、案例。由平安银行总行制作的养老反诈主题视频《爷爷的手机》,用生动形象的内容让老年人明白不点不明链接、不扫陌生二维码、买理财要去正规机构等。现场主持人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人员讲解“养老陷阱”的特征,提醒老年人切勿相信“花言巧语”和“利益诱惑”,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远离诈骗侵害,并现场公布了乐山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线索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信息。在比赛过程中,我行还精心设计并穿插各种反诈骗知识有奖问答,获得大家积极响应,在欢快的气氛中学习了解相关知识。
我行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实做细老年人金融服务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工作目标实际,及时部署推动,广泛动员宣传,全力助推全盟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1.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从严从细安排部署我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任务目标,及时制定出台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摸排范围重点,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组织保障,成立了主管领导亲自抓,专项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得到及时推动落实。
向各旗区及时下发工作部署通知,要求旗区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及时配合专项办开展专项行动,并重点围绕工作部署、线索核查、打击整治、主题宣传、典型案例,特色亮点等情况,形成高质量的简报,报送盟局。
在全盟自然资系统内开展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摸排工作。摸排近5年来以划拨、出让、租赁方式供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并明确重点整治擅自改变社会福利用地用途、养老用途以建设老年公寓、宿舍为名开发房地产设计等诈骗问题隐患。据初步摸排统计,全盟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诈骗行为。
1.是借助led大屏,营造浓厚氛围。在局机关大厅led大屏反复播放宣传标语和相关政策,全面深入向单位来访社会群众和系统工作人员宣传此次打击整治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2借助新媒体,广泛动员宣传。借助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推送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相关活动的专题报道和相关部门的重点网络宣传作品,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深厚氛围。
3.是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监督范围。借助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嫌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明确了本次专项活动的征集线索范围,受理方式和受理时间,营造了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形成涉嫌违法用地问题清单,做好专项整治、主题宣传,总结巩固提升等阶段工作,确保自然资源部门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简报
泰山农商银行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教工作,有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养老诈骗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维护辖内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依托营业网点,做好网点阵地宣传。充分发挥网点数量多、贴近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建立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化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为做到营业网点宣传教育全覆盖,及时印发了海报、折页等宣传用品,确保每个营业网点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折页。活动期间,共印发宣传折页4000份、设置流动咨询台10余个、循环播放宣传课件累计301次、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金融问题100余个,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运用新媒体,做好定向宣传。为增强宣传效果,该行积极探索多媒体宣传渠道,将线上作为普及金融知识的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零接触”宣传,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露养老诈骗的常见套路,营造宣传声势。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将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转发,对主要诈骗步骤进行逐项分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涉老防骗意识,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压实责任,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综合运用资金业务系统、信贷业务系统、核心业务系统以及反洗钱系统等数据资源,加强对账户及资金流向的监测,提高对可疑账户和资金异动的监测分析。重点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风险提示,对金融产品准确提示风险,消费者办理转账汇款时及时提醒可能存在的诈骗风险。
下一步,该行将继续发挥行业优势,针对老年群体特点,推动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公园、进市场,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形成对养老诈骗的有力震慑,营造人人参与、携手共建、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xx市教育局文件精神,xx市xx小学于xx年9月至12月期间开展了防范电信诈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大队部、总务后勤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阵地,全方位、全覆盖宣传,主动防范和阻止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1.积极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向师生宣传。通过周三红领巾广播电台向全体教师学生、班主任宣传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性。班主任再通过班会活动,向学生宣讲防范电信诈骗知识。通过黑板报、宣传板等形式进行广泛的传播。通过国旗下讲话进行重点宣讲。师生受众共计1200余人次。
2.加强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致学生家长书》,618份,覆盖率达到100%,并告知每位家长认真阅读。
3、通过家校通工作平台发送“xx防诈骗”微信公众号,要求全体教师、家长关注该公众号,共计发送668人次。全师教职员工54人已全部关注该公众号。
4、邀请法制副校长xx、xx来校为全体教师进行电信防诈骗宣讲,参与教师46人。
5、在学校主要出入口、电话机等部位张贴防诈骗宣传贴,共计张贴各类宣传贴20张,悬挂宣传横幅2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6、加强防范工作长效措施。发挥学校这块特殊阵地,把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实行长期性规划和常态化管理,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切实加强对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有重点、有节奏、有力度地推进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积极宣传防范电信诈骗和防范应对措施,切实提高了防电信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形成了校、家双方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防范合力,共同遏制电信诈骗犯罪的蔓延态势,确保学生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师生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意识和能力。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简报
为加大防患于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防范意识,20xx年10月26日上午九点半,由吉阳区民政局主办,三亚崖州区春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在新红村开展了“提防诈骗,守护夕阳”老年防诈骗的茶话会活动,本次活动共计7名老人参加。
在活动现场,社工提前对活动室进行了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社工有序安排前来参与活动的老人进场,为其进行测温与信息登记,确保做好日常防疫工作以保证老人的健康安全。为了让茶话会的氛围更轻松、更活跃,由社工带领大家跳幸福拍手歌,音乐响起,在场的老年人都开心地舞动起来。有些@老年人内向,在社工不断的鼓励下,终于跟着大家一起舞动起来,茶话会就在这欢快的'气氛中开始了。从大家开心的笑容中,能感受到大家愉悦的心情。
活动中,社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防诈骗知识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防养老诈骗知识。社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年人介绍养老诈骗的惯用伎俩、作案手法和类型等相关知识,帮助老年人树立反诈骗意识,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增强“识骗、防骗、拒骗”的能力,筑牢反诈安全屏障。为了让老年人更加了解新型养老诈骗,社工以口头讲解的形式,分享养老诈骗的案例,并在讲解的过程中,提出类似的问题,以便老年人更清晰的分辨。
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广大老年人对养老诈骗的认识,增强了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了老年人识别新型诈骗手段的能力,营造了社区共同防范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总结
大屏反复播放宣传标语和相关政策,全面深入向单位来访社会群众和系统工作人员宣传此次打击整治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借助新媒体,广泛动员宣传。借助单位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推送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相关活动的专题报道和相关部门的重点网络宣传作品,扩大正面宣传,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深厚氛围。
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民监督范围。借助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嫌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明确了本次专项活动的征集线索范围,受理方式和受理时间,营造了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紧密联系,提升群众防范意识.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微信推送、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采取“进社放宣传单、微信推送、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采取“进社区、进商铺、进学校、进住户家”等多种方式,面对面、零区、进商铺、进学校、进住户家“等多种方式,面对面、零距离地向群众普及防范养老诈骗相关知识,累计发放宣传单距离地向群众普及防范养老诈骗相关知识,累计发放宣传单1260余份、微信推送相关信息80余条,“敲门行动”3000余1260余份、微信推送相关信息80余条,“敲门行动”3000余“次,营造浓厚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氛围,切实提升群众防范次,营造浓厚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氛围,切实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下一步,镇将持续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各类宣传活动,下一步,镇将持续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各类宣传活动,切实帮助老年群体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加大打击整实帮助老年群体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形成“不敢骗、不能骗、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建设文明、平安、幸福、美丽、和谐的xx的社会环境,从而建设文明、平安、幸福、美丽、和谐的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