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工作报告

时间:2023-08-01 18:38:54 作者:韩ll 工作报告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用农产品工作报告篇一

保障元旦和春节“两节”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农药市场、“三品”市场进行了全面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

我们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副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有关科室及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服务站。各单位实行白天值班,夜间住宿的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两节期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市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期间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与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农资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农药种类、进货查验、进销台账等,检查中未发现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进货查验、进销台账都有记录。

为保障“两节”期间“三品”安全,由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场的检查活动。活动中以我市大型超市、绿色食品专卖店的“三品”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假冒伪劣、冒用、套用、过期“三品”进行重点查处。同时,检查组向“三品”销售人员宣传、普及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并对产品的身份识别码、防伪查询码进行了详细的解说,使商家提高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进货把关意识。

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加大对白菜、黄瓜、马铃薯、生菜等这些蔬菜上市监管和各类农产品监测(速测)力度,重点对规模化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区域,进行强化市场监管,增加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检测覆盖面,抽样检测样品全部合格,确保了百姓节日餐桌安全。

食用农产品工作报告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统一。全镇范围内所有村(社区)全面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统一监管管理。

(二)突出重点。在试行主体和试行品类上,按农业农村部全国“一盘棋”要求开展试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行主体和试行品类。

(三)部门协作。镇农安站、畜牧站分别负责督促指导种、养殖业合格证开具和出具工作,柳树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指导市场经营者查验合格证工作,逐步实现合格证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三、试行范围

(一)试行区域:全镇范围

(二)试行品类: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

(三)试行主体

生产环节试行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

经营环节试行主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其对入市的食用农产品要查验合格证。

鼓励小农户,个体经营者参与试行。

四、开具使用要求

(一)基本样式。按照射洪市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自检合格”或“委托检测合格”;县级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企业、有机农产品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企业须在合格证上附加追溯二维码、产品品牌等信息。

(二)承诺内容。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三)开具主体。种植、养殖生产经营者自行开具(合格证开具主体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而不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坚持“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对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四)开具方式。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五)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实行一包装一证,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

散装食用农产品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次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六)印制管理。试行初期,由射洪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印制合格证,免费供生产经营者领取使用。后期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印制,生产经营者自主印制合格证的,对合格证颜色、尺寸大小等不作统一要求,但内容必须符合基本样式规定,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

(七)索证查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综合农贸市场应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在试行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时,应当查验合格证,对不能提供合格证的,市场开办者应当自行或委托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五、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0年x月x日前,镇农安站牵头制定本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抓紧做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启动工作。

(二)建立主体名录。2020年x月x日前,镇农安站、畜牧站要建立健全本辖区种植、养殖生产者名录,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类型、生产品种、生产规模、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市场监管所要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名录,确保试行范围规定的主体全覆盖。

(三)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x月底前,镇上要对村级协管员、试行范围规定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合格证开具业务专题培训;市场监管所要对试行范围规定的经营主体开展合格证查验业务培训。培训要实现试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查验有据。

(四)日常巡查检查。镇农安站、畜牧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合格证的督导检查,既要检查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合格证,也要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对种植养殖生产者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要纳入信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巡查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是否按要求查验合格证,对未按规定查验合格证的,要督促指导问题整改。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各村(社区)两委、镇直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试行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纳入2020年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内容,要细化任务分工,建立试行工作责任制,保障试行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广泛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要将合格证明白纸、宣传彩图发放给辖区内所有种植养殖生产者和市场经营者;要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合格证制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落实合格证制度的共治氛围。

(三)加强绩效考核。合格证试行工作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考核。镇上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督导,及时跟进掌握各村试行情况,确保试行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取得实效。

食用农产品工作报告篇三

供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指定帐号: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用农产品工作报告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全国会议之后,我们马上召开会议,就是以时不我待的态度、快马加鞭的做法、立说立行的作风,迅速启动我省三年整治行动,全力破解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瓶颈问题,强力啃掉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硬骨头”。

刚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xxx同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xxx同志,就各自领域如何抓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做了具体工作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治违禁,就是重点整治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釆取“长牙”“带电”的监管措施,强化对犯罪分子的震慑。要在所有农村、农产品生产区域和每个生产单位张贴66种禁限用农药、29种(类)禁用停用兽药清单,印发告知书,让每一个生产主体切实掌握哪些药物是禁止的,哪些药物是限制使用的,哪些药物是已经停用的。要积极宣讲用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全面培训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市、县两级要加强生产期间巡查,重点监管生产中违法使用、添加禁限用药物问题。要加大农产品抽查力度,对照本地重点品种、农户实际用药习惯,精细设计抽检方案,保证每一个品种、每一个区域、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季节都要全覆盖,确保及时发现禁限农兽药违规使用情况。对抽检中发现的禁用农兽药产品要即时查扣,立案查处。对于发现的使用禁限农兽药情况,特别是禁用停用药物,要顺藤摸瓜,追查药物来源,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切断根源。四要严打违法行为。今年3月份,xxx市审结了姬某生产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姬某在明知农药氧乐果是蔬菜禁用农药的情况下,仍向茄子喷洒,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各地都要像xxx市这样,对禁限用药物使用者“零容忍”,露头就打,发现一起、移交一起,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省里定期组织曝光大案要案,以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不法分子,从根本上杜绝违禁农兽药使用行为。

控药残,重点是控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这是影响我省农产品合格率的主要原因,必须严控。国家确定的11个重点品种,在我省问题较多的是韭菜、芹菜和鸡蛋等等。各市、县首先要搞好调查摸底,以乡镇为单位摸清重点品种生产基地(生产者)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弄清本地哪些品种是高风险产品,弄清楚风险点在哪里,什么品种、什么药物、什么时间的残留问题最突出,要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整治重点。药残超标主要原因是生产者使用药物过量,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不严格,药物隐性添加等造成的。对此,各级要强化服务指导,帮助农民选购和使用优质的农兽药产品;加强用药技术指导,使生产者准确把握防治关键期,严格落实农药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制度;农兽药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隐性添加问题;乡镇监管站和村级协管员要在农产品集中上市同期,深入田间地头检查违规使用农兽药及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问题。科学制定精准治理清单,针对每个重点品种明确影响质量安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整治措施,列出年度详细的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重点品种治理技术指导意见,明确每个品种治理的技术路径。建立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畜禽产品、水产品健康养殖。

促提升,就是采取市场倒逼、标准化生产、风险监测等手段,确保实现我省今年农产品质量合格率97.5%的目标。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按要求开具合格证,让农产品带证上市。各地要深入实施“特”“优”战略,坚持做大绿色食品,做精有机产品,做优地标产品,做多“圳品”,做实合格产品,推行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三各市县要坚决完成定量检测千人1.5批次检测量,这是硬任务、硬指标,年底要考核。要发挥大量监测“侦查”作用,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精准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三年整治行动战线长、时间跨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按照七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省级成立由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xxx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细化行动方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卫健、工信等部门要强化行刑衔接,加强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及时查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各市县要督促辖区承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能的主管部门履行相应职责,6月底前全部按省政府要求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牌子,确保“五有”“五不气督促检验机构加快考核准备,强化练兵,进一步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加快考核进度,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整治要想取得预定成效,必须压实责任、强化考核督导。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部省要求,制定任务清单,压实整治责任。要广泛宣传动员,办好“阳光农安、共建共享”为主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要及时总结一批整治好做法、好经验,借助媒体大力宣传,全面提升整治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度制度,对整治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核算,一季一研判,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综合运用现场推动、案例推动、通报推动、督导推动,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同志们,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勇于奉献,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答卷!

谢谢大家!

食用农产品工作报告篇五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督促乙方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还需建立销售台账)。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应当配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本款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如执行本款,可在第六条其他约定中予以明确。)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责抽查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进行检测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乙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甲方有权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五)乙方不能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或者不接受甲方对其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或者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销售。

(六)甲方应当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供乙方使用。销售凭证应当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销售凭证提供方式由双方约定。(本项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如执行本项,可在第六条其他约定中予以明确。)

(七)甲方有权禁止并处置乙方销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食用农产品。

(八)发现乙方已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九)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销售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监督。

(十)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交纳合同保证金 元(人民币)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该市场销售,应当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食用农产品。乙方进入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前,应当向甲方出示并保存所售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三)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四)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销售畜禽及其产品,应当从定点的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并应查验供货商携带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和车辆消毒证明。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并将单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五)经甲方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六)乙方出售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买受人出具销售凭证。(本项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如执行本项,可在第五条其他约定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合同解除

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方违约金等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保证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产品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尽禁止、检测、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伪造、擅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以及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不合法食用农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告知;

2.销毁经检测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

3.禁止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转移,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要求乙方作出书面检讨,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的实际费用;

6.责令限期补足保证金;

7.收取违约金;

8.暂停营业 天;

9.单方解除进场经营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但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甲方滥用前项权利,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第七条附则

甲方选定合法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检测工作规程,以及双方签订的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其他通讯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