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工作报告(优秀9篇)

时间:2023-09-01 09:53:46 作者:雁落霞 工作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一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司法监察机构积极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加强自律自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监督能力。这些成果得到了集中展现和总结,以梳理过去一年监察工作的报告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谈谈我对这份报告的心得体会。

一、突出重点,发挥监察职能

报告中提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捍卫了司法正义,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可以看出,司法监察机构在公正执行职责,坚决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法律法规的守护者。这体现了监察职能和司法责任的紧密衔接,也是整个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

二、综合推进监察改革,优化服务方式

司法监察机构为推动公正司法和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改革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果。比如,加强司法监察的网格化管理,实现了信息化监督,增强了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在服务方式上也进行了优化,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素质,并能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

三、多手段运用,提高监察效能

在实际工作中,监察机构利用多种手段来提高效能。例如,对于行政执法案件,采用“一案一议”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对案件进行规范管理,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于涉黑恶犯罪的打击,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跨区域协调合作,提高犯罪打击的效果。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增强了监察工作的整体效力。

四、创新推进机制,提高工作标准

同时,监察机构也在不断探索创新,推进机制和提高工作标准。例如,通过实行案件监督制度、开展清风行动、积极防范和打击拐骗少女等,有效提升了司法监察的工作标准,也促进了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五、为司法腐败打击提供有力支持

最后,在报告中,司法监察机构还对司法腐败进行了全面、严厉的打击,并加强了对司法干部的规范管理。这体现了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对自身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整改,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公众信仰。

总之,司法监察工作是司法实践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希望未来监察机构和更多的公众能够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为实现更为公正的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二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法院的司改工作于20xx年7月在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先行试点,20xx年4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一年多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于法有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上海及上海法院改革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好思想发动,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这次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司法领域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深层次、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项任务,更是破冰之举,困难多、风险大、关注度高。鉴于上海法院是首批试点单位,无经验可循,同时还担负着为全国司改先行探路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把统一思想认识放在试点工作的首要位置。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全市三级法院先后召开有关司改的动员会、答疑会、培训会70余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以形成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力量,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深刻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上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从而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好顶层设计,遵循“三个坚持”,明确目标任务。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我们遵循“三个坚持”,着力在方案设计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找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此,我们先后召开了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场,梳理出100多个问题,形成了10余份专题报告,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具有针对性。二是坚持司法规律。司法规律是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规律,凡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都难以成功。为此,我们认真研究司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如在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对审判权作为判断权、裁决权的权力运行规律的研究和对司法人员职业特点及管理的内在规律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改革方案的制定中,确保改革方案符合司法规律的要求。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司法体制改革既要符合中央精神,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又要符合司法规律,按规律办事;还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即中国的司法实际。要做到这三者的统一,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说真话、报实情,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如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入调研、反复测算,形成了28份人员情况分析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改革方案及过渡期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我们根据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司改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以此指导全市法院推进改革,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

(三)抓好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的工作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以先行试点推进和重点改革事项的突破带动改革的全面开展。一是确定了先行试点。确定了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四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为全面推进先行探路。二是重点抓好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五项任务的完成。高院突出抓好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项改革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三项改革试点任务。三是同步推进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xx—20xx)》(简称《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将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分解为11类116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形成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态势。

(四)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督,积极稳步推进。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落到实处,高院始终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们一是建立司法改革领导机构。高院党组成立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司法改革办公室和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先行试点任务要求,将改革任务分解,明确5类27项改革任务及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三是建立督察督导制度。对全市司法改革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高院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场,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司法改革工作400余人次。积极配合市人大会专题调研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开展以来,市人大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10余场,对我们的改革给予了强有力的监督与指导,促进了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五)抓好宣传引导,注重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全力做好司改的宣传引导工作,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组织以“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较强反响。在上海法院局域网开设司法改革专栏,截至今年9月底共编发《司法改革专刊》146期;设立司法改革宣传栏目,截至今年9月底共刊发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中央及上海媒体共刊发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报道万余篇,及时公布改革信息,介绍改革情况,回应内外关切,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

二、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制定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二是以权责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由裁判者负责”得到落实。制定了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三是以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为保障,健全完善了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四是以保障审判权高效公正廉洁行使为目标,建立完善司法廉洁监督机制。建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20xx年至今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24万件,案件廉政回访11640件次;风险提示系统累计发现并提示2131次。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健全完善了“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和“一方退出”机制,目前上海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的103名法官已全部实行一方退出。

通过改革,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行政化问题正在得到解决,法官的审判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得到落实,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如改革后全市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为99.9%,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为0.1%。截至今年9月底,院、庭长直接办案数为51313件,同比上升19.4%。

(二)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指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我们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二是初步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确定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核考试、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经过双向选择、业绩能力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九个程序性步骤,较好地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今年9月全市法院首批人员分类定岗完成后,入额法官总数为2296人(包括四家先行试点法院),占总编制数的25.5%。不仅确保了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而且留有余额补充新法官,确保了改革过渡期间法官队伍不断层。三是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体制机制。明确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增设了法官助理。研究制定了法官助理的职责、选拔、任命等制度规定。全市法院已选拔任命法官助理1153名。四是探索建立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法官选拔任用制度。高院成立了“法官遴选(惩戒)办公室”,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和选拔条件,明确法官今后主要从法官助理中选拔;高、中院的法官从基层法院择优遴选,同时建立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中公开选拔法官的制度。今年5月从优秀律师中公开选拔一名三级高级法官。五是探索建立了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晋升机制。明确法官等级晋升采用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不受行政职级限制。没有行政职务的法官,也能晋升成为高级法官。六是探索建立了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市职能部门,推动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七是探索建立了法官日常考核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制定了法官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出法官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八是探索建立了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制定高素质人才培养规划,对改革后三类人员实行分类分层培训,10月已完成对首批入额、由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职务的436名法官的培训,确保入额法官的能力素养符合审判需要。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员额制管理,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20xx年底全市法官占在编人数的56%,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将有730名法官不能入额,改革难度非常之大。我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程中,全市三级法院领导与干警谈心累计3000余人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确对待个人得失,积极支持改革,自觉为改革作贡献,确保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顺利推进。

通过改革以及员额制的落实,长期以来存在的人员混岗、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审判人员职务晋升不畅等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其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审判人员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审判一线实际力量得到增强。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1.4%,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比改革前增加了7.6%。二是法官与辅助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辅助人员比例明显增加。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0.75变为改革后的1∶1.5。法官助理的设置,使法官能有时间和精力更加专注于审判中心业务。三是法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了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入额法官中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提高4.1%,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xx年。

(三)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是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深入推进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11月5日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为适应自贸区扩区后的司法需求,高院指导浦东法院制定了《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浦东法院建立了“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联系点”。20xx年4月9日、27日,先后成立了“浦东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和“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三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高院制定了《关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三项改革任务之一。我们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一是认真实施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目前,市一中院、二中院及9家基层法院已实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指定辩护全覆盖。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三是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法律原则和规则。

(五)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海高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韩正书记关于建设“阳光司法,透明法院”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了《关于推进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抓好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自我加压,敢于担当,打造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十大司法公开服务平台。20xx年1—9月,全市法院网络庭审直播768场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11.2万余份;“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各类服务33.4万余次;律师服务平台已有1268家上海律师事务所使用,占上海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1%,累计提供服务量43万余次,日均1423次。

(六)探索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改革。根据中央、全国人大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在北京、上海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重大改革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法院的建立。20xx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组建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三中院共受理案件495件,审结24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案件1164件,审结393件。

(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月1日全国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上海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5—9月全市法院收案数为328494件,日均3128.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52%。其中,当场立案324031件,日均3086件,当场立案率为98.64%。

(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为全国司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韩正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仅是要解决上海的问题,要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上。”我们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根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了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34项,不仅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遵循,而且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借鉴。

(九)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今年1—9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52万件,审结43.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1.4%。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良好,审限内结案率为99.18%,92.17%的案件经一审即服判息诉,经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8.8%。

三、需要破解的难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需要破解的难题

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的双重压力,需要在下一步推进改革过程中解决好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体现改革的成效。案多人少是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3.3%。案件大幅增加和改革任务繁重的双重压力,不仅会影响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因此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解决好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审判质效的提升体现改革的成效。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管理,明确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通过推动繁简分流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提升审判质效。第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第四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员编制适时增长和相匹配机制,保证审判人员的设置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相一致。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了提请院、庭长审核把关,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等,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的“行政化”问题得以解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得以真正落实。但是,审判权的“独立”行使不等于不要“监督”,“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审判管理”,缺乏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监督制约可能会带来审判质效下滑,甚至会产生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因此,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一方面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快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更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在现有的法官队伍中,一些法官的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和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入额法官中,有部分年轻助理审判员,从事司法经历较短、办案经验不足,亟待提升。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高度关注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韩正书记强调:“司法改革不是一般的改革,而是对司法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改革的推进难度很大。上海法院已经扎实、稳妥地走出了第一步,但面临的困难不能低估。”前一阶段上海法院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少数法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平衡等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全面推进,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改革的难度不会减弱。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试点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持续、队伍稳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二是坚决完成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继续当好全国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要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推进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扩大改革成效,把中央交给上海的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好。

三是紧紧围绕上海工作大局推进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要紧紧围绕上海自贸区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工作,进一步推进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金融审判、海事审判,服务保障好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继续抓好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实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要抓好高院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中的11类116项改革任务的推进,突出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项目,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审判任务的完成。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一手抓改革的推进,一手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改革促进审判工作,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按照关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严格落实《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等司法廉政制度,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

尊敬的: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开展了多项司法改革工作和大量人、财、物上划省统管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法院现设置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人民法庭、办公室、法警大队、书记员管理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等**个编制内机构外,还设立设立新闻办为内设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人,现实有干警**人,空编**人。现有在职在岗**人中,党员干警**人,占干警职工总数的**3%,女干警**人,占干警总人数%,少数民族**人,占干警总人数%。30岁以下**人,31-35周岁**人,36-45周岁**人,46-55周岁**人,56岁以上**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数的8.5%、23.4%、23.4%、42.6%、2.1%。全院干警平均年龄**岁,党组成员平均年龄**岁,各庭室负责人平均年龄**岁。高中以下学历**人,大专学历**人,本科学历人数**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从职级情况看,现有在岗**人中,副处**人,正科**人,副科**人,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 人,工人**人,分别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8%、*7%、*2%、*6%、*1%。现空缺副科**人。现有审判人员**人,占干警职工总人数的%。

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立案改革视频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让全体干警认识到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的重大举措。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范围、立案程序、制裁违法滥诉、加强立案监督等内容,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从立案审查制过渡到立案登记制上来。

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及时召开有关庭室全体人员参加的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认真讨论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研究应对方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中的物质保障、人员配备、案件分流,来访接待,实施方案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线立案法官在材料受理、登记立案、不予立案裁决和上诉、复议救济等环节的操作标准,要求全程留痕、全程透明,以此作为检验立案工作质量和考核立案工作的依据。

3、快速分流,协同化解。打造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改变传统立案庭功能模式,结合诉讼流程规律和上级法院要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合理划分为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调解速裁、鉴定评估、信访接待五大区域。各区域之间相互衔接、有机联系,形成综合性诉讼服务体系,涵盖诉讼服务的各个环节,快速分流案件,协同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

4、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对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进行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总面积达到1000平米,改造远程视频接访室、庭前调解室、速裁室和律师阅卷区,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打印机、复印机、传真、休息座椅、书写台、老花镜、饮用水、便民药箱、伞架、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专门印制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流程图表等14类宣传册,供当事人自行取阅。

5、强化事务管理,确保保障有力。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经费保障、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科技应用与管理等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人民法院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和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和落实;配合玉溪市审计局圆满完成我个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抓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司法改革。认真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及其他地区改革经验,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等调研的重大意义,通过调研真正收获符合实际、有价值、可行性、可操作的成果,竭尽全力做好调研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及实务支持。重点对省以下法院经费的管理方式、资产的划转、人员队伍建设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集中讨论及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对体制改革的经费物质装备保障渠道、管理方式、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近年来经费收入、支出,机关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及临时聘用人员,固定资产(物质装备配备)情况、基础设施建设负债情况,案件收案、结案及诉讼费收入,人民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统计调研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数字统计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清晰严谨;数字来源有据,均同各年度决算数据相对应,保持一致;分析说明力争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解释明白,数据翔实、底数清楚,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县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平稳过渡、实现改革效果。

存在问题

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矛盾更加凸显。我院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平均每年都在1200件以上,审判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干警工作压力非常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也给涉诉信访稳定带来了隐患;由于退休、“门槛”过高进人渠道不畅、待遇低吸收不了人才、人才外流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逐年减少,目前,我院有6名法官干警工龄已满30年以上,随时面临退休离岗。而一线审判人员仅13人,年人均审理案件92件,民商审判人员每年审理案件都在100件以上。案多人少,审判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一是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47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13人,占27.7%。审判人员虽为38人,但从事审判工作仅25人,占65.7%。 其它岗位人员9人,分别为法警5人,书记员2人,工人2人。岗位与从事工作不相符,且年龄普遍偏大。司法警察的比例为10%,低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配备标准,警力不足。书记员队伍不稳定,现有2名书记员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为完成繁重审判任务,不得不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来缓解力量不足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二是审判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38名审判人员中,7名院领导、2名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16名行政部门、立案庭和审管办等部门所占的法官多,一线审判人员少,实际仅13人所占的比例为34.2%。三是中层干部岗位空缺较多。我院13个内设机构中,有5个空缺副科级干部。内设机构中基本空缺副职领导。由于没有配备好中层领导,有的出现职责不符,工作起来“名不正、言不顺”,不敢管理,加之责任与待遇不符,工作压力大,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不愿认真管理,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法院现有法官38名,50岁以上的6人,占15.7%,40—50岁的16人占42.1%,30—40岁的14人,占36.8 %,30岁以下的2人,占5.2%。年龄在40岁以上的法官占57.8%。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出现“两头小中间大”的趋势,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因法院进入门槛的提高,法院进人较难,近4年来法院都没有招到法律本科大学生。由于法官的待遇跟不上,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5—20xx年后,将出现无人办案的局面。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人大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主持会议。

闸北法院朱建国副院长受陈萌院长委托,就该院根据高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对该院在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介绍。

在听取汇报后,闸北区人大会和代表们对闸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闸北区人大会杨惠德主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以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战略任务。20xx年以来,根据全市统一布局和安排,闸北区法院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正确把握改革重点,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在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也面临亟待解决的难题,要强化大局意识,在“撤二建一”的大背景下,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并努力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区法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改革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稳妥地推进;要加强舆论导向,把宣传重点放到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把着力点放在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上,有效引导社会热点,积极营造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法治建设良好的区域环境。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三

司法监察工作是政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司法公正、权力制约等方面。为了推进司法监察工作,在我国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司法监察制度。而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便是司法监察工作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级司法机关在罪案侦破、审判过程中的表现,了解司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司法监察工作报告的意义

司法监察工作报告反映了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以及对工作存在的问题的认识和分析。通过它,我们能够客观地评估司法机关的工作质量,掌握司法工作的整体情况,为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提供基础数据。同时,它也是司法机关自检、自查的工具,有助于司法机关从内部管理上改进工作,避免不平等、不公正、不合法的司法行为。

第三段:司法监察工作报告的亮点

我在阅读司法监察工作报告时,发现其中有一些亮点。首先,这份报告对全国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描述,并对各地区、各司法机关在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等方面的努力予以肯定。其次,这份报告针对目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法机关对自身工作的反思和进步。最后,这份报告还关注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借鉴性的工作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四段:司法监察工作报告存在的不足

虽然司法监察工作报告具有相当的意义和价值,但同时,它也存在着不足。首先,这份报告往往只是简单地列举出工作成果或存在的问题,而缺乏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无法真正反映司法机关的工作实践。其次,这份报告过分关注工作量和成果,而忽视了司法机关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体现的理念,难以达到司法监察的核心目的。

第五段:结语

总的来说,司法监察工作报告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工具,能够反映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和问题。但它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希望今后我们能够更全面、更客观地评估司法机关的工作,促进司法工作的改进和进步,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四

通过报纸,书籍,杂志的不断学习使自己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使自己不断的充电,这是销售珠宝信心的源泉。

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是自己的工作业绩有了长足的提高。

1、认真的接待顾客做到3米问好,1米询问,微笑服务是关键,人为的制造一个轻松愉快的购物环境。

2、充分展示珠宝饰品,由于多数顾客对珠宝知识缺乏了解,因此对珠宝首饰的展示十分重要,顾客对珠宝首饰的了解越多购买后的满足感越强烈,常言道;“满意”是顾客的广告。

3、促进成交,由于珠宝首饰价值相对较高,因此,顾客在最后成交前压力重重,所以要营业员采取分心的方法减轻顾客的压力。

4、熟悉珠宝的佩戴,保养,使用,产地,质量。

5、售后服务,当顾客购买后营业员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应该详细介绍佩戴与保养知识,最后说一些祝福的话是顾客的心情愉悦。增进与顾客的感情,期待二次消费的发生。

6、抓住每一次销售的机会,以的精神状态等待顾客的到来,注重自己的外表,衣着要干净得体,每天坚持化妆。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五

最近我有幸阅读了司法监察工作报告,对于报告中所呈现的司法监察工作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我感到非常关注。通过阅读,我对司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深刻地体会到了司法监察工作的推进需要大力加强。因此,我愿意分享我所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并对未来的司法监察工作提出一些个人观点。

司法监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推动司法领域改革的任务。报告指出,2019年我国各级司法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51.1万件,在案数量、办案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其中涉及职务犯罪案件9657件,已查实落马省部级以上官员89人。这表明司法监察工作已经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进一步加强,以提高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规范的执法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办案中存在舞弊等,需要增强司法监察工作的力度和精准性。

虽然司法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治国理政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特别是涉反腐败领域的犯罪行为更加狡猾,对司法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司法监察工作的人才和技术条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解决人员不足、技术陈旧等问题。因此,需要对司法监察工作的弱点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提出更加有效的解决方案,以应对司法监察工作的新形势。

第四段:加强司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加强司法监察工作是防范和打击腐败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注重加强监察机关的建设。首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加人口总数并提升人才水平。其次,完善技术装备,提高检查、审查、调查和查办案件的整体效率。最后,在监督管理方面,扎实相关工作,加强追责和行政问责,形成对审查工作的全方面监督机制。

第五段:结论

司法监察工作的推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报告中的内容充分表明,司法监察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和成果,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我们必须在加强司法监察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出创新的实施方式,制定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加强各种监察和检查机构的质量管理,为打赢反腐败斗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六

一、我校安全网络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时时有人值班,处处有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制度,包括《xx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制度》、《xx小学路队放学制度》、《xx小学学生上下楼梯制度》、《少先队委值日制度》、《领导值日教师值周制度》等等。

三、建立了xx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并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学习。本学期更是把说教变为演练。十月底全校师生在政教处统一筹划及校长的亲自指挥下进行了一次紧急逃生演练。

四、利用升旗、晨会、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一月一个主题,月月有收获。

五、学校照明电路建设规范、电线全新,教室、专用室开关都是新配备,用电安全有保障。

六、学校教育学生课间、课后开展正当的活动,不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不能擅自离开学校,确保了学生在学校的人身安全。

1、由于学校招生范围较大,部分学生骑自行车或乘坐麻木上学,上学、放学途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2、学校主体教学楼只有一个楼梯,如遇突发事件,对学生的紧急逃生不利。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七

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为主线 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重点 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 自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转变作风和依法行政这一主线,通过强化教育,严格自查自纠,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治理整顿,加强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

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

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1、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23项。依法行政方面十项: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以权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徇私舞弊现象;八是有无乱摊派、乱收费和旅游观光现象;九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13项,一是是否做到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语言;三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四是有无私自向当事人收费;五是有无向法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的问题;六是有无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七是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的现象;八是有无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九是有无超越法律服务执业范围现象;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十一是有无纵容、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十二是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十三是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2、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明查暗访。我局在行风评议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采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回访、电话咨询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全系统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100多人担任督查员和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局行风评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纠错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一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要通报批评。二是实行公示承诺制度。我局把涉及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依据及数额等一律向群众公开,各法律服务机构也按统一要求全部实行了公示。三是实行了“政务、财务、人事任免”公开。制定了政务、财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提高了政务决策和财务透明度。四是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针对行风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四、强化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为

强化法律服务特别是加强律师行业的行风评议工作是我局在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点。我们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强化。第一是强化学习,提高了素质。各律师事务所都组织了20次以上集中学习,学习时间达到了50小时以上。每名律师都写出了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写出了心得体会。第二是强化培训,坚定了认识。根据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邀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专家学者对我市176名律师就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进行了封闭式培训。第三是强化监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扎实推进。为确保集中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能够切实落到实处。我局从市、县两级局机关中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人员组成联系、督促、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定人、定职、定岗的办法,分别定点联系到各级直管的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所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日常联系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领导组成员定点联系制度,保证了教育整顿工作收到实效。

通过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促进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行风评议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八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不存在土地市场,土地不是商品,也没有价格。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二元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城乡有别的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农民利益并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如何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实现国有与集体建设用地“同价、同权”的目标,在提高经济绩效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应该是现阶段我国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已经客观存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价值已经充分地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现象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有不断扩大趋势。尽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已经在展开,但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立法仍处于空白之中。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统筹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村经济的更快发展。

随着《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他省份针对本地区特点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也纷纷出台。这些地方法规的实践,对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实现规范有序管理,取得了初步的经验,也为修订《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和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奠定了政策基础。但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仍处在地方实践阶段,要真正建立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市场,国家立法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破除土地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进一步释放被束缚的生产力,同时维护社会公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首先,我国土地政策的基本特征是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以及国家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城市和农村土地享有不同权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被用作城镇建设之前,必须先通过强制征收转到政府手里,成为国有建设用地之后方可合法转让。其次,集体土地所有者缺位导致寻租现象。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处于缺位的状态,村委会在一定程度上充当集体组织“代理人”的角色,这样造成了村干部掌握了绝大部分的土地处置权,在参与征地补偿谈判中掌握了权力寻租的条件。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腐败问题几乎都与集体土地有关。村官的寻租活动,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无论对维护社会公平还是提高经济效率都将造成不利影响。再其次,缺乏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导致信息不对称。由于城乡土地市场分割,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始终处于“非正式流转”层面上。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始终处于自发、分散、无序状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信息不对称会影响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由此可见,构建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市场,使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价、同权,不仅要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订,还要修改金融、税收、财政、司法等配套政策。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平台,确保集体建设用地在有形市场的指导下实现流转的渠道畅通和规范管理,是现阶段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

目前社会各界普遍对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热情较高,但是要形成平等高效、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诸如耕地保护和土地交易管理、土地税收征管等市场监管体系必不可少。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是保障我国土地市场高效运行的前提,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

切实保护耕地,防范“公地的悲剧”。耕地既具备公共物品的特征,又具备私人物品的特征,可称之为“准公共物品”。因此,耕地保护问题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来调节。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安排下,市场作用对于耕地保护有时候起着消极的负面影响。因而必须借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正市场失灵。从目前情况来看,首先,应该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应实行先补后占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数据显示,11月1日至12月31日时段全国31个省(区、市)耕地面积由10月31日的18.2603亿亩减少为18.2574亿亩,净减少29.0万亩,比上年度净减少数量下降50%,表明我国耕地保护呈现向好势头,耕地减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另外,可以考虑对耕地保护行为采取补贴制度,设立耕地保护基金,根据耕地保护数量、质量以及耕作状况,给予补贴。补贴费用可以由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以及相关税费中提取。

一是明确土地权利的种类。国家土地所有权人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土地应该同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权利种类应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抵押权等。

二是赋予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国有土地相同的权利,取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出让给城镇的单位或个人用于非农建设的有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竞争方式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通过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公开方式进行,以维护集体土地产权的完整性。

三是明确产权的工作同时要依靠土地登记确权工作,实行土地统一登记发证制度。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已确认的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确认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避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属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国家应该建立统一的土地登记系统,各类土地登记结果应当依法进行汇交,土地登记资料可以依法公开查询。同时,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土地调查成果作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从事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税收体系,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也纳入其中,实现财富公平分配。另外,对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市场实施统一的土地税制,也可以成为地方政府获得稳定财政收入的来源,改变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省司法工作报告篇九

电梯中,门是掌管电梯出入的生命线。门本身的质量与安装,保养的好差直接影响到电梯的舒适度与安全性!所以电梯门方面的实训是大家不容忽视的一课。

目前门电机使用较广的:有三相异步电机和三相同步电机。原理就不便多说了。此次实训主要是拆装门吊板,要求保证尺寸,垂直度、水平度及间隙、噪声等。

持续一个星期的实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书本不能传授的知识,懂得实际与理论间的差距。在此,谢谢指导老师对我的教诲,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可能到现在还不能把那个中分双折门调整好,至少是不合格。在老师的提示与帮助下我们能较快,较准确、有技巧地将轿门,层门安装好。最终结果也比较满意。

1、门槛水平度;

2、门扇两个方向的垂直度(小于千分之一);

3、门扇与门扇间隙(1——6mm);

4、门扇无明显喇叭口;

5、开关门噪音;

6、门刀安装要求。

等等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要求。很多时候理论与实际操作往往相差很大。

就像调整门扇的垂直度,如果没有一定的技巧没有一定的经验会觉得很吃力,到头来效果还很不客观。刚开始指导老师没有给我们讲解需要注意的问题前我们就干活,做了很久,很累,但是还是没成效。因为我们没有经验,不知道应该怎样走捷径也不知道技巧。后来在不断的摸索中找到了技巧,懂得在干每个部位时需要注意的细节!需要把握的尺寸。最后我们分组比赛!我就采用老师教我们的技巧。在门板下塞垫片的方案,不但减少了测量的时间同时准确度更高。同时,引用一紧二靠(即先把一扇门调节准确作为基准,再采用靠近贴紧的原则安装对应的门)就这样使我们在短短的四十分钟完成。而且老师也较为满意,我收获了知识,感到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