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结(大全5篇)

时间:2023-10-09 20:28:26 作者:紫薇儿 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结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方案的通知》、《×市推进×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推进×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强化舆论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完善企业评估定级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是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我局专门成立应急管理小组,配备人员3名,及时对涉及商贸领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健全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舆情网络监测体系,严格突发事件报送工作。

四是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是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品种、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创建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部分科室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不动的现象。

二是进度缓慢。有些机制尚未实施到位,部分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重点难点问题未实现有效突破,与创建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食安办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示范创建统领各项工作,以示范创建破解监管难题,以示范创建谋求跨越发展,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台帐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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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结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创建推进大会,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县委巡察办将食品安全纳入县委巡察重要内容,对2个乡镇食品安全履职不力督促整改。县委考评办将食品安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权重3%,并为正向)、平安建设考核和党委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压实。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市场监管局每月调度、县食药安办成员单位每季调度、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调度的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形成定期通报机制。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2次调度创建工作,县食药安委3次调度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管局月调度创建工作7次,印发食安xx创建工作简报15期,印发通报2期。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发《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2年工作要点》《某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清单》等“1+3”工作方案。修改完善《某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实际制定《2022年某县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度体系逐渐完善。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制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定人定责定时,及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乡镇(街道)。

        二是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召开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推进会及现场培训会9场次,培训1341人。建立柑橘化肥农药双减综合技术试点示范8个,示范面积2800亩,带动面积1.05万亩。

        三是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暨猪肉市场专项整治等行动,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动物防疫、私屠乱宰等一般程序案件13件,捣毁私屠乱宰窝点12处,没收并无害化处理猪肉产品686公斤,行政罚款7.5万元。

     

        一是粮食市场秩序持续稳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我县2021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荣获优秀等次。

        二是食品小作坊提能升级。制发《某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排查包括无证生产加工、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等问题150条,正持续整改中。某县岩浆酒厂等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被市局列入“食品生产示范小作坊重点推进单位”。

        三是风险防控网逐步织密。上半年全县共实施抽检2496批次,完成全年任务总量的62%。积极引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落户,目前已取得91个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实现了农产品检测“双认证”。县疾控中心投入400余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施设备配置,食品检测项目达到130余项,在……地区检测能力位居第二。

        四是餐饮质量显著提升。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620家,203家主体学校(249个学校食堂)、49个养老服务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100%。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注册和使用“阳光食品”app。截止目前,全县共1467家餐饮服务提供者注册“阳光食品”app,较去年增长1.17倍。其中,……等地“阳光食品”app入驻率90%以上。

        五是执法办案遵守“四个最严”。上半年共办结食品类案件79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移交卫健委案件3件,罚没80余万元。其中: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张某等人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嫌疑人9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抓获假冒驰名商标白酒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一是逐步推动食安保险。推出“政府推动+金融助力+企业免费参保+消费者共赢”参保模式,目前已有近3000户食品经营者参保。

        二是有序推进“食安封签”和网络厨房。推动美团、饿了吗运营和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在外卖行业实施“食安封签”和“网络厨房”建设,目前“食安封签”已全面推进,“网络厨房”建设400余家。

        三是打造餐饮示范街区。打造……为餐饮示范街区,截止目前,a、b、c三区共入驻商家98户,覆盖13类业态。

        四是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某县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已建成城区菜市场11个,其中实现标准化改造7个。已建成乡镇农贸市场49个,其中32个完成规范化改造。

        五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申请地理标志商标3件,续展地理标志商标1件。其中:巴阳镇加强电商融合,采用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群众实现了“减产不减收入”。同时将……等产品作为2022年春节外事好礼,赠送给22个国家驻川渝总领馆的195名外交官员。

     

        一是宣传方案细。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再次细化,制作食安创建宣传资料模板48种类,分类别发给各单位,规范宣传内容。

        二是宣传形式新。线上开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栏,开展创建宣传5期,刊登宣传报道386条次。制作食安宣传小视频10余个,网络播放量5万余次。线下在城区建筑工地刊登食安广告168块,为全县900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张贴创建海报和桌贴2万余份,在某县长江大桥开展食安创建宣传灯光展,在城内灯箱、灯柱循环播放食安创建广告。开展开展食安宣传“进党校”“进学校”“进共驻共建单位”“进农贸市场”“进广场”“进市场主体”“进乡村”“进医疗机构”“进社区”等活动2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其中:青龙街道率先联合共驻共建单位开展食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共建共治氛围。桑坪镇联合学校将食安宣传纳入放学安全10分钟课堂,发挥“小手牵大手”加强食安宣传。新津乡联合故陵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蔬菜店开展抽检,开展奖励每举报1起食品安全过期奖励100元,每月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实行约谈制度。

     

部分单位对食品安全(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报送资料不及时。

       从前期反馈来看,乡镇(街道)宣传力度和创建积极性明显高于部门,但整体而言,我县创建知晓率低于评价标准,食品安全满意度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对照三城创建省级初评情况自查,我县在基础监管上存在三城共同问题,在基础工作、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上都存在类似问题,离验收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

        示范引领项目是创城的重中之重,分值占比多达35%。目前,各部门提炼效果不明显,很难在国家验收中脱颖而出。

      我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极度匮乏,缺少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没有县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对食品安全创新发展的支持多为企业指导和市级项目,推动作用有限。

       

县食安创建办梳理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细则注意事项和任务分解》清单,对评价内容、材料清单和现场扣分项、容易出现的问题和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梳理细化,请各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逐一落实整改。对资料审核内容缺项的,要及时更正补充完善,每一项资料形成闭环,力争做到资料审查不漏项、不扣分。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让群众看到直观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示范引领”依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市级口径,今年的示范引领项目评价细则会做部分调整修改,县食安创建办会根据评价细则拟定初步“示范引领”项目,请各单位盯准堵点痛点,抓准突破方向,精准提炼、推进本单位“示范引领”项目,为明年的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打牢基础。同时要畅通信息,相关信息情况要及时和县食安创建办反馈。

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是一项硬扣分指标,这需要不间断地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这里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内部人”知晓率和满意度必须达到100%,从前期情况反馈来看,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食安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并不高,这说明我们的创建工作存在“单打独斗”,没有凝心聚力成“一盘棋”,请各单位加强内部宣传,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人知晓创建工作,人人满意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主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不能单纯地发发传单、悬挂横幅、走走过场,要创新宣传形式,要在宣传培训上有明显成效,尤其是要在明查暗访的时候能问能答,要知晓、要支持、要参与。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结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这次专题会议规格之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问题补短板。我区将全面增强创建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建立食品安全隐患和创建工作“短板”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落地见效,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确保人民群众食在*、安全放心。

二是聚力优势建体系。我区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形成科技支撑、协作共享、网格监管、快速联动的新模式。持续放大乡村振兴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稻蟹种养产业联盟品牌优势,建立健全大米、河蟹、碱地柿子等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打造*大米、*河蟹、田庄台小吃等一批特色食安品牌,加快完善健全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深化餐饮业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食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者维权渠道,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三是聚合群力勇担当。我区将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认真遵守责任清单制度,坚持共治共建共享原则,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共同发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员参与,建立食品安全“红黄黑榜”,形成全链条创建合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总之,*区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书记、*市长的讲话要求,敢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负责,善于突破创新,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区的创建任务,为全市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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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结篇四

2016

23

2016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四有两责”总体要求,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创建工作,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创建工作的主体,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通过积极培育、打造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示范商圈、食品安全示范基地、和食品安全示范示范户(店)等,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职能作用,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力量,整合全区资源,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有效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全方位、多角度、多元化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抓住本辖区本行业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科学设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2018

3

2018

5

月前,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2018

12

2019

年,通过国家抽查复核。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机构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确保监管人员相对稳定;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监管执法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我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

70%

以上。

2016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潼南区实施方案》,并报市食安办备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创建工作重点,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辖区、部门实际,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并报区食安办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丰富载体,全面深入开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列出创建计划和路线图,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区创建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自查测评组,对照评价细则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价、满意度调查,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整改落实。

通过自查测评整改到位后,区创建办向市食安办申请

“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接受市食安办组织的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社会评价和满意度调查。通过验收后,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称号。

在取得

“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称号后,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的对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区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区长、区食安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

2

)要求,明确完成时限,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终衡量标尺,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开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全面搞好舆论宣传,促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将创建工作与区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绩考核相结合,对通过市级评价验收和暗访抽查,能够保持创建标准的镇街,不再另行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将相关经费和项目安排向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倾斜。对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在全区推广其成功经验并给予表彰;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

“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程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规范创建行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创建工作依法依纪、节俭高效,创建结果客观公正、有效可信。要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结篇五

2016

217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个最严”总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忠”总任务,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办负责具体创建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创建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现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推动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率先完成创建任务,培育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商圈、基地、示范户(店),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汇集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衡量标准,通过创建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按照创建标准细化

创建

措施,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向好、有序可控。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区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公众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

70%

2016

11

月底前,制定《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忠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市食安办备案。同时由县食安办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体工作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和县食安办的统一安排,制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本行业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并将方案报县食安办备案。

2017

8

月前县食安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食安办开展评价验收工作。

在县食安办开展创建自评达标后,县政府于

2017

10

月向市食安办申请考评验收。待市食安办验收通过,并授予“重庆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后,按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共同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验收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从保障公共安全和民生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职人员从事创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积极争取市级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并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我县的创建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创建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同时加强创建经费的管理。县食安办要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创建方案总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评议、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因创建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创建目标未按期完成或通过验收后不能持续巩固创建标准的,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创建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县食安办要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经验性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创建工作要贴近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发展实际,反对搞形式主义、

“面子工程”和扰民行为。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建评价客观公正,创建结果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