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消防应急预案免费(汇总5篇)

时间:2023-09-30 11:53:27 作者:书香墨 文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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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应急预案免费篇一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节日期间亚泰小区突发事件及其危害,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预案方案如下。

1.成立物业管理小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小区项目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为应急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

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2.1制订本企业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收集、分析小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

2.3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小区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4组织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或实施救援工作;

2.5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及相关机构报告情况,请求必要的支援。

1.1充分利用各方式开展自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安全教育进小区工作,增加企业员工、业主的防范意识。

1.2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及协调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物业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1.3定期组织应对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完善应急预案。

1.4应加强小区的日常管理,保持各种设施设备的完好。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1.1电梯困人应急处置预案

1.1.1获知有人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公司派人到现场处置,同时通知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1.1.2到场人员应了解电梯困人情况,用对讲机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

1.1.3电梯维修救援人员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安全解救被困人员。

1.1.4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者有发病、昏迷症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及时抢救。

1.1.5被困者救出后,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2.2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预案

责任人:葛维平,责任部门:工程部

2.2.1在事先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应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和影响二次供水及电梯使用的情况,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告知小区住户和商户,并在各主要出入口发布通告。

2.2.2在事先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突然停电情况下,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采取措施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供电部门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小区住户和商户。

2.2.3管理范围内如有备用电源的,应尽快启用。

2.2.4检查所有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困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处置预案施救。

2.2.5夜间停电,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间维持秩序,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治安事件。

2.2.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3.3燃气泄漏应急处置预案

责任人:徐大树、葛维平,责任部门:工程部

3.3.1接报或发现燃气泄漏后,疏散人员,并根据本小区气源使用情况(管道燃气或瓶装气),及时通知相应的燃气供应商,必要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救援处置。

3.3.2设立现场警戒线,疏散人群;警戒线内,严禁一切火源,禁用手机、电话和非防爆型对讲机、手电筒等电子电气设备,严禁开关电器设备。

3.3.3施救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尽可能屏住呼吸。救援方法要科学合理,避免盲目冒险。

3.3.4瓶装气用户,家庭燃气泄漏,轻轻打开门窗通风。根据泄漏情况采取下面办法处理后,等待燃气供应商到来处理:

3.3.4.1燃气具泄漏时,关闭气瓶角阀。如气瓶角阀无法关闭,不要拆卸气瓶上调压器,把调压器与燃气具之间的胶管打折拴紧。

3.3.4.2气瓶瓶体泄漏时:

a.泄漏若为气体泄漏,关闭气瓶角阀后,可使用非金属物品堵塞泄漏处,并将气瓶小心搬移至空旷通风处,搬移气瓶严禁搭乘电梯。

b.泄漏若为液体泄漏,关闭气瓶角阀后,迅速把气翻(扭)转,使泄漏处变为气体泄漏,再按a方法进行进行处理。

3.3.4.3气瓶角阀无法关紧的泄漏时,不要拆卸气瓶上调压器,把调压器与燃气具之间的胶管打折拴紧,然后切断胶管,将气瓶小心搬移至空旷通风处。

3.3.5管道燃气泄漏处理方法:

a.用户户内燃气泄漏,迅速关闭入户主阀门,轻轻打开门窗通风。若无法关闭入户主阀门,应迅速关闭楼栋立管阀门。

b.当户外管道的泄漏发生在楼栋立管阀门之后时,迅速关闭楼栋立管阀门。

c.当户外管道的泄漏发生在楼栋立管阀门之前或埋地管时,就立即设立现场警戒线、疏散人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范围。

按上述办法处理完后,等候燃气供应商处理。

3.3.6不管是瓶装气还是管道气泄漏,当已发生燃气泄漏爆炸着火时,应先向110报警。泄漏源未处理好前,不要轻易灭火。

3.3.7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协助中毒、受伤人员逆风脱离现场,等待医疗部门救护或直接将中毒、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必要时并尽可能同时采取人工呼吸等正确的急救措施。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 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4.1发现盗窃和破坏事件,立即报警。

4.2秩序维护员到达案发现场后,在保障自身安全情况下可及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

4.3秩序维护员在事件中抓获犯罪嫌疑人,应及时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4.4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秩序维护员应注意保护现场,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并阻止任何人员进入现场,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4.5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严禁搬动伤员,防止伤情加重。

4.6在警方人员到达后,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4.1小区内出现人员意外伤亡事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立即报警。

4.2若伤者尚未死亡,应当保护现场,通知急救中心派人救治。除非必要,严禁搬动伤员,防止伤情加重。

4.3若系由触电事故,应就近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杆、竹竿或塑料、橡胶)将电源拨离触电者,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

4.4若系溺水事故,应立即抢救,若落水者呛水较多,应使其头低脚高,按压腹部,使其吐出呛入之水,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4.5若系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发伤亡事故,应立即通知工程人员到场,共同确订抢救方案。

4.4若系高层坠落、物品砸伤引起伤亡事故,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目击者,同时向警方报警。

4.7若系交通肇事引起伤亡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记录肇事车辆,留下驾驶员和目击者,如有监控录像,保存相关录像,报请警方处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区内交通堵塞,应开辟旁行通道,积极疏导交通,并设立警戒线,防止破坏现场。

4.8若伤亡事故系由于设备故障、设施损坏或管理不当引起,相关部门应当在事发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以便公司查找原因、落实责任、上报情况。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 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5.1组织抢险突击队,负责装填运送沙包;

5.2及时通知车主开走水浸区域的车辆;

5.3在地库出入口开口处堵成沙包墙并派人看护;

5.4保护一切因水浸后易遭损坏的重要公共设施,如电梯及电力系统;

5.6水浸过后,搬离所有沙包,打扫卫生。

责任人:徐大树、刘国安责任部门:秩序维护部

6.2确认火灾后,立即报警,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6.3到达现场的管理人员或秩序维护队队长自觉承担组织工作:

6.3.1切断火场电源;

6.3.2疏散火场被困人员;

6.3.3设立警戒线,疏导围观群众;

6.3.4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

6.4火灾扑灭后,在经消防部门同意情况下,组织人员协助业主清理现场,对受灾业主做好安慰工作。

以上节日突发事件预案,请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免费篇二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指导思想: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七)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对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阻塞交通要道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消除危害,平息事态。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免费篇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与等级

1、 火灾事故:指因失火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火灾事

故分为:重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

(1)重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2)特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伤20人以上(含20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因工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因工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

(1) 轻伤事故:   受伤者损失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伤害事故。

(2) 重伤事故:   按元立集团《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 死亡事故:   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事故。

(4)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重伤5人以上(含5人)的事故。

(5)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 交通事故:指造成车辆损坏、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分为:重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

(1)重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重伤3-10人;财产损失3-6万元。

(2)特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1人以上(含11人);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含8人);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含5人);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含6万元)的事故。

4. 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气、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停产的事故。

二. 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分厂(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调查组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有关人员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事故单位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包括事故现场检查纪律、旁证材料、影像资料、技术鉴定、化验分析材料、仪表记录、调查材料、会议记录、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书等。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 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凡属责任事故,均要追究责任。

2、事故责任者的认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对照本厂(公司)安全责任制进行分析,一起事故涉及各方面责任时,则分清主次轻重,分别予以追究。

3、凡是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和劳动纪律,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任者罚款或纪律处分。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部门职工轻伤或重伤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部门负责人(班组长)扣发奖金、罚款和纪律处分:

(1)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操作规程;

(2)违章指挥,强迫职工违章作业;

(3)设备有缺陷,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装置不齐全;

(4)对已发现的隐患既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又不上报予以及时解决。

5、凡是违反法规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隐患或管理混乱而酿成重大或重大以上伤亡事故的,追究部门领导者的责任。

一、制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的特点,如果事先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就可以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成急救援预案,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別、性质、特点和范围等,制定的事故发生时组织、技术措施和其他应急措施。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有以下作用:

(1)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辨识、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2)应急处理。一旦发生事故,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故障或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3)抢险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类型

施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为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总救援预案两大类。

《突发事件应对法》还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三)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分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法》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17条)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等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15),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

此外,《消防法》规定,企业应当履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消防安全职责。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二)应急预案的评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三)应急预案的备案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四)应急预案的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五)应急预案的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结朿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六)应急预案的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免费篇四

1、应急组织构成情况(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领导; 现场指挥:物业负责人;

现场副指挥:商业物业各部门负责人;

成 员:全体员工

2、应急组织机构由消防灭火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等小组组成。

3、应急安全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商业物业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跟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4、应急职责

急状态的启动跟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 现场指挥:负责应急预案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区域时,由现场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 现场副指挥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

控与协调,保证安全指挥部紧急指令的畅通跟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的损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4) 消防灭火组(由保安队、工程部员工组成)负责消防设施完善跟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本单位各个部位的用电、用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或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抢险。

(5) 抢险抢修组(由工程部、保安队员工组成)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 物资供应组(由工程部、保安队员工组成)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负责应急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7) 交通协调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消防救急车辆的通畅与协调;伤病员跟救灾物资的运送。

(8) 安全警戒疏散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紧急状况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9) 医疗救护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10) 通讯联络协调组(由保安队与商业物业员工组成)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当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或者突然起火时,启动相应的应急)负责应急程序。

(一) 预警

定期对火险危险源、危险区域跟因素进行监控跟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登记。做好动态监控跟应急准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现有火险发生时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二) 报警

1、当发生火险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向负责人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立即引导附近人员先行疏散,并迅速利用近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3、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4、由第一接报的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安全指挥部现场指挥汇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现场指挥迅速将情况报告总指挥,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再向消防、公安部门报警。

5、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发现人员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总指挥及现场指挥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同时向消防、公安部门报警,并采取必在的可行的控制措施。

(三) 接报

1、消防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总指挥、现场指挥为接报人员。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四) 组织救援队伍

1、总指挥应或现场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安全指挥部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2、应急安全指挥部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赶往事故现场,向总指挥、现场指挥报到,接受任务,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五) 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

l、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医疗急救站。

2、各救援队伍尽可能靠近现场指挥部,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

3、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跟伤员识别。

(六) 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跟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部: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跟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序,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危险源控制

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扑救;组织专业人员对出现火险的部位进行控制、抢修;对可能造成危险物品、气体泄漏的要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

(七) 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

要干道上实行紧急状况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靠近。

(八) 现场医疗急救

l、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应与各大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九) 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确定疏散撤离路线。

2、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序,组织跟指挥引导遇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1、事故现场清理,伤亡人员的医治:

2、事故原因调查;

3、灾后经营秩序的恢复;

4、其他。

物业消防应急预案免费篇五

1、生产区、非生产区(压缩机房、储气罐、加气岛、办公室)进站,严禁烟火,禁打手机,禁止一切违章的`明火操作。

2、在岗人员应加强安全巡查,安排人员昼夜值班进行安全巡查。

3、主机工作期间,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全程运行。

4、加强机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5、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加强监察、监督的管理力度。

7、加强安全宣传,调动一切力量参与消防预防工作。

1、压缩机出现火灾

事故分析:电器线路短路或断路产生电火花,高压气体分子剧烈运动产生高温,设备(压缩机)带病运行,天然气泄漏。

1.1大班班长及门卫迅速报警。

1.2向兴旺、向阳、杜成辉、曹志群、熊汉恩迅速切断气源、电源、关停主机、打开泄压阀泄压、各放散阀处于安全工作状态,迅速使用推车式和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1.3电工徐昌辉或行政值班人员在配电室切断电源。

1.4门卫潘慧忠使用消防栓带进行灭火。

1.5肖红英、吴明芝、罗光红、严克慈关闭售气机下截止阀切断售气机气源。

1.6吴明芝、肖红英、罗光红、于建洪、吴文菊、郑世梅、董克英、严克慈、杨红、廖艳、杨晓波疏散人群及车辆,救护伤员到安全地带。

2、储气区、管网区发生火灾

事故分析:储气罐老化、管网区各设备腐蚀严重,各管道法兰密封不严泄漏严重,各控制阀门失灵关闭不严泄漏。

2.1杜成辉、向阳、向兴旺、曹志群、熊汉恩关闭进气阀,关闭储气灌到售气机之间阀门,徐昌耀或机房值班人员切断电源后使用推车式或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2.2由大班班长或门卫报警。

2.3由潘慧忠、刘元翠使用消防栓带进行灭火。

2.4陈声桂、肖红英、吴明芝、罗光红关闭售气机下截止阀及两位三通伐切断售气机气源和泄掉售气机压力。

2.5由余建洪、肖红英、吴明芝、罗光红、杨红、吴文菊、郑世梅、董克英、严克慈、廖艳、杨晓波迅速疏散人群及车辆到安全地带,救护伤员。

3、加气岛出现火灾

事故分析:司机加气时未关闭车电源,或操作人员穿化纤衣服铁钉鞋掌、打火机、静电起火或车辆线路起火。

3.1由杜成辉、向兴旺、向阳、曹志辉关闭储气罐至售气机控制阀门,机房值班人员、电工徐昌耀切断至售气机电源,迅速使用推车式或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3.2由大班长及门卫迅速报警。

3.3由潘慧忠、刘元翠使用消防栓带进行灭火。

3.4严克慈、肖红英、吴明芝、罗光红关闭售气机下截止阀门切断气源,打开两位三通阀泄掉售气机气体压力。

3.5由吴明芝、余建洪、杨红、吴文菊、郑世梅、董克英、严克慈、廖艳迅速疏散人群,救护伤员到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