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知乎(优秀5篇)

时间:2023-09-29 19:45:12 作者:JQ文豪 文秘知识

读后感是种特殊的文体,通过对影视对节目的观看得出总结后写出来。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知乎篇一

《培根随笔》在政治、人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辩证的讨论,面对身边的社会问题,他尖锐直率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高尚品格的追求和急于改变黑暗的梦想。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培根随笔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培根,直到老师让读时,我才知道这个伟大的哲学家,他对人生,死亡等等,还有他倡导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让我对学习产生了新的看法。

在他的《培根随笔》中,有很多值得品位的地方,让人不由得停下脚步深思。同样,在他的文章中,还有许多的名言,其中有许多都让我记忆深刻,比如,有一根关于读书的名言这样说道“书并不与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来”这句话就提醒我读书要学会思考,在道德方面有这样一句“有智慧养成的习惯成为第二天性”这句话就告诉了我道德的重要性。

在《论美》中,他讲述了人该怎样看待内在美和外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只有外在美才是永恒的美,所以,我们这些80后90后更加注重自己的内在美,不要在外在美上攀比,我们更需要内在美和外在美的结合,才能发挥美的真正光辉。有一些人注重外在美,而忽略了内在的修养和道德,这样就不算是真正的美。

死亡在很多人看来是很可怕的,但在培根的《论死亡》中,他并没有将死亡写的那样可怕,让人们不用那么惧怕死亡。

总的来说,培根这伟大思想家还是教我很多,这些感悟会让我以后在人生中受益。

身边充满着称赞,热情洋溢的,冰冷刺耳的,干巴巴的,虚伪的,奉承的……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会体会明白这些语句,我们当然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当然我们不能被这些称赞所蒙蔽双眼,称赞是品德的反应,就像培根说的,称赞往往含有虚情假意的成分,一个人完全有理由对它们怀有迟疑态度。所以,要认清身边的称赞,有时候是阿谀奉承,溜须拍马的,那就无需去在意。人总是会有自己的道路,如果因为这些小小的诱惑,迷住双眼,那么离失败也就不远了。

当然,如培根所说的:有些称赞处于良好的愿望,也处于尊敬。我相信这往往是出于那些真正的正人君子所说的。与中国的俗语:“忠言逆耳利于行”不一样。人如果总是生活在批评中,那么大多数人久而久之也就失去自信,更不会有所作为,那么适当的称赞,会为人拨云见日,更上一层楼,越有可能成功。

再者就是培根所说的,一个人不要自我称赞的,那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我们有时会想让自己得到他人的尊重,重视,而过度的去自我吹嘘,称赞。那么往往也只会适得其反,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行动去获得别人的尊重,因为这往往更有说服力,更高的可信度。

最后就是,也学会去赞美别人。发自内心的去赞美别人,在适当的时候,鼓励别人,给予人信心,帮助他人。这样也为自己多增添了一份尊敬。

培根在《论真理》中写道:与智慧相伴的是真理,智慧只存在于真理中。是啊,真理和智慧往往是相互依存的。

在这58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谈读书》中这样一句话: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书本是无言的老师,它用一个个神奇的方块字教我们知识,丰富我们的文化领域,让我们去了解更多。

《论友谊》: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在高兴时,和朋友分享;在伤心时,朋友会激励你。人生离不开友谊,离不开朋友。

《论求知》: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移栽。对于求知学习,只要做到三点就好:一无所畏惧,二无所畏惧,三还是无所畏惧。

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十七世纪着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说起他的名字,大家都会想到他的《培根随笔》。在这个暑假,我有幸拜读了他的文章,从书中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和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培根随笔》这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

《培根随笔》读来给人一种享受,简洁优美的辞藻让人忍不住读完全文,让每个读过的青少年受益匪浅。这本书工有58篇随笔,包括论逆境、论善良、论自私很多都联系到了我们的生活,与我们息息相关。所以它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还有不少人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

对于这本书我也有许多的感触,毕竟这是我第一次认真读完一本书。

其中,最让我感慨的还是论死亡这篇随笔。因为,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人如果没了生命,那还谈何友谊,谈什么幸运、财富呢?因此,只有活着,才能实现你的愿望。然而,人活着并不是虚度年华,而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刻、一分、一秒都不可以错过。人生在世就会得使你的生命有意义,所以要为自己的目标、追求不懈努力,你要相信:胜利的曙光时刻在等待着你的凯旋。然而我还有另一种感悟他也是我慢慢品出来的。

采菊冬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悟出了人生的真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文天祥宁死不屈的浩然正气;享受人生,并且帮助别人享受人生,这是茅于轼在晚年思考出的人生意义;从今天开始,做一个幸福的人,郑海啸明白了人生是有意思的古今中外,很多人都感悟了人生,明白了人生,懂得了人生的真谛,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而我们呢?真正明白了吗?虽然很多人都很畏惧死,虽然这个字眼会让我们的恐惧油然而生,可是如果你的人生已经很充实、很美好了,死又算得上什么呢?你已经不枉此生了,你会觉得人生好幸福。聋哑盲人海伦。凯勒,这是一个众所皆知的大人物了,对待她,你抱什么样的态度,心里应该很敬佩吧,我想只要有一点点怜悯之心的人都会感动,甚至为她而哭泣。这样一个残疾人和我们这些正常人相比,我们当然占了上风了。那又畏惧什么呢?我们为什么就不如她呢?照理说,我们有能力学得比更好。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命运会因你而改变,人生会因你而绚丽多彩。所以,挑战是必不可免的。生命本是一泓清泉,只有挑战自我的人才能体味出它的浩荡;生命就像一首优美的歌曲,只有挑战自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

所以要把握你的生命,努力奋斗,撒下汗水,不断耕耘,为你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知乎篇二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雾都孤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

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

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以至于后来,《荒凉山庄》、《董贝父子》、《艰难时世》等十四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而其中的《雾都孤儿》早已影响了好几代读者。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斯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尔的命运竟然如此艰难!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再到贼窟,哪时不是一波三折,不是屡屡受挫?他的眼里有得不到父母关爱的失落、有找不到落脚点和幸福的绝望、有长期被人欺侮的自卑,还有许多许多描绘不出来的复杂心情……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体验着这种痛不欲生,只有绝望没有希望的生活?世界上还有多少孤儿正被诱使着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对于这一切,有多少个人对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有多少个人流露出讥讽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人间的情谊就是这样的吗?写到这儿,我不由得觉得痛心,还有一种对那些自我清高的人士表示的鄙夷。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知乎篇三

《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是当年明月,他以幽默风趣的写法将明朝的故事生动地写出。以史料为基础,再加上一些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它王公权贵等小人物的命运故事形象写出。不会让读者感到无趣,也不会让人提不起兴趣,在他的笔下,所有人物都像是有血有肉一样,都带有着自身的情感。它的第一部写的是明朝的第一位皇帝——朱元璋。朱元璋在没有任何身世背景和其它优势条件下通过自己的努力一路披荆斩棘最终登上皇位,虽然这一路上注定不会平坦,但他也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成功。朱元最终璋能够登上皇位,这其中肯定也不止有他部下的能力的一方面,这其中更多的一方面肯定还有他自身的聪明才智。

不得不说朱元璋有他自己的野心,如果说他没有这份野心,也不一定能够造就现在的他。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学习就像是夺取皇位一样,皇位就是第一名,只有第一名才能登上那个宝座,其他人只能不甘心的看着,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在平时的时候我们就要认真学习,这样才能在考试的时候发挥出一个理想的成绩,而现在我们也和朱元璋一样,每个人都盯着那个宝座,稍有懈怠就会被人抢走。所以我们在平时的时候也要掌握好学习方法,有效的学到有用的东西,不过现在我们却不知道有什么方法是适合我们自己的,但是如果你想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又能提高自己成绩的方法话,就来我们思考乐吧,思考乐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2

上文说到读书,结果第一本要读得《平凡的世界》没借到,索性读了热门的《明朝那些事儿》,早就知道网上炒的火热的这本书却一直不屑一读,今天发现目光太短浅,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由于只借到了2,所以我只好从朱棣开始了解明朝的那些事儿,原来对明朝的概念只停留在宦官当道,现在倒是有些立体感了,原来诺大的北京城就是从朱棣开始兴建的,明朝的产物“东厂”是因为办公地点设在东华门而改称“东厂”,就是现在的王府井大街附近,而且那里现在还有一个东厂胡同,嘿嘿,历史真的就在脚下,谁想到当年一个特务机构的办公地点现在遍地是黄金啊。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3

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_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_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4

小时候,我就喜欢看书。当时,我主要看一些有趣而又易懂的童话和小故事。大了一点后,我又把兴趣转移到动植物类型的书上。到了中高年级也就是现在,我对历史类书籍产生了狂热的爱好。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的就是一本历史类的书籍——《明朝那些事儿》。

这称得上是一部非常好的历史类书籍。它的作者明月以生动诙谐的笔锋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大统一的强盛的文明帝国从崛起到如日中天再到衰亡和沉没的悲壮历程,还原了巨大的历史落差与戏剧性的帝国命运。在元末上演了一出龙争虎斗、你死我活的情景剧,充分地体现了人性的黑暗与贪婪,战场的恐怖与无情。书中的每一行每一页都充满着智慧谋略,阳谋政治的风骨,奋发惕厉、强势生存的精神和生存竞技场上的豪迈与落魄。体现出中国古代文明的英雄气概和本色灵魂。

也正是在这本书上,我读到了乱世的群雄逐鹿与太平盛世的风调雨顺。还读到了朱元璋铁腕肃贪、郑和七下西洋、仁宣盛世、孝宗重振大明等足以令中华人民所骄傲的故事。又认识了阴谋、政治的技巧足以令人大惊失色的徐阶、张居正等人和在战场上大显神威的徐达、孙承宗。他们就像大明的利剑和调节器一样,使明朝历史更加丰富精彩与动人。这本书同样毫不客气地指出明朝法律和政治上的严重漏洞与缺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震撼了。一个完美帝国的风光,需要如此多的辛酸和泪水作为铺垫啊!读完了《明朝那些事儿》之后,我更加敬佩那些给中国留下丰富文化的古代帝国和创造者了。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5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的皇帝中,大概是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各种本领:果断、让朱元璋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坚持、能让他在僵持时打破僵局;冷静、能让他有准确的策略。这三样宝物、合起来,能让你在战场上完美地指挥出应敌的方法,假如任何事中,都具备果断、冷静和坚持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在这三个本领前,相信无论怎样的困难都回迎刃而解,最后将登上成功的彼岸。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生灵的一切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他仿佛和我说:乱世之中本身是没有天才,但只要有了各种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本领能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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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知乎篇四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马克· 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百万英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是个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他偶然收到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借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不能把钱拿到银行或者任何地方去使用,如若使用,他就会被当场逮捕。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亨利,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暴发户,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就这样,他不但美好的度过了三十天,还打赌成功,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有这么一个小片段,亨利拿到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去服装店买衣服。当刚来到这个服装店的时候,服装店员见他衣衫褴褛便对他置之不理,带他到被顾客拒绝了的衣服里,给他找来了一套最别扭的。但他拿出了一百万钞票时,店员态度简直是360度大转变,笑容布满了整张脸。接着开始阿谀奉承。这足以表示金钱在一些势力小人面前是有魔力的。

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是什么都能换来的。霍桑写过一片童话,叫《点金术》,故事中,国王非常看重金钱,他学会了点金术,直到他把女儿变成了金塑像,他才明白亲情与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他终于洗净了点金术。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我们向莲花一样,做个清廉的人。要明白,金钱不是万能的!

其实要说这篇文章是读后感的话,倒不如更贴切的说是观后感,因为这本书有一个同名电影,在看了书的简介后,我就决定去看那部电影,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也很生动,再配上背景音乐,更加渲染的书要表现的主题。

书的内容我也不多加表述了,就是讲一个贫困的小伙子在得到百万英镑后的奇特经历,其中着重运用对比,描写了当时英国上层阶级的那种势利的心态,加上人物的表情,动作和心理,夸张的背景音乐,更是让影片到达高潮。

金钱重要吗?

看完影片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也许很重要吧,当主人公亨利·亚当一开始没有得到百万英镑时,那种窘迫,那种无助,到后来得到百万英镑后的潇洒日子,简直是不能比的,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这一切改变全都因为金钱。

还有,在百万英镑“遗失”了后,人们对他的态度的改变,大声骂他是骗子,非常不信任他,到后来找到百万英镑后的懊悔,谦恭,也是不能比的,而这一切也是因为金钱。

所以,也许,金钱是很重要的。

是,影片的最后,女主人公说的一些话很让我感动,她说不管他是不是百万富翁,她爱的始终是他这个人,这样看来,爱情在金钱面前,似乎超越的它的地位。

还有那对富有的兄弟,到影片的最后还在争论不休这个问题,我突然发现他们每个人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金钱对于我们的重要性,要看我们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了。

不过这部喜剧片还是非常讽刺的,就像书一样,批露的当时社会以金钱为荣,以权贵为势的不良风气,值得我们借鉴。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这本书还是这部电影,都是值得一看的。

100英镑,这是一个数万甚至数亿人都不敢想的数目,它实在太庞大了。而在马克吐温的作品里,一个穷人真的收到了这100万英镑。

百万英镑形象的表现了社会上金钱的呼风唤雨,也表现了一些人对金钱的渴望和社会丑恶的面目。

这本书也让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金钱的认识。我深思:社会中如果所有人都如书中一般见钱眼开、视金钱为一切、为金钱做出伤天害理的事,那么文明社会将会消声隐迹。出现的确是人们为了钱财疯狂的讨好别人,做出伪造产品,简直十分丑恶,甚至发动战争。

如果这是这样,值得吗?为了金钱,又抢又骗,值得吗?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真理?确实,金钱是为了生活,为了享受,可是,为了钱作出非法手段,得的钱花出去,良心将受到永久的谴责。

愿世界上所有的人,不要像书中那样。要打破黑暗,创造一个光明的新社会!

“百万英镑”一个天文数字,在别人面前竟然能发生这么大的改变,这些人也就只有见到钱才能摆得恭恭敬敬,没错,金钱确实能买来很多东西,但是它换不来亲情,换不来时间,换不来珍贵的一切!

让我感悟最深的是那个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在那个城市里诚实是最为宝贵的,可是他正在被一个大阴谋所笼罩着。他们的诚实就像绵绸那么软,那么不堪一击,19位一等公民,在四万元下低头,这几个星期,他们失魂落魄,都在想那是一句怎么样的话,在法庭上18位公民从城市的最高点落到了谷底,一位一等公民还成为了金钱的“盘中餐”。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个城市的荣誉一下子破灭,我们显得那么弱小、无助,被金钱夺走的生命多之又多,而抵御住金钱、荣誉的人却少之甚少,我们都生活在金钱笼罩的邪恶面纱中。 我们不是金钱和荣誉的玩偶,我们要用勤劳的双手来得到他们,而不是被他们束缚。

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金钱似乎已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意料不及的便利,人们的生活几乎离不开它。金钱有一种很奇特的魔力,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亨利的小伙子,他原本是一个脚踏实地工作的小办事员,但是有一次他出海游玩不慎迷失了方向,流浪到了伦敦,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正巧,在他到伦敦不久有两位富商打赌,看中了这个贫穷却聪明的小伙子,把一张百万英镑借给了他,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是饿死还是过得很好。一个月过去了,亨利靠着他的聪明才智和手中的百万英镑成功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富翁,还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

作者利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代入感极强,很容易让人认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是从文中夸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故事虚构的,如文中作为线索但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那张百万大钞虚幻。

作者利用主人公的种种奇遇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这些故事也正处处阐述了我们人生的哲理。比如说主人公亨利第一次在伦敦使用百万大钞买衣服的经历。

这个故事情节中,作者以主人公买衣服为线索,通过对服装店老板的一系列外貌和心理描写,揭露并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和当时小市民以钱取人的丑态。如果你再仔细品读并理解,就可以从老板从瞧不起到奉承的态度转变中可以读出作者不仅是在讽刺当时的社会丑貌,还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平等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他就是你生命中的贵人。

从亨利的本身我也明白了了许多。他利用百万英镑发家致富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合理的利用手中的财富很可能获取成功。作者没有在文章中直接写亨利成为富翁之后的变化,但是从作者对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亨利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变得喜欢天马行空的幻想、开始讨厌工作、变得势利、身上开始有铜臭味,这些都是金钱的魔力。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知乎篇五

《瓦尔登湖》是一本世界名著,让人心生感叹情不自拔。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瓦尔登湖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瓦尔登湖》最深得我心的时候是那段最孤独的时光,距离现在已半年的光景,而现在我比过去更享受独处的时光,甚至吝啬于告诉别人这样的独处有多么美妙,好像怕被人知道了,会被剥夺了一样。但我自认为我的这种爱好是最低层次的,我只是大略体会到了这种快感,尚不足以达到哲学命题,而促使我去探索这样的一个鲜有人问津的话题的正是梭罗在瓦尔登湖里关于孤寂的论述:我热爱孤单,我从未找到比孤寂更好的伙伴。

大体上来说,混迹于人群之间,总比在室内独处来得寂寞。思考着或者工作着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寂寞的。衡量孤寂的标准,并不是一个人和其同类之间隔了多少英里,真正勤奋的学生,哪怕伸出剑桥学院人满为患的教室中,也必定如沙漠里的托钵僧般孤寂。

梭罗在瓦尔登生活的第一年,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他甚至什么都不做,坐在阳光下,坐在湖边,树木中,从正午坐到黄昏,他把这样坐着但思考着的状态当做是全情投入地观察自己,观察自然的良机。他乐此不疲,从未感到是在浪费光阴。他在这段时间实现了灵与肉的分离,有一个灵魂的“我”在肉体的“我”之上观察,这样真切而赤裸裸的观察让他成功地对一切行为和后果都淡然处之。梭罗独居湖畔,过着近乎隐士的生活,他排斥社交,他认为社交过于廉价,我们不得不遵守某套规则,美其名曰礼仪和礼貌,以便能够忍受如此频繁的会面,而不致相互争吵。

我们生活的太拥挤,因袭彼此的生活方式,相互磕磕绊绊,因此而失去彼此之间的尊重,对所有重要而热忱的交往来说,次数再少肯定也是足够的。据此我便无知地以为他是消极避世的,和中国古代大多数隐士一样,因功名不得而愤世嫉俗,逃遁山林。

我的一位书友读《瓦尔登湖》已经20年有余。或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在瓦尔登湖的故事里,读出不同的味道吧。

算上最近这次,我是第四次阅读它。前两次读来“艰难”,一知半解遂而放下它。虽然其自然之理,哲学之思,有独到之处,但颇有难懂晦涩的地方,一如那失去了的猎犬、栗色马和斑鸠的寓言。

后来在我深爱的岛城,在静谧的乡间,我倒是真正意义上读完了它。那是黄昏之时,乡村被黑夜笼罩,周遭悄无声息,心也渐渐安静,览读此书,顿觉有滋有味,在那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竟也生出清澄见底,为之神往之感。有时想,是否白天的繁忙浮躁让我沉不下心投入这本寂寞却也让人平静的书。凡用心者,皆能动心,梭罗用他的沉静,在文字里尽现清新与惬意。他的《瓦尔登湖》物我相观,到达了述景文字的至高境界。

1845年3月,梭罗借来一柄斧头,走到瓦尔登湖畔的森林里,开始砍伐一些箭矢似的,高耸入云而还年幼的白松……那是愉快的春日,人们感到难过的冬天正跟冻土一样地消溶,而蛰居的生命开始舒伸了。他的工具仅有一个斧头,但他很快便造好了一座坚实得足以避风挡雨的小木屋。与湖为伴的日子里,清晨与朝露为伴,白天与劳动相融,晚上与清澈的湖水交流。湖给了他水源,树木给了他冬日生火的材料,土地给了他劳作的田园,鱼虫鸟兽赐予了他天下最原始的视听体验,他早已与这片湖泊这片天地融为一体,自然给了他最美的馈赠。“我生活在瓦尔登湖,再没有比这里更接近上帝和天堂,我是它的石岸,是他掠过湖心的一阵清风,在我的手心里,是他的碧水,是他的白沙,而他最深隐的泉眼,高悬在我的哲思之上。”他坐在湖畔,畅然呼吸,定神观察,近身倾听,安静思考。透过瓦尔登澄澈的湖面,如镜子般照见到内心深处的情愫,那片滋润了他的湖水,也成就了他的精神高处。

看完了梭罗的《瓦尔登湖》,我合上书,走向阳台。站在窗前,投目窗外,看到远处高楼大厦披上一层薄雾,朦朦胧胧。马路上汽车风驰电掣,时不时地传来几声刺耳的喇叭声。虽然,我此时此刻面对着的与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描绘的景色大相径庭,可在我的心里却填满了欣赏《瓦尔登湖》及湖边森林那春夏秋冬的景色之美所带给我的愉悦和满足。

一个多月前,我在书城第一眼看到《瓦尔登湖》这本书时,首先是被装帧漂亮精美的封面所吸引。对于“为生活做减法,为思想做加法”和“整个世界阅读和怀念的美国最好的书”这类文字,由于我没看过几本美国书而不辨真伪。倒是翻开书,译者的代序“梭罗和他的湖”中的第一句话“想为一本寂寞的书打破一点寂寞,此愿已久,这本书就是梭罗的《瓦尔登湖》”让我产生了购买这本书的冲动。

尽管旁边还放着一本其他版本的《瓦尔登湖》,我仍然没有半点犹豫就买下了它。今天,我看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敢说,该书封皮上所作的推荐语不是溢美之词,那是极其中肯的评价。

掩卷,我似乎还意犹未尽,上网查找了《瓦尔登湖》这本书的有关资料。从网上了解到,《瓦尔登湖》最早是由撰写《哥德巴赫猜想》和《地质之光》的徐迟翻译的。可他翻译出版这本书却没有引起像写陈景润和李四光那样的轰动。1996年末,82岁的徐迟坠楼(跳楼?)身亡,才引起人们对《瓦尔登湖》的注目。

接着,毕业于北大法律系的海子,1986年他读到的最好的书就是《瓦尔登湖》。他那本选有《梭罗这人有脑子》的诗集至今销售8万本,通过海子,至少有8万人知道了梭罗。但让《瓦尔登湖》大放光芒的,还不是海子这首诗,而是海子的死。

海子1989年3月26日卧轨自杀。自杀时身边带了4本书,其中就有一本《瓦尔登湖》。而海子的朋友骆一禾,原为北京出版社的一名编辑,为出版海子诗集致死,海子和骆一禾两个人的死,集中在那么一段时间,为《瓦尔登湖》平添了一道神秘的色彩。真正让《瓦尔登湖》为国内出版界全面接受的,还有一个人,就是苇岸。苇岸1987年从海子处知道《瓦尔登湖》,一连读了两遍,甚为喜爱。

苇岸自己是这样写的:“当我读到梭罗的《瓦尔登湖》,我的确感到我对它的喜爱超过了任何诗歌。这就是我在诗歌路上浅尝辄止,最终转向散文写作的原因。”《瓦尔登湖》促使了苇岸从诗歌写作转向散文写作,梭罗成为苇岸散文写作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源头之一。在海子自杀10年后,苇岸1999年春死于肝癌。这个世界上,梭罗的门徒——三个将梭罗推介到中国的人相继去世。

看到这些,不禁吓我一跳,难道他们的死因与梭罗的《瓦尔登湖》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该不会要这本出自1859年的书来承担责任吧?依我想,是否可以说,以上几位作家通过《瓦尔登湖》一书从梭罗崇尚生命和自然、崇尚自由和独立的性格中获得了一种对生命的启迪,或许,他们原本属于心底深处寂寞的人。

合上《瓦尔登湖》墨绿色的封面,一股清凉的湖水已然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正如徐迟先生在《序言》中所说:“《瓦尔登湖》是一本寂寞的书,是一本孤独的书。他只是一本一个人的书。”当你的心静下来的时候,再去拜读这篇神的思想吧!

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去拜读这本心灵的教科书吧!它会让你不虚此行。

尽管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去体味孤寂的山林生活,尽管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但这些都不能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拥有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按梭罗所说,到你的内心探险去吧!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题记

轻叩一本名着,细细地与梭罗促膝谈心;翻开一卷墨香,轻轻地聆听瓦尔登湖弹奏的梵歌。

回归自然的纯洁,回归淡泊的境界。我,作为一名浮躁的都市人,有幸拜读这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瓦尔登湖》,为我除去那躁动的灰尘,披上那自然的清新。

白居易曾说:“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这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又两天的独居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的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还原生活的原始状态。

真的很难想象,梭罗是如何生活下去,他将自己放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他拥有的只有一个简陋的小木屋,一张小小的床,一张普通的书桌和一些零落的稿纸,仅仅只有简单的陈设,仅仅只是他执着的信念,仅仅凭借着人对自然的欲望和热爱,他,完成了这伟大的实践,完成了这对自然的追求,完成了这本杰作,这不得不让后人称他为“自然随笔的创始者”。

淡泊是人生的一种至高的境界。当时正处于工业时代,物质的优越并没有让梭罗迷失,随波逐流,他曾在《经济》中写到:

“……人最美好的部分,不久也会被梨入土壤,化作粪肥……”

将所谓的经济与自然对立,当人们奢侈地享受生活时,却忘记这浮华世界背后的陷阱,难道就不怕醒来之后会是一场噩梦?似乎从原始时代开始,那些可以被称得上是“智慧”的东西早已被这社会的发展所抛弃,人们对于自然只剩下贪婪,总是渴望获得什么,有时像是一个无底深渊,永无止境。

梭罗总爱引用,记忆中影响最深的就是罗利的英译对句:

“既然人人乐道肉身本具顽石性,慈善心肠何能不将烦恼痛苦忍。”

带着讽刺去批判着人类的盲目,带着幽默去痛斥人类的无为。对于人,他的信仰除了所谓的上帝就是那些所谓的统治阶级,这对生活在基层的人民而言,生来位卑,他们活着就像一部机器,为了不让自己在劳动市场上贬值,抛弃了气概,抛弃了自尊。是的,他们的劳动力升值了,可悲哀的是他们的智慧却在贬值,难道这就是“安逸者”?这正如梭罗所言:“你刚走出了失望之城,又走进绝望之乡。”

上帝没有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力,自然自有它的公道。你,生来未带一草一木,死后又不带走一缕一线。奴隶的生涯终究是由失望垒成的城堡,有的甚至是由绝望筑成的荒墓,与其这样,为何不摒弃这些浮躁,还灵魂一份通透,回归自然的宁静呢?设想一下,当你面对这博大的自然,它给予你的是新鲜的空气,甜美的果实,突然间,你是否感觉自己成为了天真浪漫的孩童,不知疲惫地奔逐在它的怀抱里。

这些如水晶般的思想,梭罗还记录了很多很多,终点就是起点,四季的轮回正是生命的苏醒沉睡,这些文字就像是一杯温水,让人沉浸,心灵正被一点一点洗涤,灵魂正被一点一点安静。

淡泊是智者的动力,像是一把折扇,送来徐徐清风,拂去一片焦虑;又像是一面镜子,照清娇容的面貌,看清人性的本质;还像是一首诗词,念时如痴如醉,回味时百感交集。

月下共饮,湖边共赏。邀君在这片湖水前共冥,邀君在这份淡泊中共寻那份静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