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治理三乱目标责任书(汇总14篇)

时间:2023-10-29 22:35:07 作者:QJ墨客 条据书信

岗位职责是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基础,能够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岗位职责是指在工作中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和责任,每个岗位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要求,需要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工作。要写好岗位职责,首先需要充分了解岗位的职能和所需的技能和素质,了解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可以更好地理解岗位职责的侧重点。以下是一些岗位职责的范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花园镇小学纠风治乱工作,特别是治理“乱收费、乱补课、乱征订”问题,实现“树教师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此责任状。

1.不许办家庭补课班,不许参与社会学生补课班,不许为学生指定。

参加校外学习辅导班,不许招住宿生。

2.不巧设名目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不经学校允许不定资料。

3.不许参加各种形式的,不伤风败俗,破坏家庭与学校名誉形。

象的事。

4.不为其他团体、高等职业学校等招生,吃回扣。

5.不违反《教师行为十不准》。不违反教师先优模的管理办法。

若有上述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前进小学。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更好地执行省、市、县关于教师有偿补课、乱收费、乱订资料的规定,解决家长和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三乱”问题,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重塑教师的新形象,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本责任书由校长与各位教师签定。

二、责任期限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

三、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召集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禁止学校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出售学习资料。

四、如有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一经举报,学校将对被举报教师视情节轻重做如下处罚:

1、取消教师三年内各类评优先资格。

2、没收非法所得并进行适当罚款。

3、写出书面检查或保证书,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4、情节特别严重者,学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该教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聘任合同、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花园镇小学纠风治乱工作,特别是治理“乱收费、乱补课、乱征订”问题,实现“树教师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此责任状。

1.不许办家庭补课班,不许参与社会学生补课班,不许为学生指定。

参加校外学习辅导班,不许招住宿生。

2.不巧设名目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不经学校允许不定资料。

3.不许参加各种形式的,不伤风败俗,破坏家庭与学校名誉形。

象的.事。

4.不为其他团体、高等职业学校等招生,吃回扣。

5.不违反《教师行为十不准》。不违反教师先优模的管理办法。

若有上述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前进小学。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加强对教师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行为的管理力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由一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三乱”治理工作,负责对全校教职工乱收费、乱订资料、乱办补习班的管理和监督,中心校与二级学校签订治理“三乱”责任书,各校与每位教师签订责任书。

1、及时向全体教师传达,并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定期不定期对各班、的收费、资料、补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负责向学生、家长了解与三乱有关的情况,防患于未然。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社会上举报学校、教师的问题进行调查、澄清、处理。

三、教师职责。

1、凡是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监督。

2、收费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统一规范填写票据,票据金额与实收金额一致。

3、不准私立项目,擅自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向学生摊派勤工俭学费和其他费用。

4、不准预收课本费、不准收取借读费。

(二)治理乱订教辅资料。

1、不得私自变相为学生征订和推销规定以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学具。

2、严禁收取学生费用乱编滥印辅导资料。

(三)治理乱办班补课。

1、严禁擅自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补习班。

2、严禁教师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收费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利用学生的寒暑期、节假日和双休日办班集体补课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3、严禁任何个人利用学校教室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四、处理。

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举报查实,按县教育局治理中小学三乱行为的规定严肃处理,该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

责任人:

日期: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真正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乱征订、乱补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中心校研究决定,要求各位教师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坚决同“三乱”行为划清界限,做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具体治理内容如下:

一、禁止乱征订行为。坚决杜绝在校内外向学生统一兜售练习册、作业本,或指定书目材料名称、指定购买地点或购买价格的强买强卖、变相收费,以达到中饱私囊为目的的不法行为。

二、禁止乱补课行为。为了规范办学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止在职教师在职期间(含假期)进行有偿家教或举办各种大小规模的旧课补习班。

三、禁止乱收费行为。禁止在职教师,未经许可,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擅自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为了使此项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学校在进行认真的教育宣传工作的同时,坚决要求各位教师不得从事以上违禁行为。并与各位教师签署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1、不以任何名义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做家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2、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小学生、幼儿园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3、不强迫推销课外教辅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4、不参与各种商贩、书屋或企业等举行的面向学生的有偿推销活动。

5、不接受家长主动或被动发出的为子女有偿补课的邀请。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事实情节,报请教育局批准给予以下处罚:

1、给予责任者相应的纪律处分,永远记入教师本人档案。

2、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在下一轮应聘时不得参加应聘。

3、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比和晋职、晋级或提干。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学校治理三乱责任书

为了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加强对教师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行为的管理力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由一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三乱”治理工作,负责对全校教职工乱收费、乱订资料、乱办补习班的管理和监督,中心校与二级学校签订治理“三乱”责任书,各校与每位教师签订责任书。

1、及时向全体教师传达,并对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2、定期不定期对各班、的收费、资料、补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负责向学生、家长了解与三乱有关的情况,防患于未然。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社会上举报学校、教师的问题进行调查、澄清、处理。

三、教师职责。

1、凡是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监督。

2、收费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统一规范填写票据,票据金额与实收金额一致。

3、不准私立项目,擅自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向学生摊派勤工俭学费和其他费用。

4、不准预收课本费、不准收取借读费。

(二)治理乱订教辅资料。

1、不得私自变相为学生征订和推销规定以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学具。

2、严禁收取学生费用乱编滥印辅导资料。

(三)治理乱办班补课。

1、严禁擅自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补习班。

2、严禁教师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收费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名义利用学生的寒暑期、节假日和双休日办班集体补课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3、严禁任何个人利用学校教室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四、处理。

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举报查实,按县教育局治理中小学三乱行为的规定严肃处理,该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根据《北京市***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打击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各基坑土方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和渣土运输工作负总责。按要求足额支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费,加大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建设单位要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要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并对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要对存放在施工现场以外的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或绿化;要对开发小区内现场的公共道路、公共区域进行扬尘治理。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垃圾(含渣土、土方等)运输车辆负监管责任,开工前必须制定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选择“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承运建筑垃圾,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并与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合同、与消纳场所签订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并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土方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以上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专业承包单位)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扬尘治理专项工作负责人。

2、现场出入口处应安装高效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必须清理干净,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并确保车辆上盖密闭、不遗撒。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结构牢固可靠,表面应平整和清洁;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房屋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污染。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施工及房屋拆除等作业。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

5、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7、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

8、土方、拆除工地出土前,通知项目部上级单位派人员盯守,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的相关要求。

以上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全责,对不能落实责任书所列的责任工作和其他工作要求,出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或道路遗撒的,将受到处罚、停标、记分等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市住建委、区住建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水环境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村(居)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各村(居)两委。

1、加强集镇、道路、村庄“五乱”治理,即做到垃圾不乱扔、摊位不乱摆、广告不乱贴、车辆不乱停、工地不乱象。

2、按照“户集,村收,镇转运、市处理”的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垃圾生态处理工程。

3、宣传到位,有标语、公示、召开广播会记录。广泛宣传环境整治“人人参与”重要性和“垃圾生态处理工程”、“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加强示范建设和创建。

4、推进实施“七进”活动,尤其是“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活动的推进。

5、关注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突出问题,重点整改;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办公室周围、大的院落等。

6、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活动,逐步引导村、本责任片区老百姓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

7、按照“四化”要求开展辖区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乡村人居环境和乡村容貌进一步改善,村庄、农户环境整洁,达到五无,即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粪土、无乱放柴草、无乱排污水、无敞养禽畜要求。

8、对辖区沟渠、塘堰及小流域进行治理,使城乡水环境实现“四无一整治”即: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污泥堆积,饮用水源无污染,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

9、建立、建全长效机制,对各级督查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实施整改。

三、责任划分,以责任区域所分责任段为准。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理治理。联村干部和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负责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四、对责任不落实及落实不力的将严格按照《湔氐镇实施方案》进行问责,被问责的责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联村干部、联片领导负连带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政府、责任单位(部门)各执一份,望共同遵照执行。

人民政府:责任村(居):联片领导:

负责人:负责人:联村干部: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场容场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贯彻落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沧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_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xx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20xx】11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20xx年4月15日前100%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0、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22、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关于环保(扬尘治理)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项目施工部。

部门负责人:责任人:

日期:日期:

性别比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

二、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规定。

四、妊娠14周以上,严格坚持凭证引产制度。

五、绝不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六、如有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发生,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及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七、积极配合县人口计生委、县卫生局等单位组织的依法打击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胎儿性别鉴定、助产技术服务的行为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签字时间:恼里镇人民政府 镇长: 年 月 日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

目 标 责 任 书

根据《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和上级要求,特制定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包村干部目标责任书:

(1)对所有持生育证妇女实行孕产期全程服务包保责任制,并签订持生育证妇女全程跟踪服务合同书。

(2)计划生育包村干部为跟踪随访责任人。

(3)跟踪随访责任人对持证孕妇每月访视一次,婴儿出生一周、二周、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各访视一次,并填写“政策内 胎生育全程管理表”。

(4)跟踪随访服务责任人对持证孕妇实行包孕情访视、包政策咨询、包定期陪同检查的“三包一”服务。

(5)跟踪随访责任人发现孕情突然消失或遗弃婴儿的,在当日内向镇计生办报告。

(6)跟踪随访责任人对持证孕妇跟踪随访率要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

恼里镇人民政府(盖章) 包村干部: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

二、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规定。

四、妊娠14周以上,严格坚持凭证引产制度。

五、绝不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六、如有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发生,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及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七、积极配合县人口计生委、县卫生局等单位组织的依法打击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胎儿性别鉴定、助产技术服务的行为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人民政府 (乡镇长): 签字时间:2011年 月 日

水环境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城乡环境、建设最美乡村”活动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质量和整体形象,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彻底改变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百姓幸福指数,现与镇域各村签订“整治城乡环境、建设最美乡村”活动责任书。

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和标准,各村要全力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1、编制规划。各村要认真编制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村庄为基本单元,实施污染治理项目,不断加强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2、综合整治。各村要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对所辖区域、村庄进行全面整治,对道路沿线各村坟地统一进行植绿遮挡绿化,全力消除各村辖区内通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环境面貌和对外形象的“脏、乱、差”问题。高标准实施辖区内主干道路、村庄绿化、硬化、亮化、净化和美化,确保达到“五净四无三有”的要求,对辖区内主干道和村庄道路两侧墙体,组织专业队伍,统一按照“黄墙、灰裙子、红带子”的风格要求进行粉刷。

3、处置垃圾。各村要彻底清除辖区内主干道沿线裸露垃圾,多方筹集资金建封闭式垃圾台(屋)确定垃圾填埋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清理车;所有村组街巷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箱),全面推广户存放、组收集、村拉运、镇处理、县监管的垃圾处置模式,做到垃圾每日清运,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

4、污水处理。按照“早建设、早投用”的.要求,各村组所有排污明渠一律进行衬砌、加盖,及时接入镇区排污管网。同时加快推广农村污水处理大型或分户沼气建设,在人口集中的村庄推广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模式。

5、生态创建。各村要以“村有最美街道、镇有最美新村、一线两路,建成最美乡村游廊”为目标,坚持“净化先行、绿化跟进、硬化强基、美化提升、亮化增色”的思路,广泛动员,攻坚破难,聚力推进各村环境整治,做到分层建设、分层推进,全力晋级升等,努力推进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

6、污染防治。各村要全面加强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清除保护区内排污口,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科学划定养殖区,对禽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治禽畜养殖环境污染;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大督察处理力度;要坚决杜绝“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落户,违法生产。

1、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支部书记对辖区整治工作付总责,村主任全力配合,要明确专职人员,夯实责任,全力抓好本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落实。

2、制定方案。各村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每年制定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方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机制。各村要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逐步建立组织领导、综合整治、资金保障、舆论宣传、督促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化推进。

4、强化考核。镇政府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奖惩。镇政府将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村实行挂牌监督;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以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柳林镇人民政府领导(签字):

____________村负责人(签字):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根据《北京市x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打击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各基坑土方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和渣土运输工作负总责。按要求足额支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费,加大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建设单位要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要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并对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要对存放在施工现场以外的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或绿化;要对开发小区内现场的公共道路、公共区域进行扬尘治理。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垃圾(含渣土、土方等)运输车辆负监管责任,开工前必须制定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选择"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承运建筑垃圾,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并与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合同、与消纳场所签订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并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土方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以上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专业承包单位)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扬尘治理专项工作负责人。

2、现场出入口处应安装高效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必须清理干净,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并确保车辆上盖密闭、不遗撒。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结构牢固可靠,表面应平整和清洁;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房屋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污染。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施工及房屋拆除等作业。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

5、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7、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

8、土方、拆除工地出土前,通知项目部上级单位派人员盯守,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的相关要求。

以上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全责,对不能落实责任书所列的责任工作和其他工作要求,出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或道路遗撒的,将受到处罚、停标、记分等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市住建委、区住建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章)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负责人:

负责人:负责人: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_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土石方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责任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

(四)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五)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施工现场封闭施工,按规定设置大门和围挡。

(三)在建工程使用安全网全封闭施工,建筑物内施工垃圾采取管道运输,禁止凌空抛撒。

(四)施工现场道路、办公区、生活区等硬化处理,定时洒水降尘,不得有浮土。

(五)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对灰土、细石、沙等易造成扬尘的材料,采取围挡和覆盖措施。

(六)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黄色(3级)以上等级预警时,停止土方运输、开挖、回填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

(七)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驶出大门前,对建筑垃圾、渣土进行覆盖封闭,对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八)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九)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或者焚烧含有毒、有害化学成分的装饰废料、油毡、油漆、垃圾等。

(十)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内及大门50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

(十一)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十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作业人员施工现场防尘意识,减少施工扬尘。

四、监督机构责任。

(一)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时,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围挡、大门、洗车设施设置、施工道路硬化等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二)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三)按照《淄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批评、媒体(网上)曝光等。

五、附则。

(一)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公章)责任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公章)责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公章)责任人:

联系电话:

质安站:(公章)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