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优质7篇)

时间:2023-09-08 04:47:12 作者:灵魂曲 演讲稿

演讲稿是进行演讲的依据,是对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它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演讲的直观性使其与听众直接交流,极易感染和打动听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篇一

大家晚上好!

大学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也需要我们去把握和深人体会。有人说:“平凡的大学生有着相同的平凡,而不平凡的大学却有着各自的辉煌。”但,你可以选择平凡,但却不可以选择平庸;可以的话,相信谁都想不平凡。那么,怎样才能使自己的大学生活充实有意义,怎样做主自己的大学生活呢?我随便谈谈个人的几点观点。

首先是要确立目标和计划,放远目光。古人有“志当存高远”,毛泽东也有“风物长宜放眼量”。没有目标便没有前进的努力方向,也毫无动力可言。计划目标,又可分为近期和远期。如近期我要看完多少本书,这一个月我要学懂什么知识,假期有什么实践打算等等。远期的如:争取毕业前拿到自考文凭,人际关系网应该多大,实践能力应有达到怎样的程度等等。而且,目标的实现又是一个个小怒表实现的连贯过程。如一天记5个单词,到考前便可记到很多。但,这需要坚持和毅力。

第一,是要放远眼光,是指不被暂时的情绪和心情所拖所沉溺,要成就大事业,就必须大事抓紧,小事放松。如,不要被上网玩游戏等所带来的满足感所一直沉溺,孰不知,暂时满足的背后的更大的空虚。相信大家都有这种体会。

第二是树立就业危机感。我们总是在怪自己自己控力不强,没有上进的动力。孰不知是自己的意识上没有清醒。有人会说:“爱情是学习的动力”或“家境贫穷的学习的动力”等等。其实,从直接意义上来说,就业危机感才是也应该是我们上进的动力。我自己常想自己毕业以后究竟能干什么?又多从报纸杂志上看到目前就业形势的异常严峻,所以心里很是后怕。有人说目前找工作:要么有关系,要么有文凭,要么有才能(技能)。而我们呢?文凭,只是大专;关系,相信在坐的.大部都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我们唯一的出路便是要有什么才能。而这,就要问问自己:你学到了什么,你掌握了什么?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不知道学什么,而是我们不想学。

第三,是要学知识与发展能力并举。以前是重知识而轻能力,但现在不同了,恰相反,由于社会上影响,文凭要求的适当下降,所以现在的很多大学生纷纷跑出外面找兼职。如果他们是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去的,那没话说,反而应该提倡。但他们有些不是,为了一份端菜的服务生工作,不惜请假旷颗,晚自习也不上。我身边就有这样的现象。现在,出现了这样一种错位思潮,就是,在职的机关企业工作人员,纷纷利用业余时间”充电“,而在校的大学生们却纷纷跑到社会兼职。我觉的应该纠正这种思潮,归位。

此外,还有,就是,要多看看书和报纸杂志。了解最新社会动态,知晓国家大事,掌握第一时间的时政经济新闻……是的,这不仅对我们以后找工作容易有帮助,而且对我们本身的工作也有帮助。广告是一们综合边缘性学科,我们做为未来的广告人,就应该博学,什么都应该了解一下,并且要有重点地突出模些领域学科!

好了,我今天的演讲也到此为止了。最后,只上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的,送给我自己,也与大家共勉!

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篇二

大家好!

春兰秋菊,夏荷冬梅,这是大自然赋予季节的美丽芳华,春风树柳,夜雨润花,这是造物主滋润芳华的天工神韵,杏花春雨江南,骏马秋风塞北,这是大自然诗情画意的精美篇章。每每欣赏这些优美的语言,我总能收获不同的感受。

欣赏别人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有缺点,也有优点,只有欣赏别人的优点,我们才有可能变得更好。

我有个朋友他虽然成绩一般,但他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团结互助的心,许多同学也都这样评价他。无论你的成绩好或差,都会有优点,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更应该欣赏别人的长处。

欣赏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学习的方法,但如果你以一种自以为是的目光看待别人,你永远不会进步。

“骄傲使人退步,谦虚使人进步。”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才学出众而藐视他人,不欣赏他人,你的才学智慧只会一点一点流逝。如果你认为自己很差,那么就错了,只要你有可以被别人欣赏的长处,你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们不能虚度年华,而是要有进步,要进步就要学会欣赏,欣赏使我们进步,欣赏使我们谦虚,只有欣赏才能使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我学会了欣赏别人。

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篇三

大家好!

人生无畏奋斗,在风雨前行,在梦中幻想,总想实现与成功。

走在归途,总想着成功而不奋斗,那就是妄想。

奋斗过了,才知道梦想成真的感觉,就算是梦不伟大,又奈何?

航船离开港湾,就不惧风暴,海不是无边的天涯,另一端的陆地还待你踏上。不要放弃,奋斗才是人生的意义。我因奋斗,踏上了海的彼岸。

谢谢。

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篇四

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修改《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议案。下文是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的管理,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国有土地有偿划拨和集体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城、镇、村建设用地要和改造旧城、镇、村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行政公署设立土地管理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土地监察。市辖区的土地管理机构设置由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镇土地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人民政府委派的土地管理员具体承办。

土地面积五千亩以上的农、林、牧、渔等企业、事业单位,应确定专人办理本单位的土地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指导。

第二章土地权属的确认和变更

第六条凡属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凡属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者,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第七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改变批准的主要用途,必须到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因买卖、转让房屋和地上其他附着物而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的,应同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和换证手续。

(一)农业户口转为城镇非农业户口者原承包的土地;

(二)已迁移后腾出的宅基地;

(三)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四)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

(五)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

(六)铁路、公路、机场、矿场、水利、水电工程等经核准报废的。

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第九条各项建设用地应按国家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严格控制,不得突破。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土地统计和地籍管理制度。集体土地所有单位和国有土地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送土地统计表和使用说明。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等,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面积在三百亩以下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三百亩以上五百亩以下的,报行政公署、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五百亩以上一万亩以下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集体荒山、荒地、滩涂,用于发展农、林、牧、渔业等项生产。开发单位和个人对开发的土地享有优先使用权,并按国家规定减免农业税。

第十四条从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乡村道路等农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农业发展建设规划履行报批手续。占地三十亩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占地三十亩以上一百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城乡非农业建设用地,凡有荒地、荒山、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非特殊需要,不得征用。

大力提倡火葬。对有土葬习惯的回族等少数民族死者的安葬,应在指定的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或者就地深埋,不得占用良田、堤坝等建坟。

第十六条建设用地经批准划拨后,满一年未使用的,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每亩一千元至二千元收取荒芜费;承包集体耕地荒芜一年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整。

荒芜费按规定上交地方财政,纳入基本农田建设基金,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七条新建砖瓦窑厂,应充分利用荒山、荒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要有切实恢复耕种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的措施。

第十八条因开采地下矿藏,造成土地塌陷,用地单位应根据塌陷程度和农作物减产情况,付给受损失单位或者个人平整土地费和减产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的,应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塌陷后不能复垦恢复原用途的,矿方可办理征用手续。需要搬迁村庄的,矿方应在塌陷前一年办理征用拆迁手续。

第四章国家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国家建设需要,可以使用国有土地或者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承包经营土地的个人,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

国家建设征地程序:

(一)申请用地。用地单位持经计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者基本建设计划,向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地。不属于基建性质的其他特殊用地,应持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征用土地。

征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必须事先经当地城镇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征用土地涉及河道、岸滩、森林、湖泊、大中型水利工程、公路、铁路等重要设施,应征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二)确定征用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征用土地批准后,用地单位持建设用地平面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送土地管理部门核定用地面积和确定补偿安置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持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签订正式协议,交付征地费用。

(三)办理耕地占用纳(免)税和纳税土地的农业税减免手续。

(四)划拨土地。征地申请批准后,由被征地所在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建设用地,并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时移交土地。

实行征地费用包干使用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铺设道路等,确需使用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第二十条修建、拓宽和改造公路及修建铁路用地,其审批手续,各项补偿、补助费标准,均按《土地管理法》和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征用土地和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权限:

(一)征用耕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千亩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二)征用耕地二十亩以上,一千亩以下的;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二千亩以下的,由行政公署、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征用耕地三亩以上,二十亩以下的;其他土地十亩以上,五十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报行政公署或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四)征用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五)征用塌陷区土地,二百亩以下的,由所在行政公署、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二百亩以上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批准,不得化整为零。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

省辖市所辖区人民政府不行使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划拨)土地审批权限。

第二十二条土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用耕地、菜地,按其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六倍补偿。

(二)征用鱼塘、藕塘、苇塘、菱角塘、灌丛、草地、林地、药材地等,按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三)征用果园、茶园、桑园等,按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未曾收获的园地,按照当地水田或者旱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另加苗木培育费用。

(四)征用耕种不满三年的开荒地,按其当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补偿;耕种三年以上的按耕地补偿。

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苗、抢建的建筑物等,不予补偿。

在已列入开采计划的压煤区地面上能否进行非农业建设和植树造林,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用耕地、菜地、园地、药材地、林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菜地、园地、药材地、林地每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征用鱼塘、牧草地等,为该鱼塘、牧草地每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点五倍。

征用藕塘、苇塘、灌丛、草山等,为该藕塘、苇塘、灌丛、草山每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倍。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办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每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第二十五条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被征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按当季作物的产值;多年生作物按其年产值;无苗的,不予补偿。

(二)鱼苗放养两年以上的,不予补偿;不足两年的,按放养鱼苗费的二至三倍补偿。

(三)用材林,主干平均胸径二十厘米以上的成材,按征用时实有材积价值的百分之十至二十补偿;主干平均胸径五厘米至二十厘米的,按征用时实有材积价值百分之六十至八十补偿;主干平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小树和未成材的竹林的补偿费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公民在国有土地上种植的林木和房前屋后的小片零星树木,能移栽的,由用地单位负担移栽费;无法移栽的,其补偿费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六条严格控制征用蔬菜基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征用的,除按批准权限报批外,必须落实新的蔬菜基地,征多少补充多少,并按规定交纳新蔬菜基地开发基金。

第二十七条收回农民耕种的国有土地,不付土地补偿费。有青苗的,支付青苗补偿费;耕种时间在十年以上,收回后直接影响农民生活的,按照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困难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拨)用土地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附着物,建设单位应向被拆迁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拆迁补偿费,补偿费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九条被征地单位不得在《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补偿、补助费用以外,以任何名义和借口提出额外补偿、补助要求。

第三十条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被征用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均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置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

被征地单位的农民确有一技之长,愿意自谋职业的,由本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考核批准,可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按比例给予一定资助。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对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新蔬菜基地开发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用地单位经国家批准招工时,可优先招收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的农民就业。同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招收被征地农民指标,以市、县(市)为单位按年度报省劳动局批准下达。具体招工办法、条件由省劳动局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根据规划要求需要埋设电线杆、电线塔、电缆、管道等设施占用土地的,只补偿青苗损失;个别占地较多,酌情征用。

第三十三条征用纳税的土地,按国家规定核减农业税。

第三十四条因防洪抢险、军事行动等紧急情况需临时用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同时报告所在市、县(市)人民政府;如需长期使用,按规定补办征用手续。

第三十五条国营农、林、牧、渔场等单位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用地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有偿出让或者有偿划拨给符合用地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也可租给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临时耕种,国家建设需要时,承租人应即交还。

第五章乡(镇)村建设用地

第三十七条乡(镇)村建设,必须按规划进行,没有进行规划或者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

第三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所在的村(组)申请宅基地:

(一)统一规划建设的居民新村(居民点)需要重新安排的;

(二)老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子女中有的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的;

(三)经批准回乡定居的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军队干部、职工等,没有房屋需要新建住宅的。

第三十九条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二)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二百二十平方米;

(四)城镇居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另行规定。

村民建房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非耕地。每户只能有一处住宅。出租、出卖房屋的不再批给宅基地。

第四十条乡(镇)村企业申请建设用地,必须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批。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的,需附有当地城镇规划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四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权限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乡(镇)村建设依法经批准使用集体所有的耕地,应依法交纳耕地占用税,属农业税纳税的土地相应减免农业税。

(一)办企业使用耕地、菜地的,按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补偿;使用其他土地的,按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四倍补偿。

(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耕地、菜地的,按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补偿;使用其他土地的,按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倍补偿。

(三)村、村民小组使用本单位集体所有的土地办企业和建设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对承包户除补偿青苗费外,并对土地投入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十三条农村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和经济联合体等从事非农业生产需要使用土地的,持县(市)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按批准权限审批。其补偿的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使用者不得私自转让。如停止使用,要恢复耕种条件,限期退还土地所有单位。

第四十四条农民进入集镇务工、经商,需要用地建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划选址,统一办理用地申请,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可参照国家建设用地适当降低。土地的使用期限和具体补偿费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

(二)合理规划,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开发土地资源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从事土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获得显著成果的。

第四十六条征用和使用土地过程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依法执行征地、用地协议和土地管理部门的裁决,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铲毁接近成熟的农作物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铲毁农作物价值一倍以下罚款;损失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五)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挖土、挖沙、采矿等,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除责令限期治理外,可以并处每亩一百元至三百元的罚款。

罚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加收罚款数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罚款和滞纳金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按规定上交国库。

第四十九条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不按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的,其权属不受法律保护,并可处以每亩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改变批准的主要用途,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除按前款规定处以罚款外,并可注销土地登记,吊销土地证书。

第五十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决定,农村居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处罚,可以由乡级人民政府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征地、用地已按本办法规定给予补偿、补助,被征地单位(户)应按时移交土地和拆迁地面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拒不按时移交和拆迁的,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土地管理人员在办理征用、划拨土地、变更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解决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2年9月27日省五届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安徽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废止。我省过去颁布的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一律按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删去原第十一条。

九、原第十七条第四项中“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土地和颁发土地使用证”改为“由被征地所在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期划拨建设用地”。

第四项中“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改为“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十二、原第四十五条第三项中“可以并处非法占用款的百分之二十至五十的罚款”改为“可以并处其非法占用款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原第四十五条最后一款改为两款:“罚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加收罚款数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罚款和滞纳金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按规定上交国库。“

十三、在原第四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不按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的,其权属不受法律保护,并可处以每亩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篇五

大家好!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段话“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那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当我来到项目部的第一天,我就写下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二个座右铭:奋斗,创新,务实,细心,尊重。虽然只是几个简单的词语,但却蕴藏着一个工程人员一生的追求。一个拥有青春的年轻人的奋斗目标。

奋斗——这是年轻人最熟悉的词语,最激昂的决心。初项目部时,一眼望去,最醒目的便是门前的大旗,上面写着青年突击队,心中顿时有些激动。这是一支年轻人的队伍,这是青春的象征,而我也将要成为这个朝气蓬勃队伍的一分子,心中异常的紧张和兴奋。我已经离开了父母和老师无微不至的呵护,走进社会,所以我也要奋斗,我把它定为我的第一目标。

创新——企业的精神,我们的追求。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目标在鼓舞着年轻的人们,抓住机遇,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高。

务实——告别学生时代的虚荣和攀比,来到这里汲取知识,接受锻炼,提高素质,增长经验,打好坚实的基础,用实际行动实现自我的梦想,造就完美的人生。

细心——当我们这些刚刚走出校门的实习生填写内业资料时,听见最多的词语就是师哥们一直在告诫的细心一词,是的,在一个工程中最重要的,也是铸就精品工程最重要的就是细心,细心才成就了一次次的辉煌成绩,完成了一份份完美的考卷。

尊重——因为我还年轻,缺少丰富的经验和阅历,所以一定要做到尊重别人的意见,虚心接受别人的教诲。另外,尊重也是一个人的自身素质和修养。所以在学习经验的同时,学习尊重也尤为重要。

当我离开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来到这里塑造我的人生,雕刻我的梦想的时候,就已经为自己的人生做好了规划,把自己的理想铭刻于心中,做一个甘于寂寞,敢于创新,干劲十足的年轻人。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作为一个90后的年轻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希望所在,心中无不闪烁着梦想,那么现在就是我们努力实现梦想的时候。当前我们正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转折点,有一大批的工程项目等着我们去建设,有一系列的技术等着我们去攻关,有一大片市场等着我们去开拓,有一整套的经验等着我们去探索。

我们选择了建工系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已经选择了奉献。远离了都市的繁华,城市的喧嚣,绚丽的生活,时尚的气息,沉淀了心情在这里驻足,扎根。我们是失去了一些东西,但是我们没有失去最为宝贵的青春,我们也没有辜负自己的青春,因为我们正用汗水见证着成长,用奉献丈量着价值,拥有青春的人们在这原本荒凉的土地上创造人生的奇迹,抒写青春的乐章。

拥有青春的人们,让我们拿出奥林匹克的精神,点燃心中的圣火,在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释放青春的激情,展现青春的风采,秀出激昂的主旋律,为祖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谢谢。

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篇六

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一个人的工作态度真的非常重要,一个人态度真的左右行为,当员工她今天高兴时,他服务态度就会好,不高兴时服务就不好,让员工养成习惯,无论高兴不高兴,看见客人不问好,心里难受,良好的习惯让员工长期坚持,当改变过去的习惯,员工心里会别扭,但好的东西要让员工长期坚持,习惯成自然。

管理者,真的要把工作做到实处,每天要把所需要做的工作解释给员工听,让员工清楚的明白自己所需要做的工作,监督检查员工的工作,要做到及时汇报,这时一个管理者必备的素质。通过我们的管理让员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改变以往错误的工作。

一个人水平提高不算提高,要提高整体水平,让我们管理者能够把平凡的事情,简单的事长期坚持做下去,真的是变成不简单。

通过这次讲座,让自己在以后的管理工作当中有一个更好的定位,能够看见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我们的公司做强做大,立足于不败之地。

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一个人的工作态度真的非常重要,一个人态度真的左右行为,当员工她今天高兴时,他服务态度就会好,不高兴时服务就不好,让员工养成习惯,无论高兴不高兴,看见客人不问好,心里难受,良好的习惯让员工长期坚持,当改变过去的习惯,员工心里会别扭,但好的东西要让员工长期坚持,习惯成自然。

管理者,真的要把工作做到实处,每天要把所需要做的工作解释给员工听,让员工清楚的明白自己所需要做的工作,监督检查员工的工作,要做到及时汇报,这时一个管理者必备的素质。通过我们的管理让员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改变以往错误的工作。

一个人水平提高不算提高,要提高整体水平,让我们管理者能够把平凡的事情,简单的事长期坚持做下去,真的是变成不简单。

通过这次讲座,让自己在以后的管理工作当中有一个更好的定位,能够看见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我们的公司做强做大,立足于不败之地。

土地管理法演讲稿三分钟篇七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想说说我心中雷锋是什么。

我心中的雷锋那只不过是一张普通的脸却让无数人敬仰,那只不过是一个弱不禁风的躯体却让无数人感动,那只不过是一个和普通人一样大的心却让无数人自卑。

三月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一个让人心里苏醒让人劳动的季节。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三月是学雷锋月,让我们从雷锋为人民所奉献的点点滴滴中领悟我们也该为社会奉献点什么。

现在我们的力量很小,不可能像雷锋叔叔一样背老奶奶,但是我们可以背起好好读书,将来报效国家的任务。但年,党把雷锋叔叔分配到哪里,他就在哪里努力做自己的工作。做完工作,他还会去帮助别人做。当晚上别人休息时,他就努力学习。工作之余,他又挤出时间来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而我们真的要好好反省自己,现在的生活如此的美妙,不但还不珍惜时间好好读书。。还对着这世界总感到不满。我们应该学习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长大后也为国家出一份力,让国家更强大,让世界充满爱。

雷锋,一个中国人熟悉的名字。这么多年过去了,从雷锋生活的那个年代到现在,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是有一样没有变,雷锋这个名字及其所代表的高尚精神内涵,始终唱响了时代的最强音。

雷锋代表的精神,大部分是来源于一种爱,爱党、爱祖国、爱人民,也爱自己的亲人。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雷锋日记》中的这些话,再次让我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在新世纪,我们更需要一种质朴、平凡、高尚、纯洁的灵魂,而这又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我们应该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个小雷锋!

其实,我们好好学习也是一种雷锋精神。

雷锋叔叔的精神是永恒的,他那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青少年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雷锋叔叔,你是我们中华人民的骄傲,是我们的榜样,你一直激励着我们好好学习,我们一定要向你学习!

自从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 向雷锋同志学习 ”的号召后,全国各地涌现出无数学雷锋的先进代表,他们中有的舍身救人,有为保卫集体财产而不怕牺牲,有的身残志坚、刻苦学习……雷锋精神成为我们民族的瑰宝,它激励和鼓舞着亿万炎黄子孙为建设伟大的祖国而辛勤工作。

三月以来,我们学校也掀起了学雷锋的热潮。在这个月的活动中,同学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创新性地开展了学雷锋活动,内容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扩大、形式不断创新。我们创作了学雷锋黑板报,开展了学雷锋主题班会。大家也积极争做活雷锋:当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地上的果皮纸屑,总有人去悄悄地捡起;教室里的喇叭坏了,大家也争先恐后地去修理;同学感到不舒服,很多同学都跑过去嘘寒问暖……我也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关心他人,谁有学习上的困难,我会耐心地为他讲解,谁丢了铅笔橡皮,我会毫不吝啬地借给他……学校里如此,生活中也是如此。给老人让座,扶老人上楼,让老人先上车,我都一一能做到。我也很荣幸地被同学评为小小活雷锋。

三月即将过去,但学习雷锋精神的活动不会从此结束,我们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以雷锋精神为鼓舞,帮助、关心人们,让世界布满无数个“活雷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