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报告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大全6篇)

时间:2023-09-04 19:42:06 作者:紫衣梦 工作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报告篇一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执法和守法

础上,制定贯彻上述法规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为施工项目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的、动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标准和依据。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应该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把安全法规落到实处,变为行动并产生效果。

(二)建立安全组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必须有组织保证,因此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人员,制定建立建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安全作业顺利地开展。

(三)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包括每年的学时安全培训及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生产工艺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专业的特点、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的基本技术知识并且熟习本工种、岗位安全技能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确保其实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进行防护,包括思想重视和措施得当,防范于未然,才能变有害作业为安全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四)开展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的研究

安全防护是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包括劳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安全管理是一门学科,必须进行大量的研究,寻找危险源,确定分析重大危险源因素,制定对策,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也就是说项目生产过程发现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发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的途径,防止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措施。使安全生产科学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五)安全检查和考核

安全检查的目的,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采取对策保障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是对安全措施的实验情况,安全生产防护中的薄弱环节,安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人劳动安全条件等进行检查。其目的的发现问题加以改进,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提高管理水平。同时,检查与考核评比相结合,有利于安全问题的整改和先进经验的推广。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6、安全考核办法;

7、劳动保护;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11、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组织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最高管理者(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各基层领导、主管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同时,企业设安全生产专业部门,自上而下形成专业组织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都必须按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作业人员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杜绝违章作业。

1、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略)

2、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控制网络系统,(图略)从而使项目安全生产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

2、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要及时汇报督促解决。

3、与有关部门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文件。

4、与有关部门做好入场工人、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部分提出合理建议。

6、参加生产会议,掌握安全信息,预防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

7、参加一般及大、中型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人员解决落实。

8、坚持以预防为主,做到腿勤、口勤、手勤,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督促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电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0、收集各种安全资料建立台帐,参加事故分析调查,选写报告,及时上报。

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报告篇二

1. 在建筑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负总责。

2. 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相关制度,与地方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代表总包参加业主、监理、设计召开的工地协调 会议;代表总承包签署发往业主、监理、设计的文件;签署向业主、监理报送的综合统计月报;主持工地总分包例会,解决工地重大协调问题。

3. 主持项目总体管理规划、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参与图纸会审;参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保证控制措施的审定;主持项目劳动力、材料(周转工具)、构配件、机具设备、资金等年、季、月、旬需用量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督导实施。

4 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科学组织人、财、物等各生产要素,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工作内容和产品标准的约定,并依据合同约定主持专业项目分 包。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负责。代表总承包签署分包工程款支付申请单,以及签收业主发出的付款证书。

5. 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预算、成本管理。主持审定月度成本分析报表,对各项工程资金的回收、开支进行有效控制。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6. 督导项目经济技术部门,向监理、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工程款项结算,以及索赔事宜。

7. 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审计,定期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报告工作。

8.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制作和报审,参与竣工验收。负责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报告篇三

一、安全管理

1、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主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工作,按国家规定配有安全职能机构,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健全。

2、目标管理和各项安生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有执行计划,各项安生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计划: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计划,并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4、安全生产与经济挂勾,奖惩兑现:在工资组成或经济承包中包含安全生产内容,有具体奖惩措施。

5、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有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并按计划实施;新工人先教育后上岗,特殊工种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6、安全活动正常:正常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组织检查并及时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整改。

7、建立健全安全台帐: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台帐,事故按规定实情实报,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二、施工现场

l、安全纪律:进入施工作业区的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酒后上岗、打闹、擅离岗位。

2、生活区:工棚中不准使用违禁电器,电线不允许私拉乱接;环境卫生要处理好,防止食物中毒。

3、作业区:安全警示等各种标志设置恰当,道路通畅,锅炉等压力容器安装使用要符合规定。边通车边施工路段设专人指挥交通并有安全隔离设施。

4、材料堆放、机具停放: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机具停放整齐,危险品存放符合规定,库房有门锁。

5、消防设施:有消防安全制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性能符合要求。

三、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人员人要求: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建档备查,患有高血压、低血压、严重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疾病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个体防护:高处作业者必须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登高前严禁喝酒。

3、作业设备架设稳固:脚手架、脚手板、栈桥(道)、斜道、梯子、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塔设稳固。

4、临边防护:高处作业设备沿边必须设置拦杆扶手或安全网,不能设置拦杆、安全网处应用钢丝绳等强度大的绳索设置安全拉绳。

5、平台盖板铺设“五口”:高处作业的设备不允许出现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不能有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施工中的洞穴预留孔口,升降机口、门窗口、平台口、楼梯口应设围栏和盖板,不准放置易落下的料具。

6、过道防滑措施:斜道、斜跳板及操作平台上应钉(焊)防滑条或涂防滑漆.及时清扫上面的泥垢砂石。

7、梯子登高:梯子不准出现空档,不允许垫高使用,禁止在模板或脚手架外部攀登、人背对梯子上下、一手扶梯另一手拿工具或材料上下梯子。

8、高处作业现场布置:脚手架和起重设备上空及临近空间如有高压线、电线.应按安全距离控制,安全距离要恰好,上下层垂直线同时作业时,各层之间应设遮挡板。料具堆放要稳固。

9、传递工具和材料:传递工具和材料禁止抛掷,禁止从高处向下推掷料具,传递绳索强度要满足需求。

10、特殊高处作业:如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应由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相应防护技术措施并报批。

四、水上作业

1、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在水上施工的直接和间接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者。

2、水上施工设备:属于水上施工的工程船舶、钻孔工作平台、钢套箱及岸边的临时结构.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要求,工程船舶是否符合船监规定,是否有乱拉绳索、电线,堆放与本工序无关的物资。

3、救生设备:水上作业区交通船上必须按规定配备救生圈、救生衣、钩杆、手摇警报器,数量要充足,不准移作他用,救生设备放置要恰当。

4、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四周应设栏杆或安全网,上下跳板每块搭设要牢固,要加扶手,跳板上钉防滑条,搭设“探头板”和“活板”。

5、交通渡船:交通渡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乘船人员应听从船工指挥,不准争先恐后抢上下船、嘻戏打闹。

6、夜间照明:工作用的码头、船只、浮吊、浮拌和船及工作平台等,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

7、信号设置: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信号,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8、浮吊、浮式拌和船:浮吊、浮式拌和船应按规定配备专业人员管理,发生碰撞、搁浅,浮箱漏水。

9、参观、视察人员防护:水上时未经允许谢绝外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准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家属、小孩等到水上工作区参观、玩耍。

五、施工用电

1、供配电设施:自备发电机、变压器及线路架设应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及防护规定,电杆上横担绝缘子或横担要牢固,线路不允许架设在树上、临时支架的杆塔上.电箱下引出的线不准大把抓、顺地爬、要有专设套管过路保护无破皮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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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报告篇四

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并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政策、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甲方安全责任人员有权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大、中、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为参与施工的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承担由于管理、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方面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办理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明火作业工作时,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专人监督。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部门。

8、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驻地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种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乙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

11、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怕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因违章作业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发生费用。

五、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安全事故 ,由甲方事故调查规程处理,乙方参与调查。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负责人: (签字) 乙方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报告篇五

1.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

1.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

1.3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2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4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3.1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3.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1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1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5.2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

5.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要求。

6.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4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据。

7.1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2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3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

7.4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

7.5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订安全协议。

8.2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

8.3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8.4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8.5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至少5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8.7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

8.8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

8.9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

9.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9.3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

9.4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9.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

10.1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2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0.3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

10.4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0.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1.1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11.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11.3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1.4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火、防冻措施。

12.1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2.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有关责任。

12.3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

12.4专家论证审查要求

12.4.1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2.4.2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1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安全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

13.3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13.4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

14.1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

14.2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

14.3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4.4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事故报告

15.2.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5.2.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4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5事故报告内容

15.2.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5.2.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

15.3事故抢救

15.3.1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3.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4事故调查

15.4.1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5.4.2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4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

15.4.6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5.4.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5事故处理

15.5.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

15.5.2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15.5.3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6.1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16.2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

16.3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

17.1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

17.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

17.3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17.4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

17.5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17.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18.1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8.2.1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18.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18.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8.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项目施工安全工作报告篇六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