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和目标(优质5篇)

时间:2023-09-05 22:32:25 作者:薇儿 工作计划 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和目标(优质5篇)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乡镇城镇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以营造环境优美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对博沂路、博草线(***段),口南路整治力度,有效提升***镇的整体形象,为积极打造“有机农业镇、生态旅游镇、和谐新城镇”保驾护航。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立面整治。实施沿街立面饰面整治,为沿街建筑整容。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材料、统一标准的要求,城管人员严把质量及标准关,包村人员大力协调,村主要领导专人负责,镇主要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重点对口南路、**至**路两侧建筑立面饰面整治,新增粉刷墙面面积近2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0万余元。使建筑墙体旧貌换新颜,展现出生态旅游镇的靓丽新姿。

2、加大对违规建设、废旧收购点的整治。为进一步提升***镇的整体形象,对沿路两侧商户乱搭乱建、乱摆乱放,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各经营业户、村民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氛围,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加强巡查力度,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3、户外广告整治。今年以来按照要求共开展近20余次规范广告,牌匾活动,对镇内广告、牌匾、横幅进行集中清理,拆除违规广告、横幅等,有效治理乱放招牌、乱挂横幅现象。及时清理在沿路墙体上书写的各种小广告、乱涂乱画等,打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向其宣传我镇环境整治的规定,严禁在镇辖区内墙体上乱涂乱画。

4、路灯管理。按照农村“四化”工程的号召,镇党委、政府在***路公里的道路上新安装路灯110盏,执法中队在深入摸底、与沿路各村签订协议书后,提出可行性规划,执法中队全力靠上,认真负责、全力监督路灯安装工作。现我镇共安装路灯890盏。路灯亮化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方便当地百姓出行。统一调试后,交由各村按照签订协议进行管理,镇城管执法中队按照季节统一规定合理的开闭时间;抓好路灯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安装公司维修。做好路灯日常巡查,因交通事故导致灯杆受损,与肇事方交涉问题,制止利用路灯杆张贴小广告及乱搭乱拉现象。

5、整治占道经营,集贸市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省级道路两侧50米内不允许存在集贸市场的要求,为有效制止镇范围内店外经营、乱设摊点现象,通过发放明白纸、倡议书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管理工作,杜绝店外经营,门前垃圾乱扔现象。

重点整治集贸市场占路经营问题,今年的重点工作是综合治理下庄集贸市场,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控制在墙内摆设摊点,村上投入资金整理了集市,集市这天城管队员靠上做商贩工作,与岳庄交警中队联合进行疏导,禁止出现占路经营现象,经过近三个月来工作发现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第二步是集市迁至桥对岸,整理道路或架设过河桥涵,址已选好,下一步协调各相关领导、单位早日平整场地,消除这一安全隐患。治理好下庄集贸市场为下一步治理南***、***、北***村集市打基础。

二、工作打算

1、着力强化执法管理,全面规范镇容秩序。()一是深入实施城镇道路标准化管理。在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标准再提高,力度再加大,全面治乱治差,取缔店外摆放、马路市场、统一户外广告设置、制止沿路“三乱”。同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高整治效果;二是完善“亮化”工程管理,重点做好路灯的调试、维护工作,协调各村专人负责,保证路灯夜夜亮起来;三是对博沂路两侧废旧收购点实行责任分工,责任到人,专人负责,集中统一整理。

2、在户外广告设置上,统一大小、统一样式,要求一户一牌,顺序摆放,让乱摆乱放变成一条风景线。

3、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责任感。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在提高执法管理标准和执法效率上实现新的突破。现中队有四名工作人员,三名兼职,面对镇上重大活动,明显感觉压力大,建议镇党委政府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让城管管理执法中队更好的发挥作用,为我镇打造“有机农业镇、生态旅游镇、和谐新城镇”提供保障。

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按规定着装。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有明确举报人的,应当在受理举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举报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根据支队训练工作要求,第一季度训练工作以灭火救援为中心,以体能训练为重点,在进行细致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重点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以条令、条例学习和军事、体育训练为主的基础训练学习工作,不断提高官兵业务理论学习水平,增强全体指战员素质和军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加强对管区“六熟悉”工作。中队将按照支队规定进行灭火预案的修订增补工作,拼组织中队人员深入到重点管区保卫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细致地熟悉,在熟悉的过程中要详细地了解每个单位的情况,对有变动部位和需要增设、完善的重点部位要及时做好记录,结合中队的实际情况完成灭火预案的增设、完善、修订等工作。在对管区进行熟悉过程中,要重点熟悉管区的水源、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特别是对管区的消火栓要进行依次全新的普查,对新增、损坏、埋压、圈占等情况,做好统计、及时反馈。

2、中队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接警出动、情况处理值勤训练工作,中队对管区进行依次实地演练,巩固管区熟悉的成果,提高指战员灭火出动水情及灭火救援实际工作的能力。

3、充分做好值勤车辆及器材的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防事故意识,做好值勤车辆器材装备的保养等工作,保证值勤车辆装备器材的好使好用。

1、加大体能训练力度。每天保证2小时的训练时间。根据老兵、新兵不同的身体素质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体能、体育训练。在技能训练过程中科学组织,重视实效,充分利用训练馆的训练器材开展丰富多彩的训练内容。通过竞赛、奖励等方式调动全队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中队全体官兵的身体素质,为其他训练工作的有效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积极开展队列训练,主要进行单兵徒手队列动作练习、班队列动作综合练习,强化官兵队列要素,为下一步的考核做准备。在开展队列过程中,要求自觉、保证质量,科学施训,从严管理,强化官兵的队列养成和协调一致的队列动作,全面提高官兵的队列水平。

3、加强中队业务理论、条令条例学习。中队根据20xx年训练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干部要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等多种形式进行授课,丰富授课的内容调动官兵的积极性,把业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4、要积极开展模拟训练。提高指战员的实际灭火救援工作能力。

1、进行管区熟悉过程中,对因损坏、埋压、圈占等多种情况无法使用的消火栓要及时上报,同时反馈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维修。

2、中队干部对灭火预案的增设、修订、完善等工作高度重视,要切实深入到管区的重点部位了解情况,根据“四大、六方面”以及灭火预案的制定的要求,圆满完成20xx年灭火预案的增设、修订、完善等工作。

3、中队干部充分做好车辆器材装备维修保养等工作保证好使好用;同时大队要强化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防事故意识,在进行“六熟悉”、灭火战斗等工作确保行车安全,防事故的发生。

4、中队要全员参加训练,保证训练时间,提高训练质量,圆满完成本季度的训练任务。

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20xx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建设工作,坚持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导向,突出“平安璧山”建设这条主线,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新一轮依法治县规划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认真抓好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不断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根据县法建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4月经党组会研究,调整了璧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璧山县文广新局局长瞿显贵担任,副组长由璧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李高超担任,成员由刘显伟、程世友、曾杨、杨明富、戴敏组成,此项工作由李高超同志分管,程世友同志具体经办。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确保法制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抓好普法工作

1、继续开展学法活动。一是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严格执行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继续抓好单位职工的学法活动。利用职工大会以及支部学习日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大家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年学时不少于6次,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利用各种文体活动和不同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2、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种法制培训班。对市、县组织的各种法制培训班,领导带头参加,带头学法用法。

3、继续抓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实效。要利用多种媒体、借助文艺演出、法制宣传、惠民电影等各种多种形式,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加强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规范政务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做到依法行政。

四、完成其他法建工作

1、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做到普法读本人手一册,并积极参加考试,保障经费落实。

2、按时报送各种报表、计划、总结等资料。

3、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执法勤务中队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以“儿童为本,道德为先”为指导,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以自理教育为主,树立小主人翁精神。

1.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重点,学规范,学守则,进行自理教育评优评先。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加强队干部建设。

4.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

5.抓好新生队前教育。

三月份:文明之花满校园。

1.(自我介绍,爱我校园,认识新朋友)

2.举行眼保健操比赛。

3.形体训练(好好走路)。

4.我爱老师(说一说,做一做)。

5.礼仪教育(见人问声好)。

6.评选“文明之星”

四月份:星星火炬,代代相传。

1.认识地图,国旗,会唱国歌。

2.认识红领巾。(了解少先队组织)。

3.我是生活小能手(整理书包、房间、系鞋带、扣子等)

4.文明十分钟(引导课间活动)。

五月份:积极锻炼,我能行。

1.安全教育(如:走丢了怎么办?)

2.评选阅读之星(谁的儿歌最多)

六月份:期末大丰收

1.迎体育节准备活动

2.开展大课间活动。

3.今天我当家。

4.工作总结

5.制定署假活动计划,加强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