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工作总结(通用16篇)

时间:2024-01-10 20:00:13 作者:XY字客 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又到了一个月的尾声,是时候来一份月工作总结了。阅读这份月工作总结范文,你可以了解到如何分析自身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改进方案。

粮食局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国家明确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启动20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做好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将与6月12日正式启动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2017年我市获批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2家(湖北中储粮鄂州直属库、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执行。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7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178号)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最低价收购,市粮食局要求我市各收购网点要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同时,市粮食局还会依法依规加大对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不打折扣,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粮食收购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储备轮换计划,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品种:水稻(早籼稻);

生产年份:20xx年;

数量:724吨。

二、质量标准:国标gb1350—1999三等级以上。既:水份13。5%以下,杂质1%以下。

三、价格:每吨3100元整(含装卸费、运输费、);总金额:244。44万元

四、包装:采用散装运输

五、交货地点:那坡县龙合粮食供应站仓库

六、验收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七、交货日期:

20xx年10月30日前将货运至指定地点。

八、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交接责任:

甲方在货物入库后按批次检斤验质。如发现数量或每包重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双方按《粮食运输管理规则》(国粮储〔1997〕255号)的规定办理;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双方委托广西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化验,并以其出具的质检报告结果为准,产生的经济责任,概由责任方负责。如乙方不按时派员会验,则以甲方验收为准。不合格部分货物由乙方在交货时间内予以补换。

十、货款支付:货到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粮食局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督促粮食收购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及小麦收购政策,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日前,市粮食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早部署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要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保障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粮食收购质量和储粮安全。

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增强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同时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加强对收购入库粮食质量的检测。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在夏粮收购期间,各地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积极开展毗邻区域联合执法。

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严肃处理,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粮食收购者违反收购纪律、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买陈顶新”、“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打白条”、违反质价政策等问题。

粮食局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和粮食最高最低库存量核查核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粮食收购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20xx年11月24日―11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在全县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全县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收购主体。

二、检查组织机构。

成立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良刚任组长,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和总结报送。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二是检查跨地区从事粮食收购的备案情况。对跨地区从事粮食直接收购或委托收购,未在我局备案或未按规定报告收购数量的经营者,要停止其粮食收购活动,并视其情节暂停取消其收购资格。

四是检查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要进行经常性抽查,凡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或经营台帐保留时间不足3年,未按规定报送粮食经营台账及有关情况的,将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五是检查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情况。重点执法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执行质价政策是否规范,政策性粮食审核验收是否严格等情况,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严厉查处。

六是检查成品粮油库存情况。加强对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成品粮油(小包装)库存数量先轮入后轮出的轮换原则,确保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四、检查方法。

(一)以执法大队为主,临时抽派其它股室人员组成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对全县粮食产粮片区进行集中检查,对无证无照违法从事粮食收购的要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要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签订承诺书。并要求建立收购台账,每月定期向县粮食局报送相关数据、报表,以便备查。

(二)对边远及个体粮食收购户不多的乡镇,执法大队电话通知,集中到粮食局开会,学习粮食法律法规,对每一位个体收购户核定最高最低库存量,并由个体收购户签订承诺书。

(三)通知粮食收购企业集中到粮食局签订最高最低粮食库存量,学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五、报送检查总结。

秋粮收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法大队要认真总结,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及报表,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粮食局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国家粮食局今天发布《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地扎实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突出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有无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收购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有无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食;是否向农民“打白条”;是否计量不准确克扣农民;是否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次充好”,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抓住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监管。对中储粮直属企业在近年的托市收购中,是否存在“以租赁之名”行“委托之实”等执行政策不规范的问题,与委托或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经济纠纷隐患,影响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和顺畅出库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及时化解风险,防止久拖不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于市场化收购,要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重点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兑付售粮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严厉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

要压实责任,确保粮食收购安全。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开展粮食收购和维护粮食市场收购秩序方面的监管主体作用。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的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央及地方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在收购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

务必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粮食局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粮检[20xx]10号)文件精神和市农粮局《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中心于20xx年9-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进行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对20xx年早稻收购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贯彻落实,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抽调中心的业务骨干及时成立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邱庆明主任科员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具体组织早稻收购的检查工作及总结汇报。

二、制定检查方案。为组织落实好20xx年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及时召开了全体执法检查组工作人员会议,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制定了《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和全体检查对象,同时要求各检查对象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组织自查和总结。

三、认真组织检查。按照《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对象进行了检查。针对早稻收购工作,一是具体检查了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及是否进行违规跨区收购;二是对收购者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行了重点的'检查;三是对收购者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我市早稻收购总体良好:一是全市粮食收购者基本上都能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能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出现违规代扣代缴现象;二是大部分粮食收购者均能按规定建立经营台帐和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我市粮食收购者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有5户收购者未按规定进行分仓、分等级储粮;二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经营台帐不规范;三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统计报表有迟报漏报现象;四是有部分收购者的仓储设施比较简陋。

四、及时总结提高。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对5户未分仓、分等级储粮的收购者提出了责令整改的要求,限期要求他们整改;对个别经营台帐不规范和迟报漏报统计报表的收购者我们提出了口头警告,要求他们立即整改;对部分仓储设施比较简陋的收购者,我们要求他们按规定进行完善。

粮食收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新的粮食形势,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粮食生产,粮食增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粮食收购合同。

1、甲、乙双方就粮食收购签订早、晚稻收购合同,合同收购数量早晚稻共计吨。

2、为鼓励乙方(合作社成员)增产增收,甲方要求乙方种植优质稻,并向乙方承诺,合同收购价格实行保底,原则上以中等粮标准为基础,在国家确定的托市粮最低收购价高4元/百市斤收购,如市场收购价上涨,甲方则实行随行就市收购,收购质量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3、甲方在粮食收购期间应做到随到随收,现金结算。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各执壹份。本合同有效期叁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粮食收购合同

乙方:车号: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根据龙池米业粮食收购方案,结合粮食市场收购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顾粮农经济利益的原则,特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如下:

20xx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二类优质稻谷(丰两优系列、华安501、黄华占、6326、杨良优)。

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随行就市(按龙池米业当天的挂牌收购价格执行)。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20xx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杂超标的按龙池米业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4、售粮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号止。

1、甲方负责组织资金和仓容、电子磅、输送机、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待乙方货到验收入仓后现金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20xx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20xx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龙池米业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好龙池米业正常的收购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区内和大门口拦截客户或与农民及其它售粮客户串通完成合同数量,一经发现即取消合同。

4、售粮发票作为返奖依据,不得改动,涂改后的售粮发票为无效发票。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粮食收购合同

甲方: (购方)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 户(售方)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协商就 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合同履行。

乙方种植的粮食品种、面积向甲方交售的数量如下:

品 种

面积(亩)

亩产(公斤)

总产(公斤)

定单数量

(公斤)

甲方对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实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同等级粮食收购价的基础上实行价外补贴,每50公斤补贴 元。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付清全部粮

款和补贴款。

1、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必须交售到甲方指定的粮站,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不得压级压价。

3、乙方在交售粮食时可要求甲方提供预约、优先验收结算等服务,甲方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1、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预付给乙方粮食“预购定金” 元。

2、甲方预付的粮食“预购定金”在乙方交售粮食时由甲方收回或在售粮款中扣除,“预购定金”不计利息。

(一)以下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收购合同内的粮食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论价、压级压价的;

3、甲方未当场付清全部售粮款和补贴款的;

4、甲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二)以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主观因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售合同内粮食的;

2、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1、甲方违约,乙方将不返还“预购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运输、保管等方面的费用。

2、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预购定金”,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一致同意,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______ 年_ 月_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粮食收购合同

收购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一、粮食品种、等级、质量、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

品种。

等级。

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水份。

杂质。

时间。

数量。

时间。

数量。

合计金额:仟佰拾万仟百拾元角分。

二、交售方交售粮食,必须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四、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____份;合同副本____(存____)当事人。

交售方:。

收购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邮编:。

日期:

粮食收购合同

甲方:

乙方:车号: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根据龙池米业粮食收购方案,结合粮食市场收购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顾粮农经济利益的原则,特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如下:

一、收购品种:____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二类优质稻谷(丰两优系列、华安501、黄华占、6326、杨良优)。

二、收购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三、合同数量:

四、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按龙池米业当天的挂牌收购价格执行)。

五、收购方法及时间: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__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杂超标的按龙池米业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4、售粮时间截止____年12月31号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资金和仓容、电子磅、输送机、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待乙方货到验收入仓后现金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____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__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龙池米业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好龙池米业正常的收购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区内和大门口拦截客户或与农民及其它售粮客户串通完成合同数量,一经发现即取消合同。

七、奖励办法:

4、售粮发票作为返奖依据,不得改动,涂改后的售粮发票为无效发票。

八、未尽事宜: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粮食收购合同

单价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水份杂质时间数量时间数量

合计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二、交售方交售粮食,必须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四、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_______种方式解决。a: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____份;合同副本____(存____) 当事人

交售方 1. 完成粮食定购任务的农民()

2.国有农业、农垦企业的直属单位()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收购方 1.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2. 国有农业、农垦企业()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人市收购的企业()

4.其他允许入市收购的企业()

5.收购粮食资格证明()

其他情况

粮食收购合同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_______年划片乡镇新产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___________。收购数量:______乡、______镇片区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______年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0.03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开始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万元,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三、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五、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六、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粮食收购合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等级数量。

质量%。

单价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水份杂质时间数量时间数量。

合计金额:仟佰拾万仟百拾元角分。

二、交售方交售粮食,必须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四、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_______种方式解决。a: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____份;合同副本____(存____)当事人。

交售方1.完成粮食定购任务的农民()。

2.国有农业、农垦企业的直属单位()。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收购方1.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2.国有农业、农垦企业()。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人市收购的'企业()。

4.其他允许入市收购的企业()。

5.收购粮食资格证明()。

其他情况。

粮食收购合同

一、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_____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_____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xx0斤色拉油、20xx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粮食收购合同

收购方: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一、粮食品种、等级、质量、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

品种。

等级。

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水份。

杂质。

时间。

数量。

时间。

数量。

合计金额:仟佰拾万仟百拾元角分。

二、交售方交售粮食,必须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四、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____份;合同副本____(存____)当事人。

交售方。

收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