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培训心得报告(专业16篇)

时间:2023-11-15 09:44:07 作者:ZS文王 心得体会

培训心得是对自己在培训过程中所学所悟的一种总结和反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心得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法培训

5月18日,参加了开学典礼和由董宪主讲的《现代公共管理》(危机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知识讲座。他从什么是危机,危机的种类,危机的等级,危机中如何与媒体合作,一把手在危急中的作用,危机的处理原则,危机的预案管理,危机的善后管理,以及领导的艺术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使我对危机及其处理有了全面的了解,对自己的责任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对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5月19日,参加了由蔡瑞林主讲的《市场经济与现代营销》知识讲座,他从世界金融危机,中国的经济规律着手讲了国内外经济形势,从理论角度审视礼县经济状况和农产品营销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礼县的发展战略,以及在金融危机下礼县的发展机遇,发展应注意的问题,如何整合资源,创新制胜,整个讲座深入浅出,形象生动,使我受到了极大的启发,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5月21日上午,参加了由钱晓主讲的《依法行政提纲》讲座,他从公共行政的概念与特征、作用于界限、基本原则,行政法概述、一般定义、基本原则,以及公务员的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我国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的质量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讲述,使我全面了解了依法行政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坚定了依法行政的信心。

5月21日下午,参加了由陈忘名主讲的《出口农产品质量管理》讲座,他从食品安全的国际形势,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面临的形势,xx年全国农产品出口情况,江苏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的做法,《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区域化管理,以及对礼县外向型农业发展的建议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讲解,使我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为自己的本职工作起到非常积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5月22日,参加了由常州市委党校副教授蒋鸣鹤主讲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纲领性文件》——xx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他从xx届三中全会概况,xx届三中全会把农村改革发展作为主题的原因,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原则,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现代农业概念,引领现代农业的五大理念,我国现代农业的区域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农业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辅导,通过辅导使我对现代农业有了全新的理解,并使我深刻地认识到礼县作为农业大县,科技工作必须服务农业,服务农业现代化,为此,我们科技工作者要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为礼县的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这期培训学习活动期间,5月18日-5月23日在常州参加了系统理论培训学习,5月24日-5月28日分别在张家港、无锡、苏州、上海、义乌、杭州、洋山港等地参加了为期5天的实地考察。

在张家港,主要参观考察了城市规划,张家港市的城市规划是园林式、花园式的,充分体现出了人与自然和谐的主题,既有返璞归真、淳朴自然的优美,又有现代化繁荣、建筑美学的气息。身处期间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更多地感叹张家港市是现代城市规划的杰出代表。

在洋山港,主要参观了洋山港跨海大桥,该桥跨海32公里,建设投资90多亿人民币,融合了当代最先进的建筑科学技术,在三年内建成。站在桥下,浮想联翩,我们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极快,工程技术已跨入世界先进行列,我作为科技工作者既感到自豪和骄傲,又感到责任之重大,礼县要实现科技的大发展,为工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支撑,任重道远,需要我们科技工作者百倍地努力创造性地工作。

在义乌,主要参观了小商品商贸市场。义乌是全国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地,起初是由小货郎担起步,在改革大潮的推动下,义乌人及时转变观念,大胆创新,经过数年的努力,使义乌品牌走遍全国,走向世界。义乌商品家喻户晓,为义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义乌的成功是国家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义乌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艰苦努力,开拓创新的结果。

二、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必须转变观念,用超前的、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对待发展问题。我们自身必须认真学习,开阔视野,紧跟时代步伐,培养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勇于开拓,大胆创新,才能有所作为。

体会之二,必须吃透县情,掌握国家产业扶持政策,正确把握经济规律,立足自身实际,取得国家的大力支持,突出自身特色,走标准化、无公害化、产业化的路子,才能创出品牌,提升效益。

体会之三,必须依靠现代科技,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工农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并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组织化程度,才能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体会之四,必须加快科学发展。在发展中不能走弯路,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生产方式,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对我县科技工作的思考。

礼县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大县,是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60个苹果重点生产县,全省5个苹果重点生产县,所产的“先秦贡果”牌“红富士”、“红星”、“金帅”等系列苹果获得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被评为xx年奥运推荐果品和第15届杨凌农高会“后稷奖”,“礼农”牌胡麻油获得第15届中国杨凌农高会“后稷奖”。全县有耕地103.8万亩,人均耕地2.12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5万亩,苹果园面积48.14万亩,其它果园面积1万多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1.4万亩。有林地173.7万亩,有草原面积170.8万亩,其中宜牧草场144.4万亩。xx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2690万公斤,农业总产值7214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51元,农机总动力93762千瓦。以苹果、核桃、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果总面积达到97.3万亩、总产量15000万公斤、产值1.8亿元,经济林果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46.9%,户均收入165l元;畜牧业总产值2.25亿元;中药材面积6.85万亩、总产量1020万公斤、产值7880万元;蔬菜面积5.1万亩,总产量12750万公斤,产值10200万元,全县实现农业特色产业总产值5.73亿元,人均达到110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3.66%。农产品果汁出口创汇2517万美元,位居陇南市第一。农业特色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柱性产业。我县今后的科技工作我认为应主要从服务现代农业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方面实现大的突破。

1、全面提升农业特色产业的科技含量。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在目前发展的基础上,要积极引进、示范和集成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无公害规范化种植、肉牛冻配及舍饲圈养、马铃薯标准化脱毒化栽培、果品蔬菜窖藏保鲜、设施蔬菜经营管理与节本增效、反季节蔬菜无公害生产和山区冷凉菜种植、山区草畜产业化配套生产、青贮玉米种植及玉米青贮利用、全膜双垄沟播抗旱技术、设施农业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控制及防治、农机化及保护性耕作、中药材栽培采摘及饮片加工、食用菌新品种高效栽培及保鲜贮藏、农产品加工新型设备及工艺等一系列实用技术。特别是,要根据每个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区域,瞄准主攻方向,盯住目标市场,逐一攻关,密集推广,形成一个区域一个产品一套技术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格局。要将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与常规技术进行集成整合,通过示范推广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有效提高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既要立足于解决当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科技需求,又要从“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现代农业理念出发,积极引进、推广一些有利于提升未来农产品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业技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

2、加快建设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通过引进实施一批科技示范项目,集成特色产业中带有共性的关键性核心技术,建设示范园区,解决特色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性难点技术,增强特色农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以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促进规模农业、精品农业、特色农业、生态休闲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通过在园区内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的运作模式、新的开发水平,将农业高新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其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农业科技企业的孵化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辐射源。

3、努力完善科技创新机制。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科技进步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必须坚持“川坝地破千创万元,双千田、多千田进沟上山”的发展思路,顺应科技发展潮流,大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首先,要建构市场诱致型的创新管理机制。市场诱致型的管理机制,从组织结构上看,要使创新主体转变为科研单位、农业高等院校、代表市场需求的农技推广部门、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民组成的分工明确、分层管理、协作广泛、开放的组织体系;建立“市场—立项—成果—市场”的两头向外的创新模式。把科研成果、科技创新与农民的增收、增效结合起来,把创新收益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成果研发、推广与应用的责任机制,降低新技术采用的风险。其次,要建构主体多元的创新投资机制。农业的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解决目前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最直接的手段。在我县财政困难投资有限的条件下,要通过政策创新拓展投融资渠道,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一是要强化政府作为投入主体的地位,调节投资结构,把财政投资集中在基础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科技教育领域。积极探索财政投入新方式,把直接投资为主转为设立基金、税收优惠、财政补息等间接投入为主,把资金投入和政策投入相结合。二是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吸引企业和社会各阶层参与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三是鼓励有能力的科研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并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使一部分科研实体成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增加自我造血的能力。四是建立农业投入的监督、反馈机制,保证农资的及时到位,提高农业投入的绩效。五是设立风险基金和提供财政贴息的方式,使金融机构参与融资。第三,要建构合理调节的创新产权机制。产权制度是科技创新的最持久、最有效的动力。要使农业科技创新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趋同,既有社会效果,又有利于创新,就要适度对农业科技产权加以保护,使之产权化、市场化,并且政府给予创新者更多补偿,以推动创新。第四,认真贯彻落实“礼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县内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外县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各类科技人员如有获得发明专利的每项奖励1万元;完善和规范县级科技进步奖评定机制,每年评选县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有效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增强农业特色产业的科技开发活力。

4、大力推进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在于科技进步和创新,关键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农村信息服务、农民技术培训,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科技服务,正确引导农民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和农作制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农业的整体发展。我县作为欠发达地区,在思想观念相对滞后,科技主体活力不足的情况下,尤其要强化组织领导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为农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推广服务;根据不同层次农民需求,把农业推广服务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公益型与经营型、综合型与专业型、社会化与区域化,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5、大力实施“十万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态度,对市场信息的选择和运用水平,对新品种和新科技的认知能力,以及能否移风易俗过文明、健康、向上的新生活,根本上取决于农民自身科技文化素质;社会稳定,也离不开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因此,农民科技培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我们要作为一项长期的大战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依托“科技三下乡”、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科技宣传培训,真正把各项特色产业开发措施送到群众手中、送到田间地头。整合县内培训资源,将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健全科技培训体系,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合力,建立农民科技培训的长效机制。

6、加强对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当前,随着现代科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国内发达地区科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跨省市区区域科技经济合作的兴起,国内外产业、技术和资本的转移,这些都给我县农业带来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和优势再造的新机遇。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和社会和建立节水型社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这些科技惠农政策都为农业科技推广和机制创新开创了广阔的前景。

近两年,我县分别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天水果树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引进和示范了一些先进实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我们要更进一步依托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大中专院校的科技力量,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加大特色产业科技投入,建立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进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高新科技成果,按照特色产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要求,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取得新进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引进农业高新科技人才,稳定和壮大县内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出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土生土长的专业技术人才,兴办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切实提高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

7、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涵盖了农村沼气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田园清洁工程等,是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型”工程。我们要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加大农村沼气工程投入的历史机遇,争取更多的中央投资,将我县农村户用沼气池的数额增加到3000户。大力普及“三位一体”或“四位一体”、“一池三改”、“两池两棚”、“五配套”的农村户用沼气;大力普及太阳灶,推进省煤节柴炉、灶、炕的升级换代,结合国家和省上有关项目,引导农村敬老院、中小学校、乡村医院等单位和有条件的农户兴建太阳房;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推广秸秆生物气化集中供气技术,提高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发展乡村物业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利用,推行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化等工作,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努力扩大新农村建设的科技内涵。

8、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确立企业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重视科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科技人才、企业与国家创新基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从传统经济型向知识经济型转变。

食品安全法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9月9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阚建华为组长的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并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食品加工企业、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地,重点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和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工作情况,取得了预期效果。

从调研情况看,《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要求,依法落实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在体制机制、执法队伍、基础设施、执法环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级各部门及相关机构积极推进并顺利完成食药品监督机构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目标责任,大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六统一”实体化运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创新监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法律宣传,发动多方力量,多措并举,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总体情况良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正在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趋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市及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虽已成立,但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应的市属三个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事权划分不明确,各开发区相关机构的职能未落实到位,在食品安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处罚等方面,还存在监管责任不明、职责不清、权责不对等;定岗不明、年龄老化以及专业执法人员极为缺乏;开发区没有专业人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少数乡镇、街道仍未设置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力量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检测能力不强,设备不齐,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也只能检验常规参数,市县两级检验机构均不能满足食品监管工作的现实需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尚未完全配置快速抽检设备,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成为新的监管难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仍然主要依靠传统的监督检查方法和经验开展工作,不能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对可疑食品进行快速筛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

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不够自觉,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甚至无证经营。少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经常回避抵触,甚至逆法而行。有些食品企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的基本了解和掌握,未进行健康体检先行上岗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广大消费者监督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的知识缺乏,在食品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时不能主动依法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尤其是在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成立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等业态的监管执法主体均发生了相应变化,但相关监管工作的配套性地方法规、规章仍没有制定,监管工作没有相应依据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迫切需求,也影响着监管部门对此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核发和执法办案等工作。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既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要按照中央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积极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实施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宣传教育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投诉举报处置管理,完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要针对存在问题,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及时研究解决农产品源头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等突出问题,细化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出台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尽快缩短改革过渡期。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合理划分监管职责,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强化市食药监局的综合协调及监管职能,督促各相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完善食品安全监控和预警体系,健全市场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系统培训,将培训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切实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要着力构建标准化食用农产品生产体系,健全规范化食品加工流通体系,建设科学化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进专群结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工作保障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能力,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溯源水平,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应和工作合力。

要拉高标杆,争创示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放心乡(镇、街道)、放心村(社区)、放心企业“四级联创”活动,建设一批工作创先争优、保障水平较高、风险有效控制、群众消费放心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以先促后。继续强化和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重视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保障公平竞争方面适时作出规范。

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不断充实力量,强化乡镇、街道食安办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使用;要积极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尽快提升检验检测中心的标准和水平;要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专业监管人员,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遵纪守法、执法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和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通过,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被废除。

在物质文明告诉发展的今天,当日渐出现那些昧着良心赚钱的黑心商人,食品的安全问题渐趋严重和尖锐。在诸如苏丹红,注水肉,福寿螺,红心鸭蛋,多宝鱼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揭露,民众对自身周围的食品的安全问题渐渐关注,在这种背景下,《食品安全法》的问世,无疑给了民众一剂强心剂,对于那些违法商人和公司更加是当头棒喝。

整部《食品安全法》都在围绕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下制定的。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整部《食品安全法》共十章,分别是: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和第五章(食品检测)。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的,要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因为标准不同而造成的不同地区的安全标准的不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了食品中病原微生物、农残、兽残、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质量要求;食品检验的方法与规程。这些内容的国家标准规定,对于食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生产工作带来了方向,只要严格的遵守这些标准规定,就一定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就能为公众身体健康提供一个很好的保障。

食品的检测,由相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行,相关的检验人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必须要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这样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上有效的保证了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公正性。

中,我们是在化验室里帮着师傅检验酒里各种成分的含量,在那里我学到了国家对酒中各种成分含量的规定以及检测的方法,更加重要的是我学习到了作为一个检测人员应有的技术水平和对于自己责任的担当以及对食品安全的负责态度。

除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以及检测,《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进出口的相关方面做出了规定,进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必须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这样的规定,有效的降低了外来食品对公众的食品安全造成的威胁。

《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该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基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这条规定,对于突然爆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最大程度的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的作用。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施行是我国食品行业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首先它在法律上充分的规定了食品企业和社会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该法的施行为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只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最后该法的顺利施行必将为我国的食品行业的美好明天做出极大的贡献。

八年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14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 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 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 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 “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

范文一: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15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责任。

范文二:

xx年,xx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盛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3月23日,我县召开了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8个乡(镇)政府、10家成员单位签定了《xx县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各成员单位、乡镇,会上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与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整合了监管资源,增强了监管合力。

二、加强宣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县食药安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共有89个机关单位、84个食品企业(经营户)参赛,参赛人数1077人,其中机关796人,食品企业225人,社会公众56人,参加网络答题641人,答题卡答题346人。此次活动中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

(二)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编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及时反映食品安全市场信息,充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编发食品安全信息46期(市食安办采用20篇),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27期(市食安办采用13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动态信息14期(市食安办采用7篇),上报食品安全整顿动态信息5期。

为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亚硝酸盐、毒鼠强及高毒农药、食用草乌、农村红白喜事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发布了4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600份,受理群众咨询5600余人,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和消费维权文化。

范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等方面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广大老百姓所关注。但此部法律中也有部分不足之处,我提出来供广大网友讨论。

一、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应当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既然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就应该尽快出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该制度应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单位所具备的资质、评估专家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及相关考核办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程序、不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的处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办法等。

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应该比药品管理更加严格,药品是人生病时才使用的,食品却是所有人每天都食用的,一旦发生问题必定是群体事件,后果可想而知。我们不妨看一看历史上药品不良事件的一些例证。

认识药物不良反应方面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20世纪世界医药领域有着重大的发明:阿司匹林、磺酰胺、青霉素、胰岛素、避孕药为代表的药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们在人类的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人们在认识药物不良反应方面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1、在1933年投入市场的减肥药二硝基酚,引起了白内障。

2、1935年生物学家格哈特·多马克发现了磺酰胺具有抑菌作用,1937年在美国田纳西洲有一位药剂师配制了酊剂,结果引起了300多人急性肾功能衰竭,107人死亡。究其原因系甜味剂二甘醇在体内被氧化成草酸所致。为此,美国于1938年修改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

3、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原联邦德国格伦南苏制药厂生产了一种声称治疗妊娠反应的镇静药物thalidomide(又称为反应停、沙利度胺、肽咪哌啶酮),在该药物出售的6年中,先后在联邦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拉丁美洲以及非洲等28个国家,发现畸形胎儿12000多个,患儿无四肢或短肢、肢间有蹼、心脏畸形等先天性异常,身体呈现海豹状,目前世界上尚有四千多这样的人存活。这起事件说明:对药理及其毒副作用的实验与审核不严格而导致发生的事故。

4、1955年在日本使用治疗阿米巴痢疾的药物氯碘喹啉而导致一万多人瘫痪、失明,500多人死亡,该药物对脊髓和视神经系统损伤极大。

倘若食品生产企业擅自将未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物质加入到食品中,万一其存在致癌、致残、或致细胞突变当中的某种的副作用,必将造成群体发病的重大问题,切不可轻视啊!

二、食品安全法第十六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

此条存在不足之处是: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风险评估应该是在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允许上市之前进行。而不应该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后,已经造成不良后果时才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食品与食品添加剂允许上市之前进行就应该首先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这样才有利于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控。不能在出现问题后才想到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应该规定更加详细的卫生要求,个别关键加工工段应该对病源微生物及菌落数、空气洁净级别有一定的要求;对人员的卫生、容器具的清洁方式、工作服的清洁方式、清洁水平、清洁工具的区域划分及使用方式、垃圾的转运和处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对食品生产车间的布局、人员与物料的流动方式、包装材料的品质与检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室、产品检验员的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

五、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应该补充:患有人畜共患病者、皮肤并性病患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感冒期间暂时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避免鼻涕、喷嚏等进入到食品当中。

六、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应该补充:承担连带责任的还应该包括新闻媒体和广告审查者。否则,新闻媒体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虚假广告的传播,特别是夸大其辞得到保健食品广告,他们逃避责任是不应该的;广告审查者承担连带责任会促使其更加严格谨慎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起应有的责任。

七、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应该有严格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如转基因大豆加工的豆油需要标注。但使用转基因豆粕加工的饲料饲喂家畜后,生产的畜产品的安全性又当如何呢?我们是否也该研究一下呢?我不是政协委员,所以,只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交流一下-体会,不妥之处,请各位高手指教。

八、应规定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及其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例如发达国家不允许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等增白剂、增剂,因为这些物质具有强氧化性,它可以加速氧化人体组织细胞,促进其的老化,尤其是加速动脉血管等老化的速度。而我国则允许添加这些东西,不明白真-相的老百姓以为馒头越白越好,可怜啊!同志们,清醒清醒吧!让我们大家共同抵制雪白的馒头,我们只要纯天然的产品。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12号文件《关于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掀起了对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目标任务。

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县粮食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李永旗任组长,副局长何文东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执法股,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建立责任制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促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推进粮食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四个落实”,保障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有条不紊的贯彻落实。

二、做好舆论宣传,注重学习实效。

采取日常和重点、教育与监管、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规定,分步实施;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城区悬挂食品安全标语3副,制作宣传资料5千余份,围绕“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主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粮食经营者参与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作出"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承诺,同时2021年9月7日和2021年10月16日在县三九广场集中设置宣传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二是学习培训阶段,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自学和集中,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重点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制素养,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我局在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以来,全县粮食行业紧紧围绕粮油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工作,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载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的观念,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看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个别乡镇学习宣传存在死角,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县食安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关心下,把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长久坚持下去,针对不足,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粮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全体同仁进行了“食品安全”宣誓。任何庄严的宣誓、承诺,在心则为思想,在纸则为文字,付诸行动方能成为现实。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这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言即大家的事。

食品生产企业位居食品行业的中上游。在它的更前端则是原料的提供者。常言道: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下梁倒下来。整个食品生产行业能否生产出合格产品,源头很重要、起点太关键。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质量、什么样档次、什么样渠道的原料,影响的是最终产品的质量、自己的经济效益、老百姓的健康……最终会影响到全民族的未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生产者选择什么样的原料,几乎可以认定为选择了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基于此理,食品生产企业应该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通往何方。之所以还会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危害百姓、危害社会。个中原因,还是一个“贪”字在作祟。选择合格原料固然会拉高生产者的成本,但是我们获得的是企业的长期繁荣发展。反之,社会、企业将先后遭殃。“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当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只有智者才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并付诸行动。如果光有誓言而不去行动,那么誓言就是空洞、虚无飘渺的东西。

食品安全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

可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

因奶粉中所致的大头娃娃事件,婴儿呈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热等特点。本来如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凋谢。罪魁祸首竟是本该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这种结果令人心痛!“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的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促使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施行起,就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后表决通过。这一举动更加体现了社会各层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8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的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者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但愿生产者不再为食品安全脸红;国人不再为食品安全担心;国家不再为食品安全丢脸;我们的思考不再为食品安全沉痛!国家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上升了一个层面,尽可能避免再次出现苏丹红,地沟油事件。有些食品厂家以“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观念为出发点,全然不顾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会对群众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是强制性的,即使如此,也有许多厂家投机取巧,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屑一顾,一味追求利益。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使食品安全的标准更为严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这次的最严《食品安全法》,将会有效遏制一大批不良商家,让他们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食品安全法》在为那些商家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会制裁他们,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有很好的改善!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我国广大消费者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个性是近年来毒豆芽、地沟油、廋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问题的出现,对广大民众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并且对于一些企业也是毁灭性的打击。在不良商家的频繁作恶下,消费者、相关部门以及良心企业都期望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所谓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一个能够连接生产、加工、检验、监管、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贴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透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统。对于企业来讲,采用食品追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相对于手工档案记录来讲,更加的高效、实时、便捷;并且在食品整个供应体系中带给了透明化管理,保证食品在安全过程中可监控、可追溯,同时对问题食品进行召回,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品牌效益;对于消费者来说,透过终端的查询,能够实时、透明、全过程的跟踪食品和追溯,包括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配送企业、销售企业等全部信息,从而到达全民参与、全民共监管局面,提高消费者对厂家食品的信任度。对于政府部门,透过建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管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能够快速查找、搜寻和锁定问题食品,并将安全食品和问题食品进行隔离,从而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食品安全管理不仅仅仅是安监局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公众媒体、各个企业等等的共同职责。所以寄期望于安监局来承担完全的职责是不可能的,毕竟潜力有限,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并且依托国家安全法的制约,同时借助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信息化工具的帮忙,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实时的安全。

追溯其实此刻是挺热的,国家也认识到这一点了呢,不然怎样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要做追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业自然不敢造次了。这也是很好理解的。那为什么很多商家厂家不敢对追溯有所投入呢?因为有的追溯系统太贵了,成本太高了,维护太麻烦了。如果是简单便宜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台这样的,也许会降低食品企业的负担。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思考全面、资料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职责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个人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用心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那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那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xx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状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必须要追查监管职责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追查到职责。

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xx年12月,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代替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_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今天的语文课上,张老师给我们讲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题讲座,并给我们观看了相关的图片及资料。看了这些图片,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羊肉串是我平时最喜欢的特色小吃了。可是,当老师给我们讲到很多烧烤店里的羊肉并不是真的羊肉,大多都是腐烂动物身上的肉,然后商家再把肉串好放在羊尿里泡,以此来以假乱真欺骗顾客。听老师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恶心极了,并后悔平时不应该那么嘴馋,吃这些假羊肉串。

类似于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喜宴上常用的海参都是添加了各种有毒的化工原料;米线为了增加口感和弹性,放入了一些工业胶;麻辣烫里的蔬菜从不清洗,商贩们怕顾客吃了会拉肚子,都提前在汤里放入了拉肚子药;臭豆腐放在粪便里泡上一段时间;一些炸串用的竹签,基本上都是在马路上捡来的,不经过任何消毒就再次利用……这些不法小贩们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伤害顾客的身体,他们的这种行为就是在犯罪啊!

听了老师的讲座,看了相关的图片,我觉得外边的小吃虽然看起来诱人,吃起来香甜,但怎么也不如爸爸妈妈在家做的干净卫生。如果我们大家要亲眼看见这些食品加工制作的过程,相信我们以后再也不会乱吃这些垃圾食品了。同学们,我们现在正处于身体、智力发育最关键的时期,可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吃,而伤害了自己的身体呀!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请拒绝这些垃圾食品吧!

今年四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随后各班均开展了有关“关注食品安全,从我做起”、“食品安全的调查”、“食品安全的故事会”等主题班会。通过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全校师生不但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而且增强了对食品安全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的确,在我们身边有许多的食品存在着安全问题。火腿肠喷洒敌敌畏,罐头和香肠里装的是母猪火死猪肉、火锅底料是地沟油,粉丝是塑料、冰糕是脏水和糖精、可乐里碳酸超标、水果中有农药和催红剂,蔬菜中有增长素,猪肉里有添加剂.......。如此种类繁多的食品均存在不安全因素,严重危及到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前几天,我们班的杨红梅同学,不慎买吃了超期三个月的方便,顿时脸色苍白,口吐白沫,下腹剧烈疼痛难忍。当即被老师和同学送进医院,经及时治疗才得以康复。

当地一年级的两个女生同吃了一根过期的棒棒糖,结果两人先是肚子剧烈疼痛,随后脸色发白,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四岁的小朋友,买了一盒酸奶,感觉嘴角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拿起镜子一照,傻眼了是几条小虫。这件事被记者暴了光。当记者询问这个厂家的管理人员时,他居然说:“我只是负责生产,至于何不合格是监管部门的事。”

从20xx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到20xx年《食品安全法》的诞生,食品安全一直是百姓一直担忧的一个重要问题。曾有人盛传过这样一个段子:“中国人的胃‘很结实’,它负责消化一切:胶面条、皮革奶、镉大米、瘦肉精、三鹿粉、甲醇酒、人造蛋、纸腐竹、地沟油、罂粟汤„„”。

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可以深深体会到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民以食为天,而今却谈“食”色变,随着很多劣质食品被曝光,恐怕人们已经无法对身边的食物安安心心地食用了。对于企业这种极其违背道德的行为,令人感到愤怒,也让人们对于社会公德的丧失感到心痛。

听老师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政府。

工作报告。

时,提到食品安全问题连称惭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始终是百姓关注热点。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这个话题,他们继续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言献策。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信用问题变得格外重要。当前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欲熏心,不惜以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牟取暴利,不但严重损害整个食品行业的形象、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容易引发民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久而复杂的问题,应该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国家执法和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的道德信用体系的监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从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近几年来,由于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下面就我就几个方面来讲讲加强食品安全性的几项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该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该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形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责任,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在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因此,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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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xxxx年,xx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3月23日,我县召开了xx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8个乡(镇)政府、10家成员单位签定了《xx县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各成员单位、乡镇,会上对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与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整合了监管资源,增强了监管合力。

(一)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县食药安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共有89个机关单位、84个食品企业(经营户)参赛,参赛人数1077人,其中机关796人,食品企业225人,社会公众56人,参加网络答题641人,答题卡答题346人。此次活动中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

(二)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编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及时反映食品安全市场信息,充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编发食品安全信息46期(市食安办采用20篇),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27期(市食安办采用13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动态信息14期(市食安办采用7篇),上报食品安全整顿动态信息5期。

为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亚硝酸盐、毒鼠强及高毒农药、食用草乌、农村红白喜事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发布了4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xxxxx份,受理群众咨询5600余人,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和消费维权文化。

为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亚硝酸盐、毒鼠强及高毒农药、食用草乌、农村红白喜事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时发布了4期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社会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在县城中心城区、乡镇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xxxxx份,受理群众咨询5600余人,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和消费维权文化。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我国宽敞消费者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个性是近年来毒豆芽、地沟油、廋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问题的呈现,对宽敞民众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并且对于一些企业也是毁灭性的打击。在不良商家的频繁作恶下,消费者、相关部门以及良心企业都期望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舞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受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所谓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一个能够连接生产、加工、检验、监管、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贴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透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统。对于企业来讲,接受食品追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相对于手工档案记录来讲,更加的高效、实时、便捷;并且在食品整个供应体系中带给了透亮化管理,保证食品在安全过程中可监控、可追溯,同时对问题食品进行召回,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品牌效益;对于消费者来说,透过终端的查询,能够实时、透亮、全过程的跟踪食品和追溯,包括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配送企业、销售企业等全部信息,从而到达全民参加、全民共监管局面,提高消费者对厂家食品的信任度。

对于政府部门,透过建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管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能够快速查找、搜寻和锁定问题食品,并将安全食品和问题食品进行隔离,从而把握事态的进一步进展。

食品安全管理不仅仅仅是安监局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公众媒体、各个企业等等的共同职责。所以寄期望于安监局来担当完全的职责是不行能的,到底潜力有限,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气,并且依托国家安全法的制约,同时借助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信息化工具的'帮忙,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实时的安全。

追溯其实此刻是挺热的,国家也熟识到这一点了呢,不然怎样会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企业要做追溯呢。追溯做得好,食品企业自然不敢造次了。这也是很好理解的。那为什么很多商家厂家不敢对追溯有所投入呢?由于有的追溯系统太贵了,成本太高了,维护太麻烦了。假如是简洁廉价的如正航食品追溯云平台这样的,或许会降低食品企业的负担。

新食品安全法心得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_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04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06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08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_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_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_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20_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_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企业诚信与行业发展、政府威信与国际声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

1、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 、()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食品安全风险方案

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c.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d.食品安全风险计划

3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负责

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检测的说法错误的是

a.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b.可以向经营者无偿抽样检验的样品和收取检验费用

c.对食品的委托检验应当委托法定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d.当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复检

5 、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a.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b.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只需要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其他的不需要

6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

a.明星代言

b.产品标准代号

c.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制作成份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8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用法用量

b.功能主治

c.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d.适用范围

10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

a.增白剂

b.中药材

c.化合剂

d.药品

11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规定。

a.国家认监委

b.国家质检总局

c.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d.国家工商行政部门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四年

b.每三年

c.每两年

d.每年

1 、以下哪些事项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

a.食品的.生产经营

b.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c.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d.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a.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b.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c.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3 、下面哪些是《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a.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c.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

d.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制定、公布,()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a.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家质检总局

d.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5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和()制定。

a.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c.国家质检总局

d.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6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一般包括哪些方面的专家?

a.医学

b.农业

c.食品

d.营养

7 、下列哪些标准可以作为食品生产的标准?

a.国家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d.严于国家标准的标准

8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进行修订。

a.品种

b.成份

c.使用范围

d.用量标准

a.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b.食品卫生标准

c.食品质量标准

d.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工商注册

d.税务登记

11 、食品添加剂应当(),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a.在技术上确有必要

食品安全法培训总结

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食品安全法培训总结,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工作总结。

根据《xx市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xxx乡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经营户法制安全消费意识。

1、5月22日,xxx乡组织辖区商铺负责人、食品批发经营大户、超市等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的副乡长xxx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21人。

2、采用多元素形式丰富培训的内容。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对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达到引领的作用,提升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法律素质。并为每名参会人员送上了一本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读本及行政指导书1份。

二是把2019年来全国、省内、我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三是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响,分局从食品源头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经营者法律意识及社会公德存等方面存的问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举实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是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宣传。为规范管理,提高食品经营户行业自律意识,分局执法监管人员把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邻域的监管方式与手段及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意义对与会者作了介绍。并指导经营户如何建立食品索证索票按月装档、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建立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建议征求。为依法履职、增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的可操作性,取得食品经营户的大力支持,达到长效监管的有效目的。以面对面的交流方式请与会者对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上门服务,做好宣传工作。

为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使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工商分局在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同时,上门服务,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共发宣传材料520份。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把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同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提高到广大人民安居乐业和事关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安排、布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各种节假日、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期间在xxx乡镇大门口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主的“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种,共2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xxx乡镇人民政府。

x年五月二十四日。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的重视程度,无论是民生,内容、条款、体制、责任、事故、处罚等等,从多角度相比较看,这部法律都要优于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当然,我也并非认为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我只是看到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也没有一部法律是尽善尽美的,这个问题应该是会在配套的细则以及实践中通过更多的法规、规章来加以完善。

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任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追查到责任。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